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当灾难事件发生后,政府或有关机构应立即组织心理治疗 和咨询人员前往出事地点进行心理救援或在事发当地开展心理干 预工作。
—、心理救援前的准备
了解灾区的基本情况,包括道路、天气和受灾情况、目前政府 救援计划和实施情况等,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确定如下内容:
1)确定干预地点。
2)确定干预对象及其分布和数量。
3)制定救援工作的实施方案。
4)编制、印刷心理危机干预评估工具和相关宣传资料。
5)根据所要干预的社区、医院、受伤人员、死难者家属等的分 布和安置情况,制定具体的干预流程和路线。
6)准备心理救援人员的食宿、自用物品和常用药品。
二、行动计划的制定
(一)心理救援的目的
积极预防、及时控希U和减缓灾难的影响;促进灾后心理健康重 建;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众心理健康。
(二)心理救援的原则
1)及时调整心理救援的重点,配合整个救灾工作的进行。
2)以社会稳定为前提,不给整体救援工作增加负担,减少次级伤害。
3)综合应用干预技术,个体化提供帮助。
4)保护被干预者的隐私。
5)心理危机干预是医疗救援的一部分,心理救援并非万能。
三、心理救援的方法
评估、干预、教育、宣传相结合,提供灾难心理救援服务;尽量 进行灾难社会心理监测和预报,为救援组织者提供处理紧急群体 心理事件的预警及解决方法;促进形成灾后社区心理社会干预支 持网络。
(一)确定目标人群及数量
以地震为例,灾难后需进行心理救援的人群大致分为5级:
第一级人群为直接卷人本次灾难的人员、死难者家属及伤员。
第二级人群为与第一级人群有密切联系的个人和家属,他们可能有严重的悲哀和内疚反应,需要缓解其继发的应激反应,如消防、武警官兵、120救护人员等现场救护人员和灾难幸存者。这些 人为高危人群,是干预工作的重点。
第三级人群是从事救援或搜寻的非现场工作人员以及帮助灾 难后重建或康复工作的人员或志愿者。
第四级人群是受灾地区以外的社区成员,主要是向受灾者提供物资与援助,对灾难的救援可能负有一定责任的组织。
第五级人群:在临近灾难场景时心理失控的个体,易感性高,可能表现心理病态的征象。
(二)时间表
根据目标人群和干预队成员人数,排出工作日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