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辐射事故(三)-灾难的自救及互救原则及操作方法


    (二)医学应急救治
 
    1. 一级医疗救治
 
    (1)实施单位事故发生单位的卫生医疗机构,必要时可请求支援。
 
    (2)主要任务现场救护,发现伤员,对伤员进行现场紧急检 伤分类,抢救需紧急处理的伤员。
 
    (3)基本原则迅速有效、边发现边抢救、先重后轻、对危重 伤员先抢救后除污、保护抢救者和被抢救者。
 
    (4)物资人员
 
    1)人员:接受过放射损伤救治培DII的专业医护人员。
 
    2)设备:隔离和快速清除放射性污染的设备,快速采样和生 物学检测的实验室设备。辐射监测仪应随时保持可用状态,并放 置于易于获得的固定位置。
 
    3)药品:满足3个患者10天的用量或10个患者3天的用量。
 
    (5)实施流程及要点
 
    1)启动应急救援,保证自身防护:戴防护衣具、佩戴辐射计量 仪,酌情服用稳定性碘剂和其他抗放射药物。根据地面照射量率 和规定的应急照射水平,确定在污染区的安全停留时间。
 
    2)优先后送,分类处理:为保护救援者和被救者,处于高辐射 水平区域的伤员应转移到安全区域后再进行紧急处理。实施救援 时,应先对伤员进行初步的检伤分类,需急救者应立即组织抢救, 着重注意灭火、抗休克、防窒息,有手术指征的患者则应尽快进行 外科处理,待其生命体征稳定后,及时洗消。可延迟处理者经简单 的自救互救和初步洗消后,应尽快离开现场,进人急救分类站接受 医疗检查和处理。
 
    3)处理流程:
 
    A.辐射水平检测:所有伤员在进人急救分类站前都应检测 体表放射性剂量,超标的伤员应进行去污处理直到低于控希b水平 方可。医护人员应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给予稳定性碘及其他抗放药物。
 
    B.采集病史:特别注意事故时患者所处的位置和防护条件, 注意其有无听力减退、声嘶、皮肤红斑水肿、头痛、腹痛、腹泻及呕 吐等症状,并记录发生的时间及严重程度,发生皮肤红斑的还应记 录发生部位和累及范围,并尽量拍摄彩色照片。
 
    C.实验室检测:留取患者的尿样、鼻拭物及血样等生物标本 进行放射性测定,以估计伤员的体内外受照剂量。在条件许可的 情况下,受照人员应每隔12~24小时查一次外周血白细胞数及分 类,网织红细胞和淋巴细胞绝对数,观察血象的动态变化。怀疑有 冲击伤的患者,还应进行X线检查及血红蛋白、谷丙转氨酶、谷草 转氨酶测定。
 
    D.处理后送:临床症状明显的患者可给予对症处理,但应避免使用影响淋巴细胞计数的药物,如肾上腺皮质激素,防止对诊断 产生干扰。当事故伤员数较多时,临床症状较轻及血象无明显改 变的患者可门诊随访;临床症状较重,特别是呕吐次数多,皮肤红 斑水肿严重以及白纟田胞数明显增多、分类左移、淋巴细胞绝对值降 低明显的患者必须住院治疗,在病情稳定后尽快后送至二级医疗 救治单位。条件许可时,那些伤情较重或伤情难以判断的患者可 送往三级医疗救治单位。后送时,应附带患者的全部临床资料,重 度及以上伤员需专人护送,以防休克。
 
    2.二级医疗救治
 
    (1)实施单位 二级医疗救治单位(核设施所在省市自治区事先确定的医疗单位)。
 
    (2)主要任务 地区救治,对中度以下放射病和放射复合伤 伤员,有明显体表和体内放射性污染人员,以及重度以上的各种 非放射伤伤员进行确定诊断与治疗;对中度以上放射伤员和放 射复合伤伤员进行二级分类诊断,并及时将重度以上放射损伤 和放射复合伤伤员以及难以确诊和处理的伤员后送到三级医疗救治单位。
 
