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则
1.1为及时、有效、迅速地处理由于机械伤害造成的人身伤亡事件,避免和减轻因机械伤害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根据《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危及事件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精神要求,特制定《大唐田家庵发电厂机械伤害人身伤亡应急预案》。
1.2本预案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以“保人身、保电网、保设备”为原则,以《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工作规定》、《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机械部分)有关内容为指导,根据电力生产的特点,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进行制定。
2 内容
2.1、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2.1.1应急救援指挥部
总 指 挥:厂长(总经理)
副总指挥:事故发生部门的分管副厂长(副总经理)
成 员:其他厂领导、厂工会、厂办、生技部、安监部、人资部、监审部、武保部、物业公司以及事故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
2.1.2指挥部职责:
事故发生后,总指挥或总指挥委托副总指挥赶赴事故现场进行现场指挥,成立现场指挥部,批准现场救援方案,组织现场抢救。负责组织有关部室定期进行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在发生机械伤害威胁人身安全事件后,接到事故报告后根据本预案规定程序,组织力量对现场进行事故处理,必要时向地方政府汇报。
负责向集团公司和分公司汇报事故情况和事故处理进展情况。
组织和提供在抢险过程中善后处理工作的物资和车辆供应
2.1.3各成员职责:
办公室职责:
(1)明确本应急预案修订周期及日常检查工作。
(2)组织对本应急预案进行演练。
(3)根据事故报告宣布启动本预案。
(4)当危及状态消除,宣告应急行动结束。
(5)负责发生事故后(原因、处理经过,人员伤亡情况及经济损失情况),调查报告的编写和上报工作。
2.1.4应急通讯:
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 电话号码
日常管理办公室电话 办公室主任手机
火警 119 消防队××××
医院门诊 ×××× 市医急诊 120
厂总机 ×××× 厂部值班 ××××
2.2危急事件的表述
2.3、机械伤害人身伤亡事件预防
2.3.1各级人员在作业工作中均应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机械部分)“31条”“35条”“36条”“37条”的规定。
2.3.2机械加工工作中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加工设备的性能和正确的操作方法,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2.3.3使用工具前应进行检查,不完整的工具不准使用。
2.3.4大锤和手锤的锤头必须完整,且表面光滑,不得有歪斜、缺口、裂纹等情形。大锤及手锤的手柄必须装设牢固。
2.3.5不准戴手套或单手抡大锤,抡大锤时周围不准有人靠近。
2.3.6用凿子凿坚硬物体时(如各种金属、水泥等),必须配戴防护眼镜,必要时装设临时安全围栏,以防碎片打伤人。
2.3.7锉刀、手锯、木钻、螺丝刀等工具手柄应安装牢固,没有手柄的不准使用。
2.3.8砂轮必须进行定期检查。砂轮应无裂纹及其它不良情况。
砂轮机必须装有钢板制成的防护罩。禁止使用无防护罩的砂轮机。
2.3.9使用砂轮机研磨时,应戴防护眼镜。用砂轮机磨工具时应使火星向下,不准用砂轮侧面研磨工具。
2.3.10使用时操作人员应站在锯片的侧面,锯片应缓慢靠近被加工物体,不准用力过猛。
2.3.11使用锯床时, 必须把钻孔的物件安装牢固,不准戴手套操作。
2.3.12使用锯床时,工件必须夹牢,长的工件两头应垫牢,以防止工件锯断时伤人。
2.3.13各种加工机械附近要设有明确的操作注意事项。
2.3.14在清理金属碎屑时,必须等转动设备停转才可清理。不准用手直接清理,要用专用工具。
2.3.15在设备检修和正常维护过程中应做好以下工作:
(1)为了保证有安全的工作条件和设备的安全运行、防止事故发生,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因为在工作票的栏目里,对于每项的要求都比较严谨,从工作负责人的确定到工作地点及内容,工作开工时间到结束时间的计划安排,必须采取的安全措施一应俱全,为员工在工作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奠定可靠的基础。如不执行工作票制度,就不可能有完善的安全措施,所检修的设备与运行设备无法隔断,人员与设备的安全无法保障,事故随时都有发生的可能。
(2)作业前应认真进行作业风险预控分析,工作负责人根据作业内容、作业方法、作业环境、人员状况等去分析可能发生危及人身或设备安全的危险因素,认真填写作业风险分析表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预防事故的发生。
2.3.16在燃料运输量设备系统上进行检修和维护作业时还应做好以下工作:
(1)在进行斗轮堆取料机和推煤机的检修过程中,应做好防止机器突然启动的安全措施,切断相关设备和电源,并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警告牌。防止起重作业更换液压马达时,斗轮悬架必须用钢丝绳和支架牢牢地固定在有可靠拉力的锚连接的钢件上,严格检查工器具、必须保证完好,起吊时检修人员必须听从起重工指挥。严禁站在吊车起吊臂和重物下方,物放平稳,防止落物伤人。悬臂前端安装可靠支撑,斗轮机体必须放在平稳的支撑上,防止倾斜伤人,由于斗轮机庞大,将斗轮机悬臂平放在煤堆上,工作人员应穿合适的工作服、工作鞋,系好安全带,在传递钢丝绳时,应设专人指挥,并做好高处作业防坠落措施,工作区下面禁止站人、悬臂在下限位时、滚筒上至少有5圈钢丝绳,上限位时滚筒上至少有3圈钢丝绳,空跑道位置,钢丝绳固定点牢固可靠,否则将会伤害工作人员和损坏设备。在推土机消缺过程中,上下要小心,抓牢把手时方可上下以防滑跌伤人。对煤堆上形成的陡坡、悬崖在未消除前,推煤机不得靠近。
(2)在检查和清理输煤设备时,应防止人身触及皮带或其他转动部位。禁止在皮带上行走和传递工具。拆卸逆止器时,应注意皮带上是否有余煤,防止发生倒转,必要时应卡住皮带。在斜坡皮带更换托辊时,应注意防止托辊掉落,顺势滚下伤人。搬运十字滑块、逆止器等重物时,应防止突然掉落砸脚或挤手等
(3)定期对翻车机迁车台、空车调车机牵引钢丝绳进行检查,加涂润滑脂。
(4)用工器具时,如:手拉葫芦、电动葫芦、千斤顶、钢丝绳、梯子、手提式电动工具、安全带等应进行测试,符合质量标准方可使用,不符合标准的一律作废。电动葫芦只限于熟悉使用方法,并经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的人员使用。
2.4、危急事件的应对及预案的启动与结束
2.4.1、必要物资准备
工作服及手套。
安全带、安全帽、工具包。
安全隔板、临时遮栏。
警示牌。
机组大、小修及复杂的检修、机械加工项目,厂医院设专们医生和护士到现场值班。
2.4.2危急事件应急预案的启动
2.4.2.1当发生机械伤害事故后,现场作业人员应及时汇报机械伤害人身伤亡事件应急日常管理办公室,同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迅速大致判明受伤者的部位,联系厂医院和打120急救电话,必要时可对受伤者进行临时简单急救。
2.4.2.2日常管理办公室人员接到通知后,迅速赶到事故现场,组织处理事故,并宣布启动事故应急预案,并通知通保信要求保持通讯随时畅通。
2.4.2.3日常管理办公室人员判明情况后及时汇报机械伤害人身伤亡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接到通知后迅速赶赴事故现场,组织协调处理事故,并根据情况向集团公司、分公司、市安委会汇报。
2.4.2.4危急状态消除,由日常管理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宣布应急行动结束。
2.5、生产、生活维持或恢复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