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高危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防范处理工作,提高应急处理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尽全力维护社会、企业、个人的利益,确保社会稳定。根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环境保护法》和有关的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高危行业安全生产事故范围及类别
安全生产事故,是指造成人身伤亡或经济损失以及性质严重、产生影响的安全事故。事故级别分为四级: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四个级别。我镇高危行业有6大类,分别为:
1、煤矿行业:我镇境内共有煤矿6家,就业人员600余人,主要是水患、瓦斯、顶底板极易发生安全事故。
2、采石行业:我镇境内共有9家、就业人员100余人,主要是山体滑坡、透顶,以及散石碎石极易发生安全事故。
3、鞭炮行业:我镇境内共有鞭炮企业4家,就业人员近200人,产值上500万元,特别是装药、插引工序极易发生安全事故。
4、危化品产业:我镇危化品行业有1家,事故分为:火灾、爆炸、中毒、泄漏四类事故。
5、使用燃气企业:我镇境内燃气陶瓷厂有43家,其燃气发生炉和燃气使用炉极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6、其他行业:学校、交通、其他企业等单位有可能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二、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一)建立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指挥中心(以下简称指挥中心)。镇长任总指挥,政法书记和工业镇长,安全镇长为副总指挥,镇安全办、工业办全体同志和有关人员为成员。其主要职责:
1、组织指挥各方面力量处理安全生产事故,统一指挥对事故现场的应急救援,控制事故的蔓延和扩大。
2、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做好抢险救灾、事故调查、后勤保障、信息上报、善后处理及恢复生活、生产秩序等工作。
3、督促镇有关部门、村企事业单位和高危行业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理实施预案,并监督其贯彻执行。
(二)指挥中心下设办公室,分管安全副镇长任主任,安全办主任为副主任。办公地点:镇安全办,联系电话:3415279。
其主要工作职责:
1、指导各单位制定应急处理预案和开展日常检查及演练。
2、安全生产事故接报后,立即向指挥中心报告,并将指挥中主要领导的指示转达给有关单位,保持与各处置突发事故专业组和指挥中心成员的联系,随时掌握应急处理进展情况,保障整个应急处理工作有序进行。
3、拟写事故及应急处理的信息,报指挥中心领导审批同意后上报。
4、组织召开事故现场会。
(三)指挥中心可根据情况需要,在现场附近设立现场指挥部,由指挥中心领导指定主要负责人任指挥。
其主要工作职责:
1、指挥协调现场的抢险救灾工作。
2、核定现场人员伤亡和损失情况,及时向指挥中心领导汇报抢险救援工作及事故应急处理的进展情况。
3、及时落实指挥中心领导及镇和上级党政领导的指示。
(四)组成事故应急处理专业组。
1、应急抢险组
由镇派出所、安全办、工办办、综治办,事故单位主管部门的负责同志组成。其主要任务是:对现场伤亡人员的救助,控制和稳定事故现场。该组由政法书记任组长,事故单位主管部门的负责人任副组长。
2、事故专家组
由镇安全办全体人员组成,必要时可邀请上级相关专家和技术人员。其主要任务是:及时提出抢险救援及应急处理对策,预测事故发展趋势,查明事故原因,为指挥中心决策和事故技术处理提供科学的技术支持。该组由工业镇长任组长,事故单位主管部门的负责同志任副组长。
3、人员抢救和医疗救护组
由区、镇医院事故单位附近医院及有关领导和医生组成。主要任务是:负责对伤员的现场抢救,护送到医院治疗及有关医药用品用具的联系保障。该组由教卫镇长任组长,政府办主任和事故单位主管部门的负责人任副组长。
4、现场保卫组
由镇派出所、安全办、综治办、事故类型分管办、事故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人组成。其任务是:负责事故现场警戒,维护事故现场及周围地区的治安秩序,落实特种物资保障。该组由镇派出所所长任组长,安全办副主任和事故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人任副组长。
5、事故综合组
由政府有关人员组成。其主要任务是:保障施救人的用电、用水、急救车辆设备调配及救援人员的生活。该组由财经镇长任组长,事故主管单位负责人任副组长。
6、事故善后处理组
由安全办、镇工会、妇联、民政、劳动、保险及事故单位负责人组成。其主要任务是:负责事故遇难者的善后处理和财产损失处理,做好伤亡者家属的解释、安抚工作,稳定家属情绪,安排好家属的生活。该组由分管安全工作的镇长任组长,事故单位负责人任副组长。
7、事故调查处理组
由镇安全办、事故单位负责人会同上级有关部门人员组成。该组的主要任务是:负责或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责任界定、事故处理及追究上报等。该组由工业镇长任组长,事故单位负责人任副组长。
三、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程序
(一)事故报告
1、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按照伤亡事故报告的程序立即报安全办(镇安全办联系电话:3415279)。
2、镇安全办人员迅速到现场初步确定是否属于安全生产事故,确认后报镇指挥中心领导。
3、确认安全生产事故后,事故所在单位、村及事故所在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应全力配合镇安全办在最短时间内写出事故快报、报送镇领导和镇指挥中心领导。快报的主要内容是:
(1)事故单位的详细名称、单位负责人、联系电话及地址。
(2)事故单位所在村、主管部门。
(3)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4)事故造成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5)事故简要经过。
(6)事故原因初步分析判断。
(7)事故发生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8)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9)如果需向上级报告,应请示指挥中心领导同意签批后写上单位名称、时间,并盖章。
(二)应急抢险和救援
1、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初期,事故单位及现场人员应当采取积极有效的自救措施,根据单位自订的应急预案,进行全方位的救援、抢险和处理,排除险情和抢救人员、财产,以防事故的蔓延、扩大。同时,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恢复生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作好标志,采取拍照、摄像、绘图等方法,尽可能详细地记录事故现场原貌,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2、安全生产事故经镇指挥中心领导确认后,启动本预案,并向各相关部门作紧急通报,各成员单位负责人要按应急处理的7个专业组的分工,迅速组织本部门、本专业组的抢险救援人员,及镇自备的抢险器械等赶赴现场,由现场指挥部统一调度、指挥,并按专业分工进行抢险救护工作。
四、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企事业单位要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来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做好本单位安全生产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工作,确保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二)镇各部门要依据预案联系落实好有关专业单位,并熟悉预案内容;各村和有关企事业单位要制订相关预案,报镇安全办备案。
(三)镇安全办将组织有关的人员认真熟悉预案,组织训练和演练。
(四)各村、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和专业组负责人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积极参加应急处理工作,凡无故不参加或拖延参加事故应急处理工作或不服从统一指挥的,将追究其党纪、政纪及法律责任。
(五)本预案每年编制评审一次,对出现的新情况和在实施过程中的不足之处及时修订和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