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铁路交通事故(一)-灾难的自救及互救原则及操作方法


 一、概述
 
    现代交通工具自诞生以来,有了革命性的发展,促进了经济贸 易的长足进步,给人们的娱乐、工作和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随 着城市化进程加速,交通工具的种类和数量都大幅提升,交通事故 发生率随之增力口,成为威胁人类生命安全的一种主要灾害,所以人 们逐渐加强了对道路交通事故现代医学的研究。对于普通的公路 交通事故,绝大部分事故每起仅造成少数个别人员的伤亡和轻微的 财产损失,其救援措施也相对简单。但对于高速公路和铁路交通事 故,一旦出现紧急情况,如果处置稍有失误,就会造成重大交通事 故,带来惨重的损失和伤亡。比如2011年7月23日,发生了北京南 至福州D301次列车与杭州至福州南D3115次列车追尾事故。D301 列车1~4位脱线,D3115列车15、16位脱线,造成40人遇难,191人 受伤(其中重症11人)的惨剧,类似情况非常值得吸取深刻教训I。
 
    与普通公路交通事故不同,重大公路、铁路交通事故的救援措 施往往涉及政府机关、警察、消防部队、卫生当局、急救部门等多部 门、多系统。除了急救组织外,建立信息中继站非常必要。一系列 遍布当地的中继站可将信息传送到设在急救总部的中心控制系 统。中心控制室可以在计算机化的地图上确定车辆的正确位置。 在事故现场有清醒伤员时,伤员与急救中心在控制室之间的双向 通报便于进行现场估计,必要时还可进行现场急救指导,可大大缩短救援时间,减少人员伤亡 。
 
 二、公路交通事故现场紧急医疗救援
 
    普通公路交通事故仅涉及急救部门或事故当事人、过往人员或个别警察。而高速公路一旦发生灾害事故,情况往往比较复杂,需 要消防部队首先到场处理。消防部队到场后首要任务就是进行现 场侦察,查清灾害事故现场的基本情况。做好灾害事故现场通讯联 络,确保通讯畅通,及时将灾害事故现场情况向消防指挥中心报告, 严密组织,统一指挥。注意做好灾害事故现场照明。高速公路一旦 在夜间发生灾害事故,不利于救援行动,此时救援队伍在出动时,应当调集照明车或其他照明设施到达事故现场,供事故现场照明。
 
    救援人员需按照计划迅速组成相应的救援小组,对无行动能 力的被困人员及时实施救助。实施救助时要仔细巡查,不得有被 困人员遗漏;如果现场有较多车辆被撞或堵塞不能打开车门自救 时,要合理安排救援小组携带破拆工具等对车辆进行破拆,营救伤 员;如果现场有人员被浓烟、烈火、高温辐射热围困时,应在充足水 流掩护下,强攻救人。要特别注意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可能直接引 发火灾,即使事故后没有发生火灾,但燃油四处流淌,起火燃烧的 危险性较大。装载化学危险物品的车辆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可能 导致大量有毒有害物质外泄,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并严重污染生 态环境。所以要及时、规范地设置警示标志,避免后续车辆避让不及,引发二次事故。
 
    尽快将伤员从车内救出,以免当车辆发生燃烧时,伤员继续受 到烧伤或吸人有毒气体等后续伤害。若伤员被困在汽车内,要设法 尽快转移伤员。转移时首先要考虑伤员的生命安全,还应尽量使伤 员感觉舒适。转移时应遵守两条原则:必须在环境允许时才移动) 一定要在有人配合时再移动伤员,且需受过急救训练的人员来指 挥,避免错误、鲁莽的搬运造成进一步严重的伤害。而转移的具体 方法则要根据伤员的位置和伤情,及抢救者的能力来判断选择。
 
    公路交通事故造成的各类损伤,伤及部位以及程度不同,伤员 所需要救护的急迫性和救护措施也需要做出相应的调整。在对患 者进行确定性医疗处理之前,死亡率随着时间延长而增力口,且在交通事故中,因简单原因而导致死亡占有相当高的比例,如气道阻塞 或出血过多等,所以首先要对伤员进行检伤分类,填写伤员分类 卡,区分伤员的轻重缓急以分别对待:确定首先需要送到医院和 生命垂危的伤员,对其进行简单明了、及时有效的救命抢救,如控 制昏迷、抗休克、出血止血、包扎、骨折固定、畅通气道、人工心肺复 苏等;然后妥善处理轻伤员。要坚持先重后轻、先急后缓,抢和救 相结合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