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暴发(二)-灾难的自救及互救原则及操作方法


 二、灾中救援 
 
    (一)自救原则
 
    1.肠道传染病
 
    夏秋季常见肠道传染病主要经水、食物、接触、苍蝇等传播,主 要通过粪便污染外环境所致,是典型的所谓“病从口入”传染病。
 
    易感者应注意饮水、食品和环境卫生,预防肠道传染病。不喝 未经消毒处理的水,不吃生、冷食物和霉变食物;煮熟的食物趁热 吃,隔夜食物食用前要彻底加热;所有烹调食物器具,使用后应洗涤干净并保持干燥;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饭前便后要洗手;生熟 食品应分开存放,已消毒食具与未消毒食具应分开存放,防止交叉 污染。出现腹泻、呕吐等症状,应及时去医疗机构就诊,患者的密 切接触者应在医疗工作者指导下预防性服药3天,做好患者排泄 物、物品以及环境的消毒工作。
 
    2.呼吸道传染病
 
    在呼吸道传染病流行区域,易感者应注意自身卫生,如勤洗 手,吃熟食,少去或不去人口密集的区域,避免接触病禽、病鸟尤其 是野生动物;军营及宿舍应及时通风换气,注意个人卫生和个人防 护,锻炼身体、增强体质,条件允许时去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免 疫接种,易感者可预防性接种麻疹、流脑、腮腺炎及水疸疫苗。
 
    个人主观感觉存在身体不适且临床症状疑似该病时应立即前 往附近医院就诊。甲乙类传染病患者的密切接触者应隔离至该病 的最长潜伏期。
 
    (二)互救或救难措施
 
    传染病疫情发生后,军队各后勤保障部门及各灾害救援力量 必须在统一指挥调度下,快速采取各种救难措施,包括传染病报告 和针对传染源、传播途径和易感人群的多种控制措施。
 
    1.在自然灾害发生后注意稳定群众及士兵情绪
 
    生存环境的破坏使得受灾群众心理压力极大,群众极易发生 恐慌。因此,要正确引导群众,及时正确的发布疫情信息,防止谣 言散布,指导群众做好个体防护,稳定群众情绪,为救援和预防工 作创造良好氛围。
 
    2.上报疫情传染病报告
 
    上报疫情传染病报告是传染病监测的手段之一,也是控制和 消除传染病的重要措施。在发生自然灾害或使用生物战剂后,应 密切关注出现的第一例患者及其症状和体征并立即上报,它可能 为即将出现的传染病疫情提供线索。
 
    3.管理和控制传染源
 
    (1)传染病患者——及时上报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 离、早治疗。患者一经确诊,就按照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实行分级管 理。只有尽快管理传染源,才能防止传染病在人群中的蔓延传播。
 
    甲类(强制管理):对于甲类传染病传染源,应对其强制隔离, 对其衣物用品消毒处理,并对其接触者进行强制隔离观察直至最 长潜伏期结束。
 
    乙类(严格管理):控制办法类似于甲类传染病,对此类传染 源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防治方案进行预防和控制。
 
    丙类(监测管理):对此类传染源要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 定的监测管理方法进行管理。
 
    (2)接触者通过检疫、药物预防/预防接种等方法对接触者 进行隔离观察,必要时进行治疗,防止疾病进一步扩散。
 
    (3)病原携带者对病原携带者应做好登记、管理,病例随访 至其病原体检查2~3次阴性后。在饮食、托幼和服务行业工作的 病原携带者必须暂时离开工作岗位,久治不愈的伤寒或病毒性肝 炎病原携带者不得从事威胁性职业。艾滋病、乙型和丙型病毒性 肝炎、疟疾病原携带者严禁做献血者等。
 
    (4)动物传染源对不同类型的受感染动物应采取不同的措 施,既保证控制传染病的传播,也最大限度降低经济损失,尤其对 珍贵野生动物更应谨慎对待。对危害大且经济价值不大的病畜或 野生动物传染源应予以彻底消灭,如捕杀、焚烧或深埋;对危害不 大且有经济价值的病畜可予以隔离治疗。此外,还要做好家畜和 宠物的预防接种和检疫。
 
    在灾区发现传染病检疫后,应尽快确定上述三类传染源,对与传染源有过接触并有受感染可能的所有人员进行检疫。检疫期为 最后接触日至该病的最长潜伏期。常见传染性疾病的潜伏期和检 疫、隔离要求参见相关资料。
                     
