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骨折病人,急救时应将骨折肢体进行临时固定,限制骨折断端活动,防止骨折周围组织 (主要是血管、神经、肌肉等)的继发性损伤,减少疼痛。常用固定工具是木制夹板;紧急情况下无 夹板时可用能找得到的木板、塑料板、硬纸板、木棍等;有条件者可用新的固定器材如颈托、多功 能夹板、充气夹板等。
1.固定的目的
伤员骨折后,采用最简单而有效的固定方法,保护患肢免受进一步损害,将伤员迅速、安全转 送,使其尽快得到妥善处理和救治,挽救生命。具体目的包括:
1)避免在搬运时骨折端移动而加重软组织、血管、神经或内脏损伤。
2)骨折固定后即可止痛,有利于防止休克。
3)便于运输,若备有特制的夹板,最为妥善。
4)减少骨折端的活动,减轻病人痛苦。
2.固定的要求
1)凡疑有骨折的伤员,都应按骨折处理。
2)有大出血时,应先止血、包扎,然后固定骨折部位。
3)骨折固定时,不要盲目复位,以免加重损伤程度。
4)严禁将露在伤口外面的骨折断端送回到伤口内。
5)包扎松紧要适当,以不影响正常的血液循环,又能起到固定作用为宜。四肢骨折固定时, 要露出手指或脚趾,以便于观察伤肢血液循环情况。
6)固定骨折所需夹板的长度与宽度,要与骨折肢体相适合。其长度一般需超过上下两个 关节。
7)用来固定骨折的夹板不可与皮肤直接接触,要用纱布、棉花等柔软物品垫在夹板与皮肤 之间,在夹板两端及骨骼突起部位也应加软垫。
3.常用外固定的方法
常用的外固定方法有小夹板、石膏绷带、外展架、持续牵引和穿针外固定器。
(1)小夹板 固定常用于肱骨、尺桡骨、胫腓骨、桡骨远端以及踝关节等部位的骨折。对一 些关节内骨折、关节附近骨折及股骨骨折等多不适合小夹扳固定治疗。
1)适应证:适用于四肢长管骨闭合性骨折,在复位后能用小夹板固定、维持对位者。
2)禁忌证:
a.错位明显之不稳定性骨折。
b.伴有软组织开放性损伤、感染及血循环障碍者。
c.躯干骨骨折等难以确实固定者。
d.昏迷或肢体失去感觉功能者。
3)术前准备:
a.根据骨折的具体情况,选好适当的夹板、纸压垫、绷带、棉垫和束带等。
b.向患者及家属交代小夹板固定后注意事项。
c.清洁患肢,皮肤有擦伤、水疱者,应先换药或抽空水疱。
4)注意事项:
a.纸压垫要准确地放在适当位置上,并用胶布固定,以免滑动。
b.捆绑束带时用力要均匀,其松紧度应使束带在夹板上可以不费力地上下推移1 cm为宜。
c.在麻醉未失效时,搬动患者应注意防止骨折再移位。
d.抬高患肢,密切观察患肢血运,如发现肢端剧痛、严重肿胀、青紫、麻木等,应及时处理。
e.骨折复位后4d以内,可根据肢体肿胀和夹板的松紧程度,每日适当调整放松,但仍应以 可以不费力地上下推移1 cm为宜;4d后如果夹板松动,可适当捆紧。
f.开始每周酌情透视检查1~2次;如骨折变位,应及时纠正或重新复位。必要时改作其他 方法固定。
g.2~3周后如骨折巳有纤维连接可重新固定,以后每周在门诊复查1次,直至骨折临床疫愈。
h.及时指导患者功能锻炼。
(2)石膏绷带 对于骨关节损伤及骨关节术后外固定多选用石膏绷带。
1)适应证:
a.稳定性骨折复位后。
b .脊柱压缩性骨折。
c.关节脱位复位后。
d.关节扭伤、韧带部分撕裂及撕脱。
e.手术后,如神经吻合、肌腱移植、韧带缝合、关节融合固定、截骨术、骨移植、关节移植、显 微外科、骨髓炎等术后。
f.骨折开放复位内固定后。
g.纠正先天性畸形,如先天性髋关节脱位、先天性马蹄内翻足等。
h.骨关节感染、颈椎伤病等。
i.脊柱手术前、后石膏床和背心等。
2)禁忌证:
a.全身情况差,尤其心肺功能不全之年迈者,不可在躯干部包扎石膏绷带。
b.孕妇、进行性腹水忌作胸腹部石膏。
c.有直接妨碍病情观察的特殊情况时。
3)术前准备:
a.器械准备:适当规格的石膏绷带、温水(20~35℃、石膏刀、撑开器、电锯、剪刀、针、线、 衬垫物(棉垫、棉纸、纱套)、红蓝色铅笔等。
b.向患者交代包扎时注意事项,并向家属和本人说明石膏固定的必要性。
c.非急诊情况下,应清洗患肢,有创口者应先换药。
4)注意事项:
a.在骨隆突处应妥善衬垫,以防皮肤受压。将肢体置于并保持在所需的位置,用器械固定 或由助手扶持,直到石膏包扎完毕硬化定型为止,需手法塑型复位时,应用手掌鱼际部适当加压, 禁用手指加压塑型。扶托石膏时应用手掌,禁用手指。
b.缠绕石膏要按一定方向沿肢体表面滚动(切忌用力牵拉石膏卷),并随时用手掌抚平塑 形,使其均匀、平滑、符合体形。
c.石膏包扎完毕待石膏定形后(一般需5~8 mn),应将其边缘修理整齐,并修去妨碍非固 定关节活动的部分。髋人字石膏及石膏背心包扎后,应在腹部“开窗”,以免影响呼吸及食后胀满感,胸帽石膏者颈部正中应开窗10 cmX4 cm。反折露出的衬垫物边沿,宜用石膏绷带修补光整。
d.在易于折断部位,如关节上下处,应用石膏条带加强。移上床时应防止石膏被折断,以枕 头或沙袋垫好。石膏未干固以前,注意勿使骨突处受压。
e.石膏固定后应注明日期和诊断,并可在石膏上划出骨折的部位及形象。
(3)骨折支架外固定术
1)适应征:对于严重的肩关节、肘关节外伤,以及某些上肢骨科手术以后,需应用外展架固定。
a.严重的开放性骨折。
b.肢体长度不均衡需行缓慢牵伸延长术时,或骨折伴骨缺损者。
c.关节融合术。
d.感染性骨不连。
e.某些关节内骨折,如桡骨远端不稳定骨折。
f.不稳定骨盆骨折。
2)注意事项
a.穿针部位应避开重要神经血管。
b.穿针前皮肤作小切口,穿针后皮肤仍受压则应将切口稍加延长,使受压皮肤松解。
c.骨骼穿刺针应先钻孔。
d.每穿完一根针应活动一下邻近关节,检查是否穿人肌腱。如经小腿近胫前肌腱处穿针, 助手应维持踝关节最大背伸位。
e.开放骨折应先行骨折复位皮瓣转位,然后再穿针。
f.术后患肢抬高,每日消毒液清洁针眼并加强功能锻炼。
4.不同部位的固定
固定前应先检查病人的呼吸、循环等生命体征,检查有无伤口,并给予止血和包扎;固定时在 皮肤与夹板之间应垫上缚料或毛巾等软物品。固定夹板的紧张度应适度。以下是不同部位的骨 折固定方法:
(1)锁骨骨折先用棉垫或缚料垫于两腋下稍前部位,将三角巾折叠成带状,两端分别绕两 肩,在背后呈“8”字形,拉紧三角巾的两头打结,使两肩尽量向后张。
(2)上臂骨折用3个与上臂长度相似的木夹板,放在患臂外侧、内侧和背侧,用绷带与夹 板的上、中、下各进行绑系固定;再取适当的宽绷带将前臂悬挂在胸前。也可用一条三角巾将患 臂与胸廓环行缚绑住,在对侧胸部打结;再取另一条三角巾将前臂悬挂在胸前。
(3)前臂骨折用一条与前臂长度相似的木板夹板,置于患臂的下面,用绷带作螺旋缠绕固 定;在用三角巾将伤臂悬挂在胸前,使肘关节成90°;必要时用三角巾将伤侧上臂与胸廓环形 缚住。
(4)大腿骨折固定用一条与身高2/3相似长度的木板夹板,放置于患肢的外侧,用两条三 角巾分别在胸廓和臀部作环形绑缚,将夹板与躯干紧密固定起来;再用两条三角巾或绷带分别在 膝部和踝部作环形包扎,将下肢与夹板固定在一起。
(5)小腿骨折固定用两条与大腿等长的木板夹板分别置于患肢的内外侧,用绷带或三角 巾在膝关节上、下和踝部绑缚固定,使膝关节和踝关节不能活动。
(6)颈椎骨折固定将伤员取仰卧位躺在硬质担架上,在肩背部可放置少许垫物,使头略成 后仰位,头和颈部不放枕头,但头颈两侧可放中等硬度的物品(如枕或衣服)以固定头颈。
(7)胸、腰椎骨折固定将伤员仰卧在硬质担架或硬板上,尽量减少椎体活动。在胸椎或腰 椎骨折部位可放置薄低枕或棉织物,使骨折部位略呈伸展位。
5.骨折临时固定注意要点
1)固定要牢固,松紧应适宜,要牢固固定好骨折部位上、下两个关节,即进行超关节固定。
2)四肢骨折应先固定骨折的上端,然后固定下端;必须露出手指和脚趾,以便观察末梢血运 情况。如有指、趾的苍白或青紫,表明固定过紧,应该松开重新固定。如在冬季,固定时和固定过 程中应注意保温。
3)大腿和脊柱骨折时,一般应该就地固定,尽量避免搬动;若伤员在现场仍处于危险中,应 先将伤员救离事故现场后再固定。
4)固定器材与皮肤之间要垫以足够的棉花或衣物,特别是突出部位和固定夹板的两端,防 止压迫皮肤引起损伤;尽量减少夹板与皮肤之间的空隙,防止松动。
5)断离的肢体有再植的可能,断端应用无菌纱布或干净缚料包好,随病人送人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