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要求
为了防范试验工作中发生安全事故,切实保障试验人员在实际工作中的人身安全。提高突发紧急事件处理能力,减少损失,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预案。各相关人员必须提高认识,明确职责,严格落实预案中的规定要求。
二、适用人员及范围
1.内部人员,包括:验证中心试验员、技术员、实习生及一般管理人员;
2.外部人员,包括:各专业所人员、进厂服务的配套厂家人员;
3.适用范围:车辆安全。
三、车辆安全事故级别分类
根据事故性质、严重性、危害程度等,确定相应级别。
车辆安全事故指试验人员驾驶试验车辆发生事故,包括试验场内外,厂区内外任何地点。根据事故损失情况及危害程度等具体情况制定如下四个级别:
1.Ⅰ级(特大事故):特大事故指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或伤势极为严重,车辆损失严重,损失额超过6万元以上的事故。
2.Ⅱ级(重大事故):重大事故指事故造成人员受伤,或车辆损失严重,损失额在 1万元以上6万元以下的事故。
3.Ⅲ级(一般事故):一般事故指事故未造成人员受伤,仅造成车辆损失,且损失额在 2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事故。
4.Ⅳ级(轻微事故):轻微事故指事故未造成人员受伤,仅车辆轻微损伤,损失额在2千元以下的事故。
四、应急处理机制
1.信息报告制度
当事故突发后,事故当事人应立即向相关主管人员详细汇报情况,遵循主管人员指示。具体信息报告制度为:
(1)遇一般及轻微事故,当事人应立即向验证中心安管人员(赵雪民)汇报事故情况,安管人员逐层向科、所级领导汇报,征询处理意见;
(2)遇重大及特大事故,当事人应立即向安管人员汇报事故情况,安管人员逐层向科、所级领导汇报,部所级领导汇报主管院长,征询处理意见。
2.先期应急处置工作
(1)遇一般及轻微事故,当事人详细汇报完情况后,遵循安管人员指示,进行报警或其他应急工作。如有伤者,妥善安抚救治。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抢救贵重物资、仪器设备等,保护好现场,等待进一步处理;
(2)遇重大及特大事故,当事人应立即向安管人员汇报事故情况,安管人员逐层向科、所级领导汇报,征询应急处理意见。安管人员根据领导处理意见,指示当事人进行报警或其他应急工作。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抢救人员、贵重物资、仪器设备等,保护好事故现场,等待救援人员。
3.后期处理
先期应急处理后,安管人员及时联络警方、保险公司等相关人员。根据事故损失及严重性、责任划分等问题,征询领导意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进行善后处理工作。
五、预防与管理
居安思危,预防为主。高度重视安全管理工作,防患于未然。
1.强化试验人员安全意识,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做好应对突发事故的各项准备工作;
2.定期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利用事故案例对试验人员进行讲解培训;
3.以建立培训档案、试验员安全档案、签定安全责任书等手段,增强试验人员的安全责任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