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县八旬老人状告不孝儿子



    “你们一定要帮助我要回赡养费啊。”近日,珙县87岁的王政昌老人找到记者,希望记者能帮助他要回儿子应给的粮食和医药费。

   
老人:儿子欠我赡养费迟迟不给

   
在办公室里,老人讲述了他的不幸遭遇:王政昌是珙县沐滩乡骑龙村二社村民,今年已87岁,膝下有两儿两女。1980年分家时,协议由大儿子王隆基供养父亲王政昌,二儿子王隆楚供养母亲陈天枢,供养者负责为其耕种土地,每人每年付粮食340斤,2000年增为400斤粮食和200元生活费。考虑到两个女儿对老人孝顺且家庭贫困,老人不要求两女儿承担赡养义务。由于父子矛盾丛深,王政昌夫妇每次要赡养费时都很困难。

   
老人称,从2004年开始,自己就向法院上诉要求儿子尽到赡养义务,然而几年时间里,经过了珙县孝儿镇法院和珙县人民法院判决,很多时候都要法院的强制执行才能得到上一年的粮食和生活费,但儿子仍然没有给够应给的赡养费。老人说自己身体不好,生活困难,希望记者一定帮忙要回。

   
走访:父子矛盾多

   
17日,记者前往珙县人民法院了解情况。县法院副院长陈久文介绍,王政昌老人养育了两儿两女,但年轻时候就一直住在孝儿镇,未同子女生活在一起,所以造成了与子女之前感情淡薄,而等他上了年纪的时候,儿子希望老人回去同自己住,但老人不愿意回到农村生活。在农村,老人若是不回去和子女住一起就表示子女不孝顺,由于父子矛盾丛深,王政昌不愿与儿子一起生活,儿子索性不愿供养,为此老人将儿子状告到法院。最终法庭裁决大儿子王隆基赡养父亲,二儿子王隆楚赡养母亲,两兄弟每人每年分别给父母400斤粮食和200元生活费,而王政昌夫妇的医药费凭诊所的正式发票,一半由自己承担,另一半由两个儿子共同承担。

    然而日积月累的矛盾是难以得到真正解决的,旧的矛盾未解决,新的矛盾又产生了。2008年底老人向儿子王隆基索要130元医药费,而王隆基却认为票据情况并不属实,拒不给钱。王政昌因老伴去世前吃了自己的粮食,便要求王隆楚把应支付老伴的粮食和医药费给自己,而王隆楚认为自己给母亲办丧事已用,不接受这一要求,于是父子之间矛盾再次升级。可在老伴去世没多久,儿子王隆楚也去世了,儿媳余淑华对于老人的要求更是不予理会。

    于是老人将儿子王隆基夫妇和儿媳余淑华再次状告到法院,要求给付所欠的粮食和医药费。

    法院:已冻结其儿媳存款

    陈久文告诉记者,目前,就王隆楚欠王政昌400斤粮食和190元医药费一事,法院已变更被执行人为王隆楚之妻余淑华,经查,余淑华的银行存款有3000多元,法院将申请强制执行。而王隆基的银行存款不足已支付所欠医药费,法院正在积极想法找到当事人。

    珙县法院执行庭庭长周祖国在采访中表示,在农村像赡养费这样的问题非常普遍,且农村执行起来很困难,按照法律,王政昌的儿子可以被拘留,但法院没有这样做,因为拘留其人,只会造成双方当事人的矛盾激化。就王政昌老人的赡养纠纷,县法院和乡政府为此也多次到骑龙村进行调节,反反复复对其子女做了大量的思想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从情理、道德方面去教育,可收效甚微,两代人依然不能和睦相处,无法共同生活。不得已之下,通过民政、乡政府等协调,孝儿镇敬老院才将老人破格收入。另外,对于老人提出的在敬老院每月20元零花钱的要求是不合理的,按规定,只有五保户、残疾人才享受,而敬老院是破格收入王政昌老人的,老人有儿有女,所以并不符合司法救助的条件。

    23日,记者再次联系周祖国,周祖国表示,目前已联系银行冻结了余淑华的1000元存款,正联系当事人处理此事。而王隆基所欠的130元医药费则等年底一次性和王政昌结算清。王政昌老人知道此事后,对此处理结果表示满意。(周兰 吴焰超)

    记者手记:

    王政昌老人的赡养纠纷问题最终是得到了妥善的解决,可是像这样的赡养费纠纷千千万万,又有多少老人会像王老一样,懂得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呢?记者认为,在公民提高法律意识的同时还应该注重在道德层面的提高。“羊有跪乳之恩,鸦有反哺之义”,动物尚且如此,为何人却不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