    3.三级医疗救治
 
    (1)实施单位 三级医疗救治单位(国家级放射损伤救治中心)
 
    (2)主要任务 专科救治,对一、二级医疗救治单位难以诊断 和处理的重度以上放射伤、放射复合伤,以及有严重体表和体内放 射性污染的人员进行确定性诊断和全面处理,对重度以上放射伤 和放射复合伤伤员进行三级分类诊断。
 
    (三)自救互救要点
 
    1.核袭击或事故现场,及时躲避自救,防止二次损伤
 
    核袭击情况下,当发现核闪光后,如邻近有可供防护的工事,应立即进入并避开门窗和孔洞。无工事时,应迅速利用地形地物 隐蔽,例如土丘、沟渠、弹坑、桥洞、涵洞等,均有一定的防护效果。当邻近既无工事又无可利用的地形地物时,应立即背向爆心卧倒, 同时闭眼、掩耳,用衣物遮盖头颈部等暴露部位,防止烧伤;当感到 周围高热时,应暂时闭气,防止呼吸道烧伤。
 
    核事故情况下,听到核事故警报后,居民应迅速拉断电闸、关 闭煤气、关好门窗、带好个人防护用品和生活用品,迅速有序地进 人指定的人防工事。户外的居民应立即进人最近的建筑物内,特别是砖石结构或多层混凝土建筑的房屋。汽车不是躲避放射性物质的良好屏障,应及时离开前往建筑物。室内人员应避开门窗玻 璃及易燃易爆物体,在屋角或靠墙的床下、桌下卧倒,不可紧贴墙 壁,同时应避开门窗和高大的柜架。来不及进人人防工事的人员 可利用地形地物就近隐蔽防护,原JUIJ是:背向爆心卧倒,头夹于两 臂间,两腿并拢夹紧,双肘前伸支起,闭眼闭气,胸部离开地面,重 头。
 
    2.袭击或事故过后,公众可进行简易的医疗救护
 
    包括挖掘被掩埋的伤员)火和使伤员脱离火灾区;清除口鼻内泥沙,对昏迷伤员将舌拉出以防窒息;简易医疗救护(包扎或遮盖创面、固定骨折、止血);简易除污染。
 
    3.体外及体内照射防护,减少放射源暴露
 
    当放射性物质释放到大气中形成烟尘时,应及时进人建筑物 内,即可减少50~的沾染。关闭门窗以及风扇、空调等通风系统; 用铅板或钢板遮挡门窗;人员避开上述屏蔽差的部位。放射性颗 粒会顺风而下或由雨水冲刷形成放射性液滴,故应尽量停留在上 风向并在阴雨天避免外出。
 
    4.事故周边可能污染区的自我防护、及时洗消和有序撤离
 
    积极配合救援组织,个人防护要点同前。
 
    5.饮食和信息
 
    严防摄人受污染的食物和饮水是防止内照射的重要事项。可准备好一定量清洁饮水和食物储备,放在冰箱等密闭容器内。听 从当地主管部门安排是否需要控制使用当地食品或饮水。污染区 内食物要反复冲洗和剥皮处理,必须经由专业技术人员检查符合 食用标准后方可食用。如果已经有放射性物质进人人体,可以通 过大量饮水促进某些放射;性物质尽快排出体外。
 
    获取可靠信息,防止恐慌情绪导致的混乱。应做到不轻信、 不恐慌、不盲目。注意广播、电视、手机信息等政府媒体对事故 的跟踪报道,等待通知;随时携带使用电池的收音机接受具体指 令。以政府发布的信息为准,不信谣更不传谣。学习核电科普 知识,掌握正确的防护方法,不惊慌失措。服从职能部门统一指 挥,不盲目行动,当事态严重时有组织、有秩序地撤离到安全地 点。撤出污染区的人员,应将受污染的衣物脱下存放以接受检测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