(一)电离辐射
能直接或间接地引起物质发生电离的射线称为电离辐射(ionizing radiation)。当人体吸收电 离辐射时,可造成组织细胞发生一系列功能及代谢变化,产生明显的辐射生物学效应(radatoi biological effect)。常见的电离辐射有:α射线、β射线、γ射线和中子,这4种射线主要来源于原子核转变过程,统称为核辐射(nuclear radiation)。
(1)α射线 放射性核素衰变过程中释放出来的高速氦核流,带2个单位正电荷,运动速度为(1~2)X10-4km/s。α射线具有很强的电离能力,若进人人体可造成严重的内照射损伤,穿透能力 较弱,难以穿透皮肤角质层,普通的一张白纸即可阻挡其通过,故作为外照射源其危害可不予考虑。
(2)β射线 放射性核素衰变过程中释放出来的高速电子流,带一个单位负电荷,运动速度最快可接近光速。β射线电离能力较α射线弱,但若进人人体,也可造成比较严重的内照射损伤, 其穿透能力比α射线强,在生物体中射程为数毫米,可造成皮肤外照射损伤。
(3)γ射线 放射性核素衰变过程中释放出来的波长短于0.2nm的电磁波,不带电,运动速度等于光速。γ射线电离能力较弱,穿透能力很强,可穿透整个人体组织,对细胞具有杀伤作用,是造成外照射损伤的主要射线。 它常用于工业探伤及肿瘤治疗。
(4 )中子 原子核裂变、核聚变及少数核衰变都能释放中子,中子不带电,质量稍大于质子,两者共同构成原子核。由于中子不带电,所以空气中射程很远,贯穿能力较强,与Y射线类似,用 它轰击原子核可引出核反应。中子也是造成外照射损伤的主要粒子。
(二)核武器袭击时的伤情特征
核武器爆炸瞬间释放巨大的能量,形成光辐射(light radiation)、冲击波(blast wave)、早期核辐射(initial nuclear radiation)和放射性沾染(radioactive contamination )4 种杀伤因素。前 3 种因 素作用于爆后几秒到几十秒内,为瞬时杀伤因素(instantaneous killing factors)。放射性沾染作用 于爆后几天、几周甚至更长,以其放射性危害人员健康,也称剩余核辐射(residual nuclear radiation),为延迟杀伤因素。核武器爆炸造成的伤类复杂,4种杀伤因素可单独作用于人体,造 成单一伤,也可同时或相继作用于人体,造成复合伤。按损伤的严重程度可分为轻度、中度、重度 和极重度4级,轻度损伤者一般不丧失战斗力,无需住院治疗,仅需接受必要的医疗处理;中度损 伤者一般丧失战斗力,住院治疗预后佳;重度损伤者迅速丧失战斗力,经积极救治大部分可治愈; 极重度损伤者立即丧失战斗力,经大力救治可获得部分治愈。不同损伤部位和损伤种类也会影 响人员战斗力水平,如眼睛烧伤后,全身伤情可不严重,但人员难以继续作战。
1.光辐射引起的损伤
光辐射是核武器爆炸时产生的几千万度高温的火球辐射出的光和热。 光辐射主要造成烧 伤,由光辐射直接引起体表皮肤黏膜烧伤的,称为直接烧伤或光辐射烧伤;由光辐射引起易燃物 着火间接引起人体烧伤的,称为间接烧伤或火焰烧伤。光辐射烧伤常发生在朝向爆心一侧的暴 露皮肤,又称侧面烧伤,其创面界限较清楚。光辐射持续时间短暂,故烧伤深度比较表浅,以n度 烧伤为主,休克、感染较轻,且创面较干燥,少有渗出,易愈合,但愈合后常形成较大的瘢痕疙瘩。 接近爆心的人员也可发生大面积I度烧伤,但也很少累及皮下深层组织。光辐射可引起眼烧伤, 包括眼睑烧伤、角膜烧伤及视网膜烧伤,其中视网膜烧伤又称眼底烧伤,是光辐射所引起的特殊 烧伤。当人员直视火球时,通过眼睛的聚焦作用,眼底部位的光冲量可达环境中的103~104倍, 视网膜上形成的火球影像造成了眼底的烧伤。夜晚瞳孔较大时,其发生率更高。光辐射的强光 还可引起视网膜感光物质分解,造成暂时性视力障碍,称为闪光盲,其不属于烧伤。主要临床表 现为视力下降,但不降至零,眼发黑、眼花,严重时可有头晕、头痛、恶心、呕吐等植物神经紊乱症 状,持续时间较短,无需治疗,爆后几秒到几小时即可自行恢复,不留任何后遗症。光辐射还可引 起呼吸道烧伤,是由于吸人炽热的空气、烟尘及火焰造成的间接烧伤。
2.冲击波引起的损伤
