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企业重大水灾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1.事故特征
1.1.水灾事故危险性分析
(1)冲积层或第三系泥灰岩充水
第四系冲积层含有流砂层、砂层、砾石层,第三系泥灰岩岩溶发育,接受大气降水和储水能力较强,当井巷工程揭露或其处于回采工作面上“三带”范围内时,大气降水或其储存水侵入工作面,冲垮或淤积巷道,甚至淹井。其特点是:来势猛、危害大。一般发生在建井阶段和浅部回采区域。
(2)大气降水形成洪流通过井筒灌入井下
井口初于当地地表较低位置或低于当地历史洪水水位标高。当遇到强降水或多年不遇的大暴雨时,极易从井口直接灌入井下。其特点是:来势猛、危害程度深、破坏主系统、人员被封堵。
(3)地表洪水通过采动裂隙或含水层渗入井下
矿井因地表存在水体、开采深度浅、主要含水层露头裸露于地表、局部因小窑破坏隔水煤柱与地表连通等因素,造成大气降水、地表洪水或地表水体水通过塌陷裂隙充入井下,影响或威胁矿井生产安全,甚至淹井。其特点是:来势由弱到强、波及面大、危害程度深。
(4)地表水体堤坝垮塌
井田内或其附近存在一般水体或大型水库,当堤坝垮塌后,洪水通过井口或塌陷裂隙灌入井下,威胁矿井安全,甚至造成矿井被淹。其特点是:来势猛、波及面积大、危害程度深。
(5)老空透水
由于矿井本身老空水和边小窑水的存在,在矿井开采过程中,由于积水区资料的不清,极易误揭老空,造成工作面被淹,甚至采区被淹,存在突水风险。其特点是来势猛、危害程度深。
(6)顶板砂岩裂隙突水
局部区域煤层顶板裂隙发育,含水性和导水性比较强,受采动影响,直接充入工作面,影响安全生产。其特点是:水量小、持续时间短,影响正常生产。主要发生在回采工作面内。
(7)顶、底板灰岩岩溶裂隙突水
平顶山煤田及其邻近煤田水文地质条件相似或相近,局部区域的石炭系太原群石灰岩和寒武系石灰岩溶洞和裂隙发育,存在较高水头的承压水。受采动的影响,原应力平衡被破坏,隔水层隔水能力小于临界能力时,发生突水,存在突水风险。其特点是:来势猛、水量大、持续时间长、危害面广。主要发生在开采己组煤层和庚组煤层的工作面内。
(8)断层透水
矿存在落差不等的正断层。当正断层挫断强含水层时,断层带内存在强承压水,工作面揭露导水断层或接近导水断层时,存在突水风险。其特点是:来势猛、水量大、持续时间较长。主要发生在开、掘工作面内。
(9)陷落柱突水
由于陷落柱的形成大多是由于石灰岩溶洞垮落而致,因此,其含水性和导水性极强,当工作面揭露或接近时,极易发生突水,风险大。其特点是:来势猛、水量大、危害面广、持续时间长。一般发生在工作面的掘进和回采。
(10)勘探孔水
因勘探孔封闭不良造成虚孔,串通所揭露的强含水层,当工作面揭露虚孔段时发生突水。易造成重大停产事故或局部淹井事故。其特点是:来势突然。一般发生在回采工作面内。
(11)探放水钻孔水
在井下探放水过程中,因孔口安全装置失效,造成钻孔水失控,充入工作面,影响或威胁工作面安全生产。若钻孔围岩(煤)松软、静水量大,甚至造成淹井事故。
(12)其他原因导致的水害
在矿井生产过程中,因停电、排水设备出现故障、其它灾害诱发而引起的水害等,也易造成淹井淹面。
1.2.水灾事故易发生的地点
1.3.事故前可能出现的预兆
2.组织机构及职责
2.1应急组织体系
2.2指挥机构及职责
3.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4.预防与预警
4.1危险源监控
4.2预警行动
4.3信息报告程序
5.应急处置
5.1响应分级
5.2响应程序
5.3现场应急处置
5.3.1现场应急处置应遵循的原则
(1)救人优先的原则:现场工作人员本着“以人为本,救人第一”的原则,首先进行自救,然后进行救助他人;
(2)防止事故扩大,缩小影响范围的原则;
(3)保护救灾人员生命安全的原则;
5.3.2应急指挥
(1)预案启动后,在水灾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领导成员到达前,成立现场抢险指挥部,研究制定救援方案。
(2)及时撤出灾区所有人员。如有被困人员,应尽快查清人数及地点,想办法进行营救。
