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企业重大火灾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1.事故特征
1.1.火灾事故危险性分析
井下外因火灾是由外部各种原因引起的火灾,明火(包括火柴点火、吸烟、电焊、痒焊、明火灯等);油料(包括润滑油、变压器油、液压设备用油、维修设备用油)在运输、保管和使用时所引起的火灾;炸药在运输、加工和使用过程中所引起的火灾;机械作用(包括摩擦、震动冲击等)所引起的火灾;电气设备(包括动力线、照明线、变压器、电动设备等)的绝缘损坏和性能不良所引起的火灾。
内因火灾,是由矿岩本身的物理和化学反应热所引起的,当煤体热量得到聚积时必然会产生升温现象,温度的升高又导致矿岩的加速氧化,发生恶性循环,当温度达到发火点时,就会导致自燃火灾的发生,自燃火灾一般发生煤层巷道或回采工作面的冒顶处、采空区、老的火区。
1.2.火灾事故易发生的地点
1.3.事故前可能出现的预兆
2.组织机构及职责
2.1应急组织体系
2.2指挥机构及职责
3.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4.预防与预警
4.1危险源监控
4.2预警行动
4.3信息报告程序
5.应急处置
5.1响应分级
5.2响应程序
5.3现场应急处置
5.3.1现场应急处置应遵循的原则
(1)救人优先的原则:现场工作人员本着“以人为本,救人第一”的原则,首先进行自救,然后进行救助他人;
(2)防止事故扩大,缩小影响范围的原则;
(3)保护救灾人员生命安全的原则;
5.3.2应急指挥
(1)调度室接到事故汇报后必须立即下令灾区范围内全部停电、撤人,掘进工作面一般不应停局部通风机;并召集当天矿值班人员、灾变影响施工单位及业务保安科室值班干部成立临时救援指挥部,在井下火灾应急救援指挥部领导成员到达前组织指挥抢险救灾工作。
(2)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灾情安排相关成员和专业组成员赶赴事故地点,成立现场抢险救援指挥小组,组成现场抢救、医疗救护、物资供应、善后处理、后勤服务和事故调查等工作小组,研究制定抢险救援方案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全力以赴投入救灾工作。对应急救援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问题,及时进行协调和紧急处理,同时指定专人向上级部门和相关领导汇报抢险救灾工作进展情况。
(3)临时救援指挥部必须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核实清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影响范围及受灾人数。由值班矿长安排救护队员,一部分队员下井控制灾变现场、对伤员实施救护,其余队员在指定地点待命、听候调遣。
(4)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职责,服从统一指挥,抓住战机、果断迅速,全身心地投入到事故抢险救灾中。
(5)跟班干部、瓦斯检查员、安全检查员负责组织好灾区人员和受威胁区域人员的安全撤离、警戒及断电等工作,并汇报人员撤离情况;撤退过程中应在跟班干部、班组长或有经验的老工人带领下,撤到安全地点直至地面。
(6)事故发生后,必须严格控制入井人数,准确统计出井下和各采区人数。
(7)发生火灾时,火灾现场人员首先应直接灭火,当直接灭火无效时,立即向调度室汇报,汇报后佩戴自救器沿避灾路线撤退;电气、油类着火不得用水直接灭火。不经指挥部同意,任何人不得改变通风方式。
(8)纵观全局,根据事故发展的具体情况,制定得力的救灾方案。
(9)矿山救护队员先头进入灾区探查,抢救受灾人员,若避灾路线破坏,应立即疏通,并将探查结果以最快速度通知救援指挥部,以便修改补充抢救方案。
(10)救护队员现场救灾直至灾区稳定、恢复生产。
5.3.3.应急处置措施
(1)发生矿井火灾后,在矿山救护队及医护人员未达到之前,职工应迅速组织自救和互救,要配戴自救器,按照火灾事故避灾路线,迅速撤至新鲜风流中直到地面,在撤离时要设法切断灾区电源。
(2)任何人发现井下火灾,应视火灾情况,采取一切可能的办法直接灭火。

① 局部轻微着火不危及人员安全时,应立即灭火。
② 局部着火,可以扑灭但有蔓延扩大可能的,在不危及人员安全的情况下,一方面立即通知周围人员灭火,一方面向现场管理者汇报。
③ 火势开始蔓延扩大,不能立即扑灭,现场主要负责人应立即进行人员紧急疏散,并立即向调度室汇报。
(3)现场扑灭火灾时,人员必须站在上风侧,同时要注意火风压造成风流逆转伤人。
(4)抢救火灾时,现场人员应首先设法切断火区电源,采用火灾类型相应的消防器材进行灭火。扑灭电气火灾时,用干粉灭火器、消防沙进行灭火,严禁用水和泡沫灭火器灭火。发生易燃支护材料和油脂着火时应首先选用灭火器灭火。
(5)当井下发生煤体自燃时应首先切断火区电源,然后采取隔离等措施进行灭火。