冲击波是核爆形成的高温高压火球猛烈向外扩张,挤压周围介质而形成的一种机械波。被 火球迅速压缩的空气层形成密度极高的压缩区,压缩区内超过正常大气压的压力称为超压;压缩 区迅速向外扩张,形成一球形的低于正常大气压的稀疏区,稀疏区内低于正常大气压的压力称为 负压;高速气流运动产生的冲击压力称为动压。冲击波具有一般声波的特性,即压力越大,传播 速度越快,最初速度可达每秒数公里,以后随传播距离加大,压力减小,速度减慢。冲击波引起冲 击伤,是冲击波直接或间接作用于人体造成的损伤。超压和负压直接作用于人体时,主要造成空 腔器官的损伤及不同密度组织连接部位的损伤,一般不造成体表损伤。动压直接作用于人体时, 人体受冲力作用发生位移或被抛掷,在位移和降落过程中,与地面或其他物体发生碰撞而造成损 伤,可造成实质脏器破裂、颅脑损伤及骨折等。由冲击波造成各种物体及建筑物倒塌从而造成人 员损伤的,称为间接冲积伤,创伤性质与平时常见创伤相同,常见的有挤压伤、软组织撕裂伤及骨 折等。冲击波损伤的特点:①多处受伤,伤情复杂:伤员既可有直接冲击伤,又可有间接冲击伤,既可有体表损伤,也可有内脏损伤,全身各器官可单独或联合发生各种类型的损伤。②外轻内 重,发展迅速:冲击伤中闭合性损伤较多见,尤其是超压为主的冲击伤,往往体表无损伤或轻微 受损,而内脏器官损伤严重,由于体内代偿机制,早期不易发现真实伤情,后期代偿失调后,可迅 速发生心肺功能障碍及休克,甚至造成人员死亡。
3.早期核辐射引起的损伤
早期核辐射是核武器特有的杀伤因素,是核爆后最初十几秒内释放出来的中子流和Y射线, 因其具有很强的贯穿能力,又称为贯穿辐射。早期核辐射传播速度快,穿透能力强,但能被适当 的介质吸收和减弱,作用时间较短,一般为15 s,作用范围不超过4 km。开始时以直线传播,以后 与其他介质发生碰撞而发生散射,从多个方向作用于物体。早期核辐射因含有中子,故可产生感 生放射性,即原来没有放射性的稳定性核素俘获中子后变成具有放射性的核素的现象。早期核 辐射作用时间虽短,但累积辐射剂量可达几戈瑞、几十戈瑞甚至几百戈瑞,可引起不同程度的急 性放射病,也可造成小剂量外照射损伤。早期核辐射还可造成辐射的远期效应,即急性放射病治 愈患者或杀伤区域内屏蔽不完全者或杀伤边缘区者在数月至数十年后出现的症状。早期核辐射 若与其他致伤因素同时或相继作用于人体,可造成放射性复合伤。
4 .放射性沾染引起的损伤
核武器爆炸时生成的放射性落下灰对地面、人员及其他物体的沾染称为放射性沾染。放射 性落下灰是核爆瞬间气化的放射性核素在冷却后与烟云中的微尘及地面上升尘土凝结而成的放 射性微粒,在重力作用下向地面沉降造成沾染。核爆造成的放射性沾染可分为爆区沾染及云迹 区沾染。爆区沾染是爆心周围的放射性沾染,一般为2~3 km;云迹区沾染是放射性核素沿烟云 飘动方向扩散造成的沾染,其形状受核武器当量、爆炸方式、地形地貌、高空风向及风速等因素影 响,在万吨级至十万吨级核武器地爆时,云迹区面积可达几百至几千平方公里。放射性落下灰含 有核裂变碎片、感生放射性及未裂变的核装料三部分,主要致伤因素为β射线和γ射线。放射性 沾染的衰变符合“六倍衰减规律”,即在爆后1~5000 h内,时间每增加6倍,剂量率衰减为原来 的1/10。放射性沾染的主要外照射来源为γ射线,当人员在沾染区停留,受到γ射线剂量超过 1Gy时,可引起急性放射病,是落下灰的主要致伤因素。放射性落下灰通过污染食物、水源或被 人体吸人时可造成内照射损伤,主要为β射线导致。当其直接接触人体皮肤,且累积剂量达5Gy 时,可造成皮肤β射线损伤。若无防护人员在沾染区停留时间较长,还可发生3种方式的复合损 伤。早期落下灰对人员的杀伤强度主要取决于人员所在区域的污染水平、人员进人污染区域的 时刻和停留时间以及人员的防护措施等。
5.核武器杀伤作用的影响因素
核武器的杀伤范围主要与核武器当量有关。核武器的爆炸威力以TNT当量表示,即核爆释 放的能量相当于多少吨TNT爆炸所产生的能量。核武器当量改变,3种瞬时杀伤因素的杀伤范 围随之改变,当量越大,总的杀伤范围越大,但3种杀伤因素杀伤范围增大的比例不同,光辐射最 大,冲击波次之,早期核辐射最少。例如,万吨以下的核爆,早期核辐射杀伤半径最大,冲击波次 之,光辐射最小;万吨以上的核爆,光辐射杀伤半径最大,冲击波次之,早期核辐射最小。此外, 核武器的爆炸方式也会影响到杀伤范围。核爆按火球是否接触地面可分为地爆和空爆,在当量 相同的条件下,空爆的总杀伤范围大于地爆,且空爆时烧伤和冲击伤比例较高,早期核辐射沾染 范围广但污染轻。地爆时早期核辐射杀伤范围大于空爆,放射性沾染较局限而严重。核爆杀伤 程度还与爆炸地的人口密度、防护措施、气象条件以及地形地貌密切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