(3)按照水灾事故通知程序,尽快通知有关人员立即赶赴调度室。
(4)救护队接到事故电话后,应迅速带齐装备进入事故地点。
(5)根据水位与涌水量情况,利用一切可能进入的通道,迅速引出灾区被困人员。
(6)人员必须通过局部积水巷道时,在积水水位不高,距离短的情况下也要十分谨慎,应选择熟悉水性的队员配用呼吸器通过。
(7)抢救人员在通过淤积巷道时应铺设木板,以防止人员陷入,被水灾困在井下遇险人员,救出后要保护体温,注意搬运,防止休克。
(8)在井下发现遇险人员时,禁止用灯光直接照射遇险人员的眼睛,以免强光刺射下瞳孔急剧收缩造成失明。
5.3.3应急处置措施
(1)大气降水灾害事故
因连降暴雨,地表洪水通过塌陷区或小煤窑渗入井下,造成矿井涌水量突增时,各生产矿井及建井处,应根据本单位开采水平、工作面与导水通道的空间关系、老空位置等进行救护。
① 各生产、基建单位应立即启动本单位的应急援救预案;
② 首先撤离除中央变电所和中央泵房外井下受威胁的所有人员;
③ 按本单位应急援救预案,关闭水闸门,开通通向报废采空区的导水通道,尽可能减少进入中央水仓总水量,封堵可能威胁中央泵房、变电所的通道,确保中央变电所和中央泵房的安全;
④ 根据进仓水量开动综合能力相应的水泵台数,并及时从地面运送备用泵和敷设备用管路,增加备用台数和排水能力,确保中央枢纽的安全;

⑤ 因涌水量过大,当采取以上措施而无法控制时,撤离中央变电所和中央泵房所有人员,切断通向中央变电所电源;
⑥ 在地面敷设大型排水设施,加快矿井排水恢复工作。
(2)地面水体灾害事故
地表水体因堤坝垮塌或大气降水所形成的洪水通过井口直接灌入井下,造成井下人员封堵、主要设备损坏等重大灾害时。
① 立即通知井下所有人员通过未被淹没或冲垮的立井或斜井撤到地面安全地带 ;
② 当所有出口被冲垮或淹没,人员无法撤离时,就近聚集到标高最高位置,等待救援 ;
③ 现场指挥救援指挥部和专家组,根据图纸资料和现场实际情况,分析确定被困人员可能躲避的地点,及时采取营救工作,包括地表钻探、送养送食等 ;
④ 在执行上述抢救工作时,及时敷设大型排水设施,加快矿井排水,多渠道开展被困人员的营救工作。
(3)开掘工作面水灾事故
开掘工作面因揭露积水老空、导水断层、导水陷落柱、导水勘探孔或煤层顶、底板岩溶而发生突水,造成巷道被淹、人员被困或人员伤亡时。
① 安全撤离人员及时向自救领导小组汇报。自救领导小组立即通知相关区域现场工作人员撤离;
② 专业救护人员现场勘察灾害情况,根据灾害程度和灾害地点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排水营救工作;
③ 调动安装大型排水设施,加快排水,营救被困人员工作;
④ 当积水排出后,进入灾害地点的专业救护人员首先寻找和营救存活人员。因巷道垮落无法进入营救时,应及时开挖或恢复巷道;
⑤ 待被困人员完全营救出后,及时寻找死亡人员和被掩埋人员尸体。同时进行巷道清理和恢复工作;
⑥ 若突水水源水量过大,根据资料分析,立即定位被困人员位置,实施救援工作。同时定位水源位置,进行注浆封堵或隔离。
(4)回采工作面水害事故
回采工作面揭露积水老空、导水勘探空、导水断层或导水陷落柱而发生突水,造成巷道被淹、人员被困或人员伤亡时。
① 现场工作人员根据出水点位置决定撤离方向。其中,出水点上方人员沿高于出水点标高的巷道撤离,出水点下方人员在有安全撤离时间的情况下快速撤离现场,若无撤离时间,就近躲避到较高的空间内,等待救援;
② 安全撤离人员及时向自救领导小组汇报。自救领导小组立即通知相关区域现场工作人员撤离;
③ 专业救护人员现场勘察灾害情况,根据灾害程度和灾害地点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排水营救工作;
④ 调动安装大型排水设施,加快排水,营救被困人员工作;
⑤ 当积水排出后,进入灾害地点的专业救护人员首先寻找和营救存活人员。因巷道垮落无法进入营救时,应及时开挖或恢复巷道;
⑥ 待被困人员完全营救出后,及时寻找死亡人员和被掩埋人员尸体。同时进行巷道清理和恢复工作;
⑦ 若突水水源水量过大,根据资料分析,立即定位被困人员位置,实施救援工作。同时定位水源位置,进行注浆封堵或隔离。
(5)探水钻孔失控水灾事故
探放水过程中因孔口装置失控、水压过大或钻孔设计不合理而造成突水时。
