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编制目的
应对我段重要公路桥梁和隧道(以下简称桥隧)可能出现的重大安全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公路桥隧重大事故造成的损失,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交通部《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办法》、《红河总段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本段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三、 工作原则
(一)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作为应急处置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提高科学预防和科学抢险水平,做到安全、迅速、有效处置。
(二)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重要公路桥隧重大事故应急处置实行属地管理负责制。在总段、段党总支统一领导下,各站所按照分级管理、分级响应的原则,明确组织机构,落实应急处置的各项责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保证事故灾难信息及时报告、准确传递、快速处置。
(三)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段区域重要公路桥隧在使用、维修、检测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隐患险情或发生垮塌事故。
1、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1)、应急组织机构
河口段成立重要公路桥隧重大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小组,(以下简称“指挥小组”)由段党总支书记李志东任组长,技术副段长杨稳、党总支副书记何延林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任小组成员。
段重要公路桥隧重大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工计股,由技术副段长任办公室主任。指挥小组办公室设立工程抢险组、交通保障组、救援组、专家技术组、事故调查组。
(2) 应急组织机构职责;指挥小组职责; 负责指挥、协调和组织全市重要公路桥隧重大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及时了解公路桥隧突发事件的情况,根据需要及时向总段、地方县政府报告,通报事件情况,提出应急措施和建议;根据突发事件级别,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开展事故调查和提出善后处理意见。
指挥小组办公室职责
承办指挥小组日常工作,负责本辖区内灾前预防、灾后救援和桥隧重建恢复工作。在应急响应期间,负责应急联络工作,及时传达指挥小组的决定、命令和指示,并检查和报告执行情况;了解事故现场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和已采取的措施及事态的发展情况,提出应对处置报告和建议;负责编发事故调查简报。
2 预防与预警
预防;各站所作为桥隧的管养单位,要落实桥梁管理“三个一”责任制和隧道管理责任制,严格按照交通部《公路桥梁养护规范》和隧道养护规范的要求对所辖公路桥隧进行经常性检查、定期检查、特殊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防范于未然。段工程部门作为监管单位应经常检查管养的桥隧管理情况,掌握桥隧状况,督促站所落实上级有关桥隧管理的规章制度和要求。
预警级别;预警级别按照公路桥梁、隧道的损害程度和事故的性质划分为一般(IV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大(I级)四级,颜色依次为蓝色、黄色、橙色、红色。
I级:大桥、特大桥坍塌或中、小桥坍塌造成伤亡人数达到10人以上;隧道坍塌,发生爆炸、特大火灾、特别重大交通事故、严重渗水等造成交通中断。
Ⅱ级:大桥、特大桥经核查技术状况为五类的桥梁或中、小桥梁坍塌;隧道局部坍塌,发生一般爆炸、重大火灾、重大交通事故、较多渗水等造成交通中断。
Ⅲ级:中、小桥梁经核查技术状况为五类或大桥、特大桥经核查技术状况为四类的;隧道发生一般火灾、较大交通事故、大量雨水涌入等造成交通中断。
IV:级中、小桥梁经核查技术状况为四类的;隧道一般交通事故、冰雪、长时间停电以及其它灾害事故造成交通中断。
3、应急响应
预案启动;IV级预警事件发生后,段各站所要立即段指挥小组报告请示启动对应预案。
Ⅲ级预警事件发生后,市指挥小组决定启动对应预案。
Ⅱ级、Ⅰ级预警事件发生后,市指挥小组立即总段、地方县政府省公路局应急指挥小组报告请示启动对应预案。
响应程序;公路桥隧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站所应立即报告段应急领导小组接获有关情况后应立即报告总段应急办,应急指挥小组及相关单位立即根据各自的职责实施现场指挥,并实施抢险救援工作,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尽力控制事态发展,以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相关部门应迅速组织、安排抢险队伍进行抢险、抢修和现场处置;同时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协调、做好交通疏导工作;必要时架设临时便桥,尽快恢复交通。
信息发布;公路桥隧重大安全事故信息发布应当遵循事实求是、及时准确的原则。市指挥小组办公室会同市政府新闻办按照《张家界市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做好公路桥隧重大安全事故信息发布。
应急结束;重大公路桥隧安全事故,当死亡和失踪人员已经查清,事故危害得以控制、次生事故因素已经消除时,由启动相应事故应急预案的指挥小组宣布应急救援结束,并通告公众。
5 后期处置;善后处置,公路桥隧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根据有关规定妥善处理伤亡人员,安抚伤亡人员家属。组织制定人员救助、抚慰、抚恤、安置等善后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妥善解决矛盾和纠纷。所辖公路局制定修复或重建计划,迅速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组织修复、重建桥隧。
2 事故调查;段指挥小组应积极参与事故调查工作,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应从规划、设计、施工、养护维修、管理等方面提出改进建议。
3评估总结;段指挥小组应向上一级公路管理部门作出事故总结报告,整理和审查所有的应急记录和文件资料;总结和评价导致应急状态的事故情况和在应急期间采取的主要措施。
4、应急保障;队伍保障;段应组织具有经验的抢险队伍,负责公路桥隧抢险抢修工作。通信保障;段指挥小组有关人员的联系方式应保障畅通,应急网络的电话24小时开通,保证信息传递及时畅通。市、区县指挥小组办公室配备传真机、互联网终端,利用公用通信网建立有线电话、移动手机及互联网等有机结合,反映迅速、灵活机动、稳定可靠的应急通信系统。 医疗卫生保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协调有关部门储备必要药品、医疗器械,加强特殊医院、病房建设,确定参与公路桥隧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医疗卫生工作的医疗卫生人员名单,制定医疗卫生队伍和物资调度等方案。因公路桥隧重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时,当地人民政府要积极开展救治工作;伤员由当地医疗部门进行救治,必要时卫生部门组织医疗专家进行救治。物资保障;段应储备一定数量的常备救援物资,做好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保证应急救援的需要,应急响应时服从调动。经费保障;段财务经费中安排应急抢险经费,保障应急状态时经费使用。技术保障;段工计股桥梁养护工程师应建立和完善桥梁管理数据库系统、隧道管理数据,及时更新桥隧状况信息。加强桥隧检测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的应用,使桥隧检查手段科学化、智能化。要加强桥梁养护工程师的资格审查、业务指导和培训,完善桥梁养护工程师制度。市指挥小组要充分发挥专家组的重要作用,确保桥隧抢险决策的科学性。
责任与奖励;对公路桥隧重大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不听指挥、玩忽职守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人依法追究其责任。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