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理念,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组织各方面的力量,协同作战,迅速、高效、有序地实施应急救援,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事故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2、 基本原则:在预防为主的前提下,贯彻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二、 烟花爆竹单位情况
目前全市共有烟花爆竹生产、储存企业3家,其中:郊区杨家庄村西南一家,平定谷头村东一家,市区化工厂厂区内一家;批发储存企业3家,其中:市烟花爆竹专营公司仓库座落在南庄村东南原市军分区仓库内,盂县土产日杂公司仓库座落在贺村村北,平定土产日杂公司仓库座落在南暂石村南;零售商店216家,分布在市、县(区)的有关街道和各乡镇、部分村庄。
三、 应急救援预案的适用范围
本应急救援预案的主要对象是指由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爆炸,造成巨大影响和破坏力、导致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突发性事故。本《预案》所指重大事故是我市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的一次死亡3至9人的事故。
四、 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组成及其职责
为在发生烟花爆竹重大事故时能以最快的速度开展救援工作,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减少事故损失,市政府成立烟花爆竹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统一组织和指挥全市烟花爆竹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1、 应急救援指挥部
总指挥:市安全委员会主任。
副总指挥:市安全委员会有关副主任。
成员单位: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支队、市交警支队、市卫生局、市建设局、市环保局、市气象局、市监委等有关部门。
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调度室,办公室主任由市安监局局长担任。
2、 指挥部的职责
负责组织全市烟花爆竹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监督检查各部门的应急救援演练工作。烟花爆竹重大事故发生后,指挥部组成人员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由总指挥或总指挥委托的副总指挥进行现场指挥,成立现场指挥部,批准现场救援方案,调集抢险力量,组织现场抢救。指挥部各成员按本单位应承担的职责分别组织实施救援。
3、 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承接烟花爆竹重大事故报告;请示总指挥或总指挥委托的副总指挥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通知指挥部成员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协调各成员单位的抢险救援工作;及时向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报告事故的抢险救援进展情况;落实上级和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关于事故抢险救援的指示和批示。
4、 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1) 市安监局:编制修订完善全市烟花爆竹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监督检查各县(区)、各部门、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全市应急救援模拟演习;负责应急救援专家队伍和救援专业队伍的组织、训练与演练;组织专家开展应急救援咨询服务工作;组织开展烟花爆竹重大事故调查处理;开展对群众进行自救和互救知识的宣传和教育。事故发生后,负责履行指挥部办公室的职责,负责组织专家咨询组为现场处置提供救援决策,负责组织事故调查处理。
(2) 市公安局:制定人员疏散和事故现场警戒预案。事故发生后,组织事故可能危及区域内的人员疏散撤离,对人员撤离区域进行警戒及治安管理;负责核对伤亡人数、伤亡人员身份;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3) 市公安消防支队:制定火灾事故扑救预案。事故发生后负责事故现场伤员搜救和火灾扑救,控制现场易燃、易爆、有毒物质,事故得到控制后负责现场搜救工作。
(4) 市公安交警支队:制定交通处置应急预案。事故发生后负责事故现场区域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禁止与救援无关的车辆进入危险区域,保障救援道路的畅通。
(5) 市卫生局:制定突发事故医疗救护应急预案。确定突发事故医疗救护定点医院,培训相应医护人员,指导定点医院储备相应的医疗器材和急救药品;事故发生后,负责事故现场调配医务人员、医疗器材、急救药品,组织现场救护及伤员转移;负责统计伤亡人员情况。
(6) 市建设局:制定抢险设备应急保障预案;指定抢险设备保障单位和应急抢险设备,监督抢险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操作人员的培训。事故发生后,根据事故抢险的需要,负责建设工程机械设备,如挖掘机、铲车和起重机械(吊车)的调配。
(7) 市环保局:制定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事故发生后,及时测定事故现场环境危害的成分和程度,对可能存在较长时间环境影响的区域发出警告,提出控制措施并进行监测,事故得到控制后指导清除现场残留的危害物质。
(8) 市气象局:制定气象服务应急预案。事故发生后,为事故现场提供风向、风速、温度、气压、湿度、降雨量等气象资料。