(6)为防止火灾扩大,需改变矿井通风方式或采用反风时,应在组织灾区和受威胁区域的人员安全撤离后再采取此项措施。
(7)井下硐室发生火灾时应切断电源并关闭防火门,若无防火门应采取挂风障控制入风,用干粉灭火器、消防沙进行灭火。
(8)回采工作面发生火灾时,应保持正常通风,从进风侧进行灭火;在进风侧灭火难以取得效果时,可采取局部反风,从回风侧灭火,但进风侧要设置水幕。掘进工作面发生火灾时应保持正常通风进行灭火,区内直接灭火无效时,应采取隔断灭火法封闭火区,但要指定专人连续监测风流及有害气体浓度。
(9)在灾区附近新鲜风流中选择安全地点设立井下抢救基地,及时对井下伤员进行救护并组织升井。
(10)灭火结束后,进一步检查整个采区的情况,若有冒顶堵塞巷道,要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只有查明整个采区确无隐患的情况后全面进行灾后处理、恢复。
5.3.4.安全技术措施
(1)救护队接到火灾事故电话后,必须问清火灾的性质、地点、遇险人员数量等,以便根据火灾性质,携带必要的灭火装备和为遇险人员配备抢救器材。
(2)值班小队到达事故地点后,首先是抢救遇险人员和对火灾地点进行侦察,并积极引导从火区撤出的人员尽快进入安全地点。
(3)救护队在对火区侦察时,必须详细探明火灾位置、性质、火势大小、蔓延方向和速度,有无遇险人员,通风情况,现场有无灭火器材、通讯电话,有无水源等情况。侦察中如发现火势不大,可利用携带的灭火装备迅速扑灭,对火区的遇险人员迅速佩用全面罩氧气呼吸器或苏生器,抬往安全地点进行抢救。
(4)侦察中必须派专人检查瓦斯,观察风流和顶板的变化,如火区无人、火势较大,一时难以扑灭,但瓦斯浓度已上升到爆炸限度以内,救护队员应立即退往新鲜风流,采用隔绝方法灭火或远距离封闭。
(5)救护队在侦察中,对发现的情况如遇险人数、瓦斯浓度、火势大小、灭火情况等迅速报告救援指挥部,以便采取最佳的灭火方法,制定最佳的灭火方案。
(6)救护队在进入火区前,必须切断火区内的一切电源、火源,防止处理事故中救护队员触电和发生瓦斯煤尘爆炸。
(7)救护队员穿过支护破坏地区和冒落堵塞地区时,应架设临时支护,以便保证队员的安全返回。
(8)若火灾发生在掘进巷道内,救护队员到达现场后,在情况不明时,应保持局部通风机的原状,已停止的风机严禁开启,运转的风机禁止停止,进行侦察后再采取措施。
(9)采面发生火灾时,在人员全部撤出时,一般情况下,不易直接灭火,应采取封闭的方法或利用通风设施,在机巷和风巷砌筑密闭墙,采取均压方法灭火。
(10)恢复通风后,进行现场描述,制定专门措施(包括防瓦斯超限、防有毒气体中毒、防尘等)。
(11)调度室组织好所需注氮或降温设备、材料。
6 恢复正常状态的原则和程序
6.1 恢复正常状态的原则
(1)以人为本原则。事故现场抢险救援结束后,必须核实确认灾区内伤亡和遇险人员全部获救。
(2)保证安全原则。抢险救援结束后,对事故现场进行侦察,并消除或控制可能造成再次事故或诱发其它事故隐患。
(3)实施监控原则。对事故现场进行人工和安全仪器仪表的连续监测监控,发现有异常情况,立即采取相应安全技术措施,消除各类隐患。
6.2 恢复正常状态的程序
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完成后,各救援工作小组负责人如实向指挥部汇报情况,经指挥部认真核实达到恢复正常状态条件,批准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后,宣布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并向上级救援指挥部汇报。
6.3 后期处置
(1)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参加救援的部门和单位要认真核对参加抢险救援人数,清点装备、器材;核算救援费用,整理抢险救援记录、图纸,3日内写出救援报告。
(2)安检科组织有关部门勘察事故现场,对事故进行初步调查分析,查明事故原因,组织制定防范措施。
(3)应急救援过程应保存完整的应急救援记录、方案、文件、图纸等文字和音像资料。
7.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8.注意事项
8.1应急抢险人员应按规定佩带符合标准的个人防护用品。
8.2应采购国家指定的专业厂家生产的抢险救援器材,要严格采购、入库、存放过程及使用前的检验验收关,并按规定使用。
8.3制定的应急救援对策或措施要有针对性、使用性和可操作性,事前要经过演练。
8.4现场自救互救应遵循保护人员安全优先的原则,防止事故蔓延,降低事故损失。
8.5单位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处置方案的宣传、贯彻、学习和演练,演练结束后,领导小组对方案的适用性和抢险人员的能力进行评审。
8.6应急救援结束后,领导小组应组织人员对本次救援工作进行总结,针对事故中的变化的各种情况以及预案中暴露的缺陷,找出存在问题,不断的修订、完善、更新应急预案。
9.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