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泸县海潮镇的鲁某(85岁)、饶某(78岁)老夫妇,育有4个儿子,均已成家立业。4个儿子中有的常年在外打工,有的在外工作定居,事发前二老一直居住在三儿子家中。近年来,随着他们年事已高,两老身体状况每况愈下,疾病缠身,生活自理能力减弱。而4个儿子却嫌弃老父老母,不愿承担赡养、照料义务。今年4月,二老一纸诉状将4个儿子告上法庭。
牛滩人民法庭受理此案后,经调查得知该案发生时间很长了,在当地影响极坏。为了方便老人诉讼,同时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承办法官就将法庭搬到老人家中审理。
(李刚 李林聪)
作者:李刚 李林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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