郸城74岁老人阻止征地被打晕 要求追究领导刑事责任


 
  中国网廉政河南 巴一航 讯:郸城县政府在不执行任何征地程序的情况下,将该县洺北办事处胡庄社区农民的耕地强行征用,虽然农民告赢了县政府,但依旧阻止不了县政府将防汛工程变更为商业小区开发。

  目前,当地农民想再去看看自家被强征的土地都会遭到殴打和恐吓,甚至路过也会遭遇打骂!当地农民坚信法律是公正的,他们决定将县领导告上法庭,追究其非法占用耕地的“刑事责任”!

  强征时领导高喊打死赔几个钱

  现在路过自家被强征的地也要被打骂

  2011年10月20日上午9时,记者赶到郸城县洺北办事处胡庄社区胡庆林家时,他的女儿正骑三轮车送爱人去诊所看病。据胡庆林说,2009年6月份他们家的土地被县政府强征后,他的爱人因过度气愤病倒了,当时就在诊所住了一个多月,现在已经偏瘫了。

  胡庆林的爱人在耕地被征走前,常在自家地理种点蔬菜,土地被强征时,她家25齐(25排)芹菜都被政府推毁了,“那时候一齐卖290块钱,25齐一下被推毁完了”,这样胡庆林家仅芹菜就少收入7000多元。随后,因为土地的问题胡家一直在讨要说法。

  “今年11月9日晚上10点50分,当时俺家人都睡了,忽然听见外面有人骂‘出来,出来,开,出来毁了你’,随后就用砖头乱砸我们家房子,大门都被跺坏了”,胡庆林随后透过窗户看到了外面站着的四个男子,戴白口罩和黑帽子,开了一辆没有牌照的黑色轿车。

  说到这时,胡庆林87岁的母亲韩连英老人坐在一旁哭了起来,他的母亲就是在土地被强征时坐在铲车前的白发老人,那张照片经本网报道后,感动了很多网友。通过现场视频看到,去年强征时,86岁的韩连英老人躺在地上的时候,身边围观了多名政府部门的人,其中一男子还踢她了几次,踢人者旁边就是一名穿警服的男子。

  “打死包几个钱(赔几个钱),打不死自己瞧(自己看病),当时有个领导拿着喇叭不停的喊”,74岁的王桂荣老人因阻止推土机推地,当场都被打晕了过去,其儿媳妇看到后就大喊“别推地了,先给俺娘瞧病吧”, 郸城县政法委一领导随后就喊“该打打,十万八万都摆平了”,随后她被几名男子抬着扔了出去。

  85岁的赵红全老人也被人从地里抬了出来,后来被送盗诊所后,一天没人管…….

  “现在还打呢,俺连看看以前的地都不能了,去看看也被打,都是一群黄毛(染着黄头发的年轻人)打俺”,“XXX,又来了,找黄毛打死你”,当天61岁的王永英老人就骑自行车从自家被征走的土地旁经过,被一男子认出后,叫来几个年轻男子将她追打到家里…….

  “我们家4层楼,还临街,还有门面房,一共330平方米,县政府一平方米只赔偿我们558元,我去工地说理,结果腿被打青一块紫一块的”,47岁的王玲哭着说。

  征地程序违法

  今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 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规定,近期,一些地区在农村征地和城镇房屋拆迁中,相继发生多起致人死伤事件,影响十分恶劣,国务院领导通知高度重视,为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要进一步加强征地拆迁管理。

  该通知明确规定,征收集体土地,必须规范有序开展,征地前要及时进行公告,征求群众意见,不得强行实施征地。

  据郸城县洺北办事处胡庄社区农民介绍,县政府对他们的土地采取了强征的方式,首先没有通知农民,也没有对土地进行测量,而是盲目的把钱直接打进了农民的粮食直补存折中。被强征的土地被公示为“防汛工程”,后来却建成了穷人买不起的“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而建成的房子面积又多为100多平方米的住房,超出了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范围,属于违规建设。

  “为什么这样违规的用底河南省国土资源厅会批复呢?”郸城县当地老百姓很是不解,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郸城县2007年度第二批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时间是2007年12月31日,为豫政土【2007】617号。而其被河南省国土资源厅上网公示的时间却是2009年3月5日,土地使用性质一栏为空白。

  “我们了解的是,郸城县政府花了30多万元才把豫政土【2007】617号挂到了河南省国土资源厅的网上公示”,被强征地的农民说。

  “我们怀疑郸城县政府没有如实告知省政府,因为按照规定是不可能作为建设用地批下来的”,很多农民在这个问题上,开始研究相关土地政策和文件。

  2010年11月19日和22日,记者分别两次联系河南省国土资源厅相关部门,对方告知国土资源厅正在关注此事,让记者等消息。

  农民要追究县长的刑事责任

  郸城县洺北办事处胡庄社区农民的耕地被强征,尽管居委会将县政府告上了法庭,并且两次皆赢了官司,但依旧阻止不了当地政府的违规行为,郸城县政府在一审败诉,二审判决尚未下达的情况下,强行耕地和拆迁,变相使法律的判决成一纸空文。

  “一直到现在,已经一两年了,县政府也不出面解决问题,我们被强征的土地上房子都建好销售了”,郸城县洺北办事处胡庄社区农民认为县政府在输了官司后还无视法律的存在,是一种“耍赖皮”的做法。

  “既然这样,我们会继续打官司,我们要县政府非法占用耕地,要法律追究县长的刑事责任”,胡庆林等人说,他们目前正在寻找律师,希望法律能给农民撑腰!

  河南国基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广福介绍,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已下,确认县政府的行为系违法行为,从民事侵权角度讲,村民集体作为土地所有人,其权利应受到法律的保护,县政府的行为已经构成了侵权,村民可以要求县政府将涉案土地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

  从刑事角度上来说,郸城县政府的行为涉嫌违犯刑法规定的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所谓的非法占用耕地,是指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以非法占用耕地罪定罪处罚。

  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王广福律师认为,郸城县洺北办事处胡庄社区农民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继续维护自己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