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道路、铁路交通事故


    中国是一个典型的大陆性国家,经济联系和交通网跨度大,需要有一种强有力的运输方式将 整个国家和国民经济联系起来。铁路的特点是载运质量大、运行成本低、能源消耗少,因此在大 流量的中长距离客货运输方面具有绝对优势,是适合中国经济地理特征和人民收人水平的区域 骨干运输方式。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铁路列车的通车里程不断延长,至2009年,营运里程达 8 6万公里;运行速度不断提高,经过6次提速,我国高速铁路营运里程数巳达世界第一位。
 
    铁路交通事故一旦发生,往往造成非常严重的后果。一方面,火车与机动车、非机动车辆不 同,火车有自己的轨道,只能在限定的范围、限定的线路(铁路)上运行。因此,当遭遇险情或其他 紧急情况时,火车不能自如的调整行驶方向,因此无法像机动车辆那样避让前方的障碍物,从此 种角度上讲,当火车在道路上遇有违章的车辆或行人时,铁路一方只能被动地接受事故的发生,具有被动性。另一方面,由于火车制动距离长,火车速度通常较快,当发生路外事故时,火车在其 巨大的惯性下仍然会造成人员的重大伤亡,造成的财产损失也很巨大,产生极其不良的社会影 响。因此,提高对铁路意外灾难的应激能力,完善院前急救网络系统,增强群众的社会急救意识,减少铁路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率及伤残率,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紧迫任务。
 
    道路交通事故作为现代文明社会的“孪生兄弟”,随着现代交通工具的高速发展及全球城市 化而越来越多。如今,全球每年因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超过120万人,伤3 000万人以上,约500万 人致残。换句话说,全球每6秒钟就有1人因交通事故而致残,每25秒即有1人因交通事故而 死亡。交通伤因此也巳成为严重威胁人类生命安全的“世界公害”,11月15日被列为世界道路 交通事故受害者纪念日。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道路交通事业飞速发展,至2009年底,中国公路通车总里程达386万公里,高速公路里程达6. 5万多公里,随之而来的交通事故的发生率及致死率 也呈急剧上升的趋势。1998—2002年的5年中,全国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年 均增长率分别为32. 5%、. 8%,42. 7%。由于交通事故的发生不仅造成大量人员伤亡,给无数家 庭带来不幸,其处理工作涉及保护遵纪守法者,处罚违法肇事者,体现社会主义法律的权威性,引 起了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关注。因此研究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条件,掌握其规律和特点,不 仅为预防交通事故提供依据,而且对促进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保证道路 交通的正常秩序,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