① 立即停止作业,现场施工人员沿通往高于钻孔位置标高的方向撤离。若施工现场无其他撤离通道时,能够安全撤出的,应立即快速撤离现场,若无撤离时间的,应根据现场巷道形态,暂时躲避到相对较高的空间,等待救援。安全撤出的人员及时向本单位自救领导小组汇报;
② 自救领导小组接到汇报后,及时通知井下可能受到威胁区域的人员立即撤离现场;
③ 专业救护人员现场勘察灾害情况,根据灾害程度和灾害地点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排水营救工作;
④ 调动安装大型排水设施,加快排水,营救被困人员工作;
⑤ 当积水排出后,进入灾害地点的专业救护人员首先寻找和营救存活人员。因巷道垮落无法进入营救时,应及时开挖或恢复巷道;
⑥ 待被困人员完全营救出后,及时寻找死亡人员和被掩埋人员尸体。同时进行巷道清理和恢复工作;
⑦ 若突水水源水量过大,根据资料分析,立即定位被困人员位置,实施救援工作。同时定位水源位置,进行注浆封堵或隔离。
5.3.4 救援过程中医务人员营救
医务人员分别在卫生院和井口待命,按照自救领导小组的指令进行抢救。发生水灾受伤人员,多为砸伤、溺水窒息、被封闭空间氧气稀薄窒息等,严格按治疗抢救程序执行,确保受伤人员恢复健康。
5.3.5安全技术措施
(1)撤出灾区人员时,应在跟班干部、班组长或有经验的老工人带领下按避灾路线撤退。
(2)专人负责按规定程序关闭水闸门。
(3)在现有排水能力不足时,应增设水泵和管路,必要时将其它管路改做临时排水管路。
(4)针对具体情况进行堵水。
(5)必须保护排水设备不被淹没,当水威胁到泵房安全时,在下部水平的人员撤出后,应将水引入下部巷道。
(6)在有瓦斯涌出的危险时,应制定排除瓦斯的措施。
(7)制定防止二次突水的措施。
6 恢复正常状态的原则和程序
6.1 恢复正常状态的原则
(1)以人为本原则。事故现场抢险救援结束后,必须核实确认灾区内伤亡和遇险人员全部获救。
(2)保证安全原则。抢险救援结束后,对事故现场进行侦察,并消除或控制可能造成再次事故或诱发其它事故隐患。
(3)实施监控原则。对事故现场进行人工和安全仪器仪表的连续监测监控,发现有异常情况,立即采取相应安全技术措施,消除各类隐患。
6.2 恢复正常状态的程序
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完成后,各救援工作小组负责人如实向指挥部汇报情况,经指挥部认真核实达到恢复正常状态条件,批准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后,宣布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并向上级救援指挥部汇报。
6.3 后期处置
(1)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参加救援的部门和单位要认真核对参加抢险救援人数,清点装备、器材;核算救援费用,整理抢险救援记录、图纸,3日内写出救援报告。
(2)安检科组织有关部门勘察事故现场,对事故进行初步调查分析,查明事故原因,组织制定防范措施。
(3)应急救援过程应保存完整的应急救援记录、方案、文件、图纸等文字和音像资料。
7.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8.注意事项
8.1应急抢险人员应按规定佩带符合标准的个人防护用品。
8.2应采购国家指定的专业厂家生产的抢险救援器材,要严格采购、入库、存放过程及使用前的检验验收关,并按规定使用。
8.3制定的应急救援对策或措施要有针对性、使用性和可操作性,事前要经过演练。
8.4现场自救互救应遵循保护人员安全优先的原则,防止事故蔓延,降低事故损失。
8.5单位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处置方案的宣传、贯彻、学习和演练,演练结束后,领导小组对方案的适用性和抢险人员的能力进行评审。
8.6应急救援结束后,领导小组应组织人员对本次救援工作进行总结,针对事故中的变化的各种情况以及预案中暴露的缺陷,找出存在问题,不断的修订、完善、更新应急预案。
9.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