    4.切断传播途後
 
    传播途径是指病原体从传染源排除后,到侵人新的易感宿主 前所经历的全部过程。传播途径可以空气、水、食物、接触、节肢动 物为媒介进行传播。可通过消毒对传播途径进行切断。
 
    (1)预防性消毒 是指对可能受到病原微生物污染的场所和 物品进行消毒,包括空气消毒、饮水消毒、乳制品消毒等。
 
    (2)疫源地消毒 是指对现在或曾经有传染源存在的场所进 行消毒,其目的是消灭传染源排出的致病性微生物,分为随时消毒 和终末消毒。
 
    1)随时消毒:如对患者的粪便进行随时消毒,由于随时消毒 要经常进行,所以一般要指导患者家属进行,或由卫生员完成。
 
    2)终末消毒:通常在外界环境中能较长时间存活的疾病如霍 乱、鼠疫、炭疽、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才能进行终末消毒。而病原 体抵抗力较弱或存活时间较短的疾病,如麻疹、水疸、百日咳、流行 性感冒等病的病原体,一般不需要进行终末消毒。此外,进行终末 消毒前应进行流行病学调查,以确定消毒的范围、物品及方法等。
 
    5.保护易感人群
 
    (1)免疫预防 当传染病暴发后,对灾区群众或救灾人员进 行被动免疫,如注射胎盘球蛋白和丙种球蛋白可预防甲型肝炎、麻 疹、流行性腮腺炎等。高危人群应急接种可以通过提高群体免疫 力来及时制止传染病大面积流行,如麻疹疫苗在感染麻疹3天内 或潜伏早期接种均可控制发病。
 
    (2)药物预防 可提前服用相关药物以预防疾病等。
 
    (3)个人防护 限制或停止集市、集会、影剧院演出或其他人 群聚集活动;停工、停业、停课;临时征用房屋、通信和交通工具等) 封闭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水和食品。
 
    存在传染病暴发时,各单位应联合工作,包括流行病专家、微 生物专家、临床医生、检验检疫人员以及行政部门,协同合作,采取措施消除在暴发调查过程中发现的危险因素。
 
 三、灾后重建
 
    (一)受灾人员处理
 
    1)发现患者并及时隔离。
 
    2)可通过临床体征症状、流行病学资料、实验室检查等方面着手查明病因。
 
    3)采用支持疗法、对症治疗、病因治疗、康复疗法和中医中药 疗法等方法进行治疗。
 
    (二)善后处理
 
    1.清理人畜尸体
 
    灾害发生后,尸体会污染水源和生态环境,为导致传染病蔓延 提供可能。用喷雾器和喷洒车向尸体以及其场所喷洒消毒剂(如 漂白粉等)。如尸体不能立即处理而须暂时存放时,应存放在远离 水源、避开人员活动区、避开低洼地的区域。平均气温低于20°C 的情况下,自然存放不宜超过4 d,放人存尸袋的可适当延长存放 时间,但在尸体上下应撒盖漂白粉,降低尸体腐败速度,减少异味, 尸体出现高度腐烂时应及时进行火化或掩埋处理。条件许可的情 况下适宜适当集中存放,便于管理。尸体处理可首选火化,对甲乙 类传染病死亡者,应在进行彻底消毒后以最快速度运出火化或2m以下深埋;对高度腐烂尸体应进行消毒除臭处理;尸体掩埋的 场所应当由政府或上级指定,不得随意乱埋;如选用土葬,尽可能 选择2 m以下深埋的方式)里葬人数集中量大时或有特殊原因不 能选择深埋方法时,如为避免对地下水的污染,经现场卫生专家决 定后可选用浅埋的方法;在便于运输又在不影响城镇、村容的地点 选择尸体掩埋地。应选择土壤结构厚实、地下水位低的场所,人口 密集区的下风向。进行尸体处理的人员应采取个人卫生防护措 施,并注意个人卫生。
 
    2.公共卫生管理
 
    在自然灾害发生过程中,平时建立起来的疾病监测和报告系 统在灾后早期常陷入瘫痪。因此,灾后重建工作第一项便是重新 建立疾病监测和报告系统,同时监测人口的暂时居住和流动情况, 主要疾病的发生情况以及居民临时居住地及其附近的啮齿动物和 媒介生物数量。
 
    3.流行病学研究
 
    流行病学的理论和方法对疾病病因研究相当重要,当传染病 暴发时,必需仔细划分疾病流行强度,如散发、流行、暴发、大流行等,以利医疗团队、公共卫生部门采取适当的应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