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人一般都会认为放爆竹可以创造一种喜悦的气氛,给人带来欢乐和吉利,是节日的一种娱乐。然而,追溯到爆竹的起源,我们就会了解到古代人燃放爆竹的本意及其衍变的历史。
《荆楚岁时记》载:“正月一日,鸡鸣而起,先于庭前爆竹,以避山臊恶鬼。”这段记载说明爆竹在古代是一种驱瘟逐邪的音响工具,这就使得燃放爆竹的习俗从一开始就带有一定的神秘色彩。据《神异经》记载,人们途经深山露宿,晚上要点篝火,一为煮食取暖,二为防止野兽侵袭。然山中有一动物既不怕人,又不怕火,经常趁人不备偷东西。人们为了对付这种动物,就想起在火中燃烧爆竹,用竹子的爆裂声使其远遁的办法,这里所说的动物,名叫“山臊”。古人说其可令人寒热,是使人得寒热病的鬼魅,吓跑山臊,即驱逐瘟邪,才可得吉利平安。到了唐初,瘟疫四起,有个叫李田的人,把硝石装在竹筒里,点燃后使其发出更大的声响和更浓烈的烟雾,结果驱散了山岚瘴气,制止了疫病流行。这便是装硝爆竹的最早雏形。以后火药出现,人们将硝石、硫磺和木炭等填充在竹筒内燃烧,产生了“爆仗”。到了宋代,民间开始普遍用纸筒和麻茎裹火药编成串,做成“编炮”(即鞭炮)。关于爆竹的演变过程,《通俗编排优》记载道:“古时爆竹,借以真竹爆之,故唐人诗亦称爆竿。”后人卷纸为之,称曰“爆竹”。
当代人燃放爆竹的意图与古人的本意大相径庭,我们更多注重的是爆竹在夜空中绽放出的绚丽色彩,以及随之点燃的人们心中的激情与节日的喜庆。禁放爆竹,是为了避免其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对环境的污染;“禁改限”则是考虑传统民族文化的传承发扬以及尊重人们对节日喜庆的表达。不可否认,作为传统的文化遗产,我们应保留和继承下去。以前过年的时候,家家户户放的都是小鞭小炮,威力稍大一点的也就是大人放的“二踢脚”,很少发生事故,那时的春节到处洋溢着一派祥和的景象。几十年来,春节年年过,爆竹年年放,但烟花爆竹的种类却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不仅“个头”越来越大,其巨大的威力和声响也令人担忧,也许有的人认为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体现出节日里欢快的气氛,才是真正的“狂欢”,但是,在我们欢快的同时是否也应该考虑一下身边的老人和孩子,他们是否能经受住这常常突如其来的巨大声响?
一般来说,老年人的生活习惯很规律,而且大都养成了早睡早起的习惯,如果晚上燃放爆竹时间过长,势必影响老人的睡眠,而且现在楼房的开放式窗户大都不隔音,突如其来震耳欲聋的爆竹声,也会使老年人受到惊吓,产生突发性心脑血管疾病的隐患;燃放后的烟花爆竹产生浓烈的烟雾,抵抗力较差的老年人,吸入大量的空气污染物不但会造成呼吸困难,还可能导致咽炎、哮喘等呼吸系统疾病。
老人、儿童是弱势群体,任何时候都应该是被保护的对象,尽管老人基于怀旧,儿童基于喜欢热闹,他们中有很多人支持解禁,但他们的身体是最容易受到伤害的。节日,本来就是喜庆欢快的日子,让我们在尽情享受快乐之时,多给身边需要关心的人一点呵护、一点爱,多想想他们的感受,在燃放爆竹的时候尽量选择那些大小适中、声响不要过大、安全系数比较高的,尽量远离居民密集区,这样既感受了节日的气氛,欣赏了美景,又关照了老人和孩子,才能过一个真正温暖舒心的欢乐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