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郭宏鹏黄辉
本报实习生何文
今日,江西省南昌市公安局西湖分局通报了“2·28”集资诈骗案侦破情况。今年2月28日,西湖分局经侦大队成功侦破一起公安部挂牌督办的、以犯罪嫌疑人戴高能为首的特大集资诈骗犯罪集团,抓获主要犯罪嫌疑人7名,共受理报案655起,涉案总金额3279.69万元。目前此案已经侦结,并已移送检察机关起诉。
“空壳”公司大肆非法集资
2月22日,不少群众前往西湖分局报案,称在南昌市中山西路12号“中山佳苑”B座22楼2203室,有一家名为“香港鼎鑫元实业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南昌办事处。
该“办事处”以在武汉一环保工业园有150亩的土地和环保工程项目需要启动资金为由,大肆鼓吹参与“集资”,称短期内就能获得高额回报,专门在退休老年人中以相互介绍的方式拉人头到“办事处”听课,吸引退休老年人参与“集资”,“人数达到数百人之多”。
西湖分局民警余剑告诉记者,该公司所宣传的在武汉市青山区环保项目的150亩地,并未建设,更非该公司所有。该公司只是与相关部门签过“意向协议”,150亩土地仍为武汉市政府所有,意味着“该公司并无实业”。
高额利息是诈骗成功主因
2月28日,西湖分局民警前往“香港鼎鑫元实业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南昌办事处”进行搜查,将犯罪嫌疑人徐某抓获。
徐某交代,从2011年11月开始,戴某、梁某以“香港鼎鑫元实业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名义,谎称公司在武汉市的环保项目需要启动资金,以集资总金额的15%作为回报吸收业务员。
“高额的利息,是其诈骗成功的重大因素。”余剑说。
南昌县青云谱区的退休人员邓某,正是受高额返利所吸引而受骗。60多岁的邓某系退休教师,今年1月,听到他人为其解说“集资”的事,受高额利息的诱惑,他先后将40多万元积蓄投入“香港鼎鑫元实业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据警方介绍,“2·28”集资诈骗案受害人涉及全国,在南昌、武汉、南京等全国各地都有相关组织,以南昌、武汉更为严重。
本报南昌7月4日电
■案意点击
从“2·28”集资诈骗案来看,非法集资案件普遍存在以下特点:以境外公司驻某地公司的名义出现,租用繁华地段的高档写字楼,给人造成拥有强大经济实力的假象;以每月、每周支付高额利息为诱饵;侵害对象大多是中老年人,尤其以70岁以上的老年人居多等。尽管各地出现的集资诈骗案件作案手段不尽相同,其屡屡得逞的一个主要原因,是利用人们想短期暴富的心理。
作者:郭宏鹏 黄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