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食品卫生
搞好灾区的食品卫生是预防肠道传染病和食物中毒的重要措 施,其关键步骤是抓好食品卫生监督管理。一般而言,灾区食品卫 生工作的重点包括:①对不同渠道捐赠的食品进行卫生监督和管 理;②对灾区原有的食品进行清挖整理、卫生鉴定和相应处理;③对灾区生产经营的食堂和饮食业单位进行严格的卫生监督;④做好食品卫生知识宣传,提倡卫生的取食方式)⑤以家庭为单位 预防各种食物中毒。具体措施如下:
(一)需要重点预防的食物中毒
1.细菌性食物中毒
通常因食用已死亡畜禽肉、变质的米饭和蔬菜食品等引起细 菌性食物中毒。患者起病急,一般在食用后3~12小时发病,部分在13~24小时,少数在48~72小时。患者以胃肠道症状为主,如 腹泻、腹痛、恶心、呕吐,有时有发热、头痛。细菌性食物中毒需要及时治疗,同时停食一切可疑食物,及时补充体液和电解质,必要时给予抗生素治疗,治疗策略主要是对症治疗为主。
2.化学性食物中毒
一般因误食化学有毒物质(如农药、亚硝酸盐等)引起。化学性食物中毒发病快,潜伏期一般在数分钟至1小时,死亡率较高,需要及时治疗。目前的治疗方法包括:停止食用毒物或一切可疑 食物,及时进行催吐、洗胃、灌肠,及时使用特效解毒药进行病因治疗。如亚硝酸盐中毒采用美蓝;有机磷中毒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定 (或氯磷定等);砷中毒采用二巯基丙醇。
3.有毒动、植物致食物中毒
食用未经充分加热的豆浆、扁豆或食用苦杏仁、发芽土豆、毒 蘑菇等有毒植物性食物均能引起中毒;误食猪甲状腺、肾上腺和含毒的鱼类(如河豚)也能引起食物中毒。该类中毒的治疗方法:一 般仍是停止食用可疑食物,及时采取洗胃等急救措施,同时采用对症治疗措施。
(二)食物中毒现场的应急处理
1.病例的紧急处理和报告
立即停止食用中毒食品,对患者及时诊断和治疗,并向有关卫 生部门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中毒发生的地点、时间、人数、典型症 状和体征、治疗情况以及可疑中毒食物等。
2.中毒食品的控制处理
封存现场的中毒食品或疑似中毒食品,通知追回或停止食用 其他场所的中毒食品或疑似中毒食品。所有疑似中毒食品必须待 调查确认不是中毒食物后,才能食用。
有毒食品需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中毒场所采取相应的环境处理措施。处理方法如下:引起细菌性食物中毒的固体食品,可煮沸消毒15~30分钟后再进行销毁处理;液体食品可用漂白粉 消毒,然后废弃。餐具等消毒可用煮沸15~30分钟的方法进行,也可用漂白粉、含氯消毒片等消毒处理。对于患者的排泄物、呕吐物可用20%石灰乳或漂白粉进行消毒(1份排泄物加2份消毒剂 混合放置2小时)。环境处理可采用0.5%过氧乙酸进行喷洒消 毒。化学性或有毒动植物性食物中毒时应将引起中毒的有毒食物 进行深埋处理。
(三)灾区食品卫生监督管理
1)救援食品最好是能直接食用的,且具有能防污染和易保藏 的定型包装,如袋装密封食品和瓶装饮料。
2)保证清洁瓜果蔬菜的充足供应。禁止流动摊贩售卖无包 装熟食品,尤其是散装熟肉、水产品和切开的水果等;禁止销售来 源不明的食品及食品原料。
3)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该做好食品设备、容器、环境的清洁。 消毒后,经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认可后开业,并加强对其食品和原料 的监督,防止食品污染。
4)集体用餐单位优先配备清洁用水、洗涤消毒设备以及食品 加热和冷藏设备等,并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执行。
(四)开展食品卫生的宣传教育
搞好食品卫生宣传,提高群众的食品卫生意识。告知受灾群 众,勿在简易住处集中备食和集体供餐,不要购买和食用未包装的 熟肉和冷荤菜;食品要生熟分开,现吃现做,做后尽快食用;现场加 工的所有食品应烧熟煮透,剩饭菜在下次食用前须单独重新加热, 勿直接食用存放时间不明的食物;炎热季节避免对集体人群供应 各种凉菜;不宜食用死亡的畜禽、水产品、腐败变质的食物水果以 及不能确认是否有毒的植物性食物(如蘑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