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被征地人员养老有保障 每月领250元
按比例一次性缴费后,每月领250元
早报讯(记者黄祖祥 徐占升)今后,凡是在晋江行政区域内的被征地人员,在按规定办理养老保险手续并达到养老年龄后,每月可领取250元的养老金。据悉,这也是福建省内(厦门除外)首次对被征地人员实行专门的养老保险制度。
据悉,晋江市此次出台的《晋江市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险试行办法》旨在保证被征地农民“老有所养”,有利于加快城市化、工业化进程,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昨日,晋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解释说,此次出台的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险制度,参保人员只需在参保时一次性缴纳保费,达到年龄后即可按月领取养老金。养老保险费的缴纳采取共同负担的原则,按政府45%、集体15%(村社区和镇街道共同负担)、个人40%比例出资,财政承担总兜底任务。
对男16周岁至44周岁、女16周岁至39周岁的被征地人员,鼓励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城镇企业养老保险,晋江市政府给予5年按缴费总额50%的社保补贴。对达到养老年龄的参保人员,可按月领取养老金(现为250元/月),今后视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适时调整。如因规定原因终止养老保险关系,个人账户本息余额可全额退还。
解读《晋江市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险试行办法》
1.哪些人可以参保?
(1)经市级以上(含市级)人民政府批准,被征地时享有第一轮土地承包权,且耕地被征地面积户均达到60%以上的行政村村民;
(2)土地被征用的“农转非”居民;
(3)经市政府批准“村改社区”的原行政村村民。
上述人员被征地时男年满45周岁,女年满40周岁均可参保。参加原则为新征地人员原则上都应参保,原征地人员采取自愿参保。
2.享受养老金必须具备什么条件?
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参保人员,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后,即可按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3.如何申请参加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险?
符合条件的被征地人员,由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向所在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所在村(居)委会统一汇总填写花名册,经2/3以上村(居)民代表同意,并在全村(社区)公示7天。公示后,经国土、公安和晋江市农保中心核准,报晋江市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险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出具《参保通知书》,即可凭通知书及相关材料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4.缴费标准如何规定?
2006年男45周岁至59周岁女40周岁至54周岁的,缴费标准为30000元。此外,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也可以参加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按不同年龄段划分。
5.每月养老金是多少,如何领取?
2006年晋江被征地人员月养老金标准为250元,今后可根据晋江市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等因素适时提出养老保险待遇调整方案,报晋江市政府同意后实施。参保的被征地人员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办理领取养老保险手续后,即可于每月10日后到指定银行就近领取养老金。
6.到达养老年龄,如何办理养老金领取手续?
凡按规定参保缴费的被征地人员在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当月25日前,由参保者本人持《保险手册》及公民身份证到晋江市农保中心填写审核表,办理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手续。晋江市农保中心核准后,通知参保人在约定时间内持本人公民身份证到服务大厅办理指纹采集和领取养老金储蓄存折,此后凭存折到指定银行按月领取养老金。
7.什么时候应当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1)被征地人员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退还个人账户储存额,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已符合按月享受城镇企业职工(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条件;出国(境)定居;户籍关系迁移至晋江行政区域外的;参加企业(或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的;
(2)到达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年龄时,未按规定缴费的,退还个人缴费部分本息,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3)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前死亡的;
(4)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期间个人账户本息尚未领取完便死亡的。 来源:东南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