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到退休年龄去世职工不能享受独生子女补贴


      “我老伴未到退休年龄就去世了,独生子女补贴款怎么领?”近日,唐家庄侯女士打来电话,询问其老伴领取独生子女补贴款的事宜。

   据侯女士介绍,其老伴于今年3月因病去世,生前为开滦唐山矿职工,因去世时未到企业规定的退休年龄,她不知道其老伴单位的独生子女补贴款如何领取。记者从市计生委政策法规处了解到,未到退休年龄因故死亡的单位职工,不能享受退休后的独生子女补贴款。

  2003年颁布的《河北省人口计划生育条例》第34条第四款规定,独生子女父母是国家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的,退休时分别给予不低于3000元的一次性奖励。这就意味着未到退休年龄去世的单位职工,不能享受国家规定的独生子女一次性补贴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