(9) 市监委:监督各职能部门切实履行应急救援职责。参加事故调查,监督落实责任追究。
五、 事故的报告及现场保护
1、 事故报告
为及时掌握烟花爆竹重大事故情况,迅速、有效地组织施救,要求发生烟花爆竹重大事故的单位必须将事故单位、时间、地点、事故原因、损失程度及抢险情况在第一时间内迅速上报。
事故报告电话
(1) 指挥部办公室值班电话:2033742
(2) 市安监局值班电话:2033742 2024447
(3) 市公安局值班电话:110
(4) 市公安交警支队值班电话:6666741
(5) 市公安消防支队值班电话:119
(6) 市卫生局值班电话:2032247
(7) 急救电话:120
(8) 市建设局值班电话:6668000 6668111
(9) 市环保局值班电话:12369
(10) 市气象局值班电话:2032971 2033007
(11) 市监委值班电话:2296616
有关单位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与指挥部办公室联系;指挥部办公室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请示总指挥或总指挥委托的副总指挥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在做出启动预案决定后,指挥部办公室应立即通知指挥部所有成员;指挥部成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立即行动,在最短的时间内赶到事故现场组织救援,不得推诿或拖延,否则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2、 现场保护
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散群众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体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六、 应急救援的程序
1. 各烟花爆竹从业单位应制定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和队伍,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器材和物资。
2. 发生烟花爆竹重大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救援,并立即报告所在地县(区)人民政府和县(区)安监、公安、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
3. 各级政府应急救援机构到达现场后,事故单位负责向政府救援机构提供有关图纸资料和事故可能波及范围内的村庄、建筑物、人员分布状况;汇报事故中心位置及其周围场所内存放危险、危害物质的品名、数量以及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等情况。
4. 县(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本县(区)、本部门烟花爆竹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开展救援工作,制止事故蔓延和进一步扩大。
5. 各县(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确定事故不能很快得到有效控制或已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时,应当立即向市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报告,请求支援。市指挥部办公室应立即通知指挥部各成员赶赴事故现场,开展救援工作。
七、 现场救援专业组的建立及职责
到达救援现场后,各成员单位应当立即组织有关人员,成立现场救援专业组,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基础上,协助指挥部快速实施救援:
1、 专家咨询组:市安监局负责人任组长,由事故单位总工、技术人员和市、县(区)有关专家组成。负责为事故救援提供技术支持和制定安全措施,为指挥部提供救援决策。
2、 抢险救援组:市公安消防支队负责人任组长,由市、县(区)消防队伍和事故单位义务消防队伍组成,大型机械设备由市、县(区)建设部门调配。负责现场救护、伤员搜救和事故后对被污染区域的消除。
3、 警戒疏散组:市公安局负责人任组长,由市、县(区)公安、交警和事故单位保卫人员以及当地政府有关人员组成。负责对现场及周围人员进行防护指导、人员疏散及周围物资转移等工作,负责布置安全警戒,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域,负责人员疏散区域治安巡逻。
4、 伤员抢救组:市卫生局负责人任组长,抽调有关医疗机构的人员组成。负责在现场附近的安全区域设立临时医疗救护点,对受伤人员进行现场分类和紧急救治,并护送重伤人员去医院进一步治疗。
5、 环境监测组:市环保局负责人任组长,由市、县(区)环保局人员组成,负责对大气、水体、土壤等进行环境即时监测,确定污染区域范围,对事故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制定环境修复方案并组织实施。
6、 气象资料组:市气象局负责人任组长,市、县(区)气象局人员组成,负责为指挥部和专业组提供风向、风速、温度、气压、湿度、降雨量等气象资料。
八、 附则
1、 本《预案》管理单位为市安监局,每两年修订一次,必要时及时修订。
2、 发生烟花爆竹特大事故时,本预案与《阳泉市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一并执行。
3、 各县(区)政府、市直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和专业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并使相关人员熟悉和掌握预案的内容。
4、 本《预案》是作为烟花爆竹重大事故发生后,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实施抢救工作的指导性意见,在实施过程中应根据不同情况灵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