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必然要求,也是改善我市事故应急救援基础薄弱、能力不强的现实需要。党和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湖南省委、省政府在《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湘发[2009]19文件)中要求“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健全应急救援体系。”长沙市委、市政府在《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长发[2010]31号)中要求“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进一步提高突发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法律法规有规定,党委政府有要求,现实工作有需要,我们必须抓紧抓好。
一、长沙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现状
近几年来,我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从无到有,逐步建立完善,为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做出了积极贡献:一是职能职责逐步明晰。市、县两级安监部门的“三定方案”明确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职责,市局设立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办公室,宁乡县成立了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区、县(市)安监局明确了应急管理日常工作的归口科室。二是工作机制逐步健全。各级安监部门的应急值守、信息报送和资源调动等工作机制逐步健全完善。三是应急演练逐步规范。经过不同层次应急演练的检验,各类安全生产事故专项预案的可操作性得到增强。四是事故应急队伍处置能力和救援水平逐步提升,队伍的实战能力不断增强。
但是,从整体工作推进来看,我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与其他省会城市和省内其他市州相比还相对落后。从全市面上的情况来看,存在如下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应急管理机构尚不健全。目前我市只在市安全监管局办公室加挂了应急办的牌子,尚未按要求设立市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区、县(市)局也普遍没有设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二是应急保障能力有待提高。由于各级财政对应急救援队伍的资金支持严重不足,加之协议收费难以落实,导致各应急救援队伍大多运行经费严重短缺,队员待遇较低,人员流动性大,救援装备落后,尤其是缺乏大型应急救援装备,难以满足复杂环境、困难条件下的事故抢险救援工作。另一方面,我市事故应急救援力量主要依托消防部门,虽然有几支矿山应急救援队伍,但都是依托企业建制,我们既不管人,又不拨钱,真正要用的时候还要讲价钱,没有一支能够调得动、真正“喊得贩子死”的应急救援队伍。三是应急预案管理亟待加强。很多企业的应急预案质量不高,流于形式,甚至照搬照抄;或虽然编有应急预案,但没有进行评审、备案、培训和演练,企业员工和社会公众对预案不了解、不清楚;或预案与现场处置严重脱节,与地方政府及部门预案不相衔接。另一方面,安监部门对企业应急预案的评审、备案工作尚处在起步阶段,没有形成一套系统的操作规范,对应急预案的管理仅仅限于在行政许可时查看一下许可材料里面是否附带应急预案,至于预案编制是否切实可行、是否经过演练、评审和备案等等均一笔带过。四是应急演练针对性不强。根据相关规定,高危企业每半年至少要组织一次应急演练,但目前绝大部分高危企业都没有按照规定执行。有的即使开展了,其演练的针对性也不强,效果很难保证。近五年,我市没有组织过一次三级响应(较大事故)的应急预案演练,两个专项应急预案制定后一直没有经过实战检验。
二、外地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做法
重庆市的做法是:1、在重庆市安监局设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办公室,为市安监局的内设机构,主要负责拟订全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制度和有关规定、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指导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指导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和演练;指导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承担分析预测安全生产形势和特别重大事故风险,发布预警信息工作;负责指导生产安全伤亡事故统计分析、应急值守、事故信息接报处置工作;负责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负责发布安全生产信息。2、成立重庆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为市安监局的二级机构,独立法人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承担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和全天候应急值守工作,负责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平台的建设管理。3、市安监局和市编办联合发文,明确规定所有区县市均设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配备专人。4、投入1.5亿元建成市安监局大楼和市级应急指挥平台,各级应急管理平台建设和装备设备投入,由各级政府投入。
太原市的做法是:1、在市安监局设立生产安全应急救援处,为市安监局的内设机构,主要负责组织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编制演练,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全市重大危险源监控工作。2、各区县市均设立了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办公室,配备专人。3、政府投资2800万元建成了一座反应迅速、运行高效、技术先进、保障有力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实现了资源共享、视屏互交、四级联动、协同办公、统一调度,为全市统一组织指挥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提供技术保障。
在我省14个市州中,目前已有6个市州设立了市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其中,湘西州安 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为州安监局的二级机构,独立法人,副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有7个编制,州政府投资建设了应急信息指挥平台。常德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为市安监局的二级机构,独立法人,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有5个编制,应急信息指挥平台在建设之中。永州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为市安监局的二级机构,独立法人,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任高配副处级(由市安监局副局长兼任),有8个编制,应急信息指挥平台在建设之中。岳阳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为市安监局的二级机构,独立法人,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有8个编制,应急信息指挥平台在建设之中。益阳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为市安监局的二级机构,独立法人,副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有3个编制,应急信息指挥平台在建设之中。娄底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为市安监局的二级机构,独立法人,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有3个编制,应急信息指挥平台在建设之中。上述市州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的主要职能职责是: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组织编制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专项预案,依法组织对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的备案和综合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协调和组织全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工作等等。
三、加强我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几点建议
虽然近年来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继续稳定向好,但仍处在事故多发期,事故总量依然过大,较大事故时有发生,事故应急救援任务繁重。今后几年,是我市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的关键时期,同时也是加快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建设进程的历史性机遇期。建议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全面推进我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1、尽快完成市、县两级应急管理机构设置。在全国所有省会城市中,目前还没有成立专门安全生产应急指挥机构的仅有长沙和拉萨。省委、省政府在《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湘发[2009]19文件)中要求“加快省、市两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建设,合理设置县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市委、市政府在《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长发[2010]31号)中要求“尽快完成市级安全生产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合理设置县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建议尽快组建长沙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作为市安全监管局的二级机构,做到机构、编制、职责、人员和经费“五落实”。中心具体负责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的指挥调度和安全生产监测监控系统、隐患排查监管系统、安全生产数据管理系统的管理,实行“四位一体”的筹建方案。同时,在浏阳市、宁乡县、长沙县、望城区等安全监管任务比较重的市、县(区)的安全监管局相应设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作为其二级机构,适当安排人员编制。在高新区、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等城区的安全监管局内,单独设立应急管理科室,加挂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的牌子,安排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
2、切实提高应急保障能力。要力争将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经费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在年度预算中有应急救援装备和设施投入,有应急演练、宣传、培训、教育等经费投入。可以考虑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与专业救援队伍签订服务协议,向其“带帽”拨付一定数额的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专项资金,支持专业救援队伍的基地建设和装备、设施建设,建立起“依托企业、政府补贴”的应急保障机制。各级政府要督促事故企业向救护队支付事故救援费用,企业无力承担救援费用的,应由地方财政补偿到位。
3、严格规范应急预案管理。各级安监部门要结合实际,对应急预案的评审、备案等制订一套系统的操作规范。在受理行政许可申请时,应当要求生产经营单位按照规定将应急预案报市局应急办备案登记。在对矿山、冶金、建筑施工单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执法检查中,要督促企业对重大危险源和重点工作岗位都制定应急预案或现场处置方案。应急预案要简明化、程序化、图表化,要在作业场所和指挥调度室醒目张贴。预案中要明确规定在遇到险情时,企业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或调度员具有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的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从业人员依法有权停止作业或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要帮助企业提高应急预案质量,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进行预案编制、修订、评审、备案、演练。
4、认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各级安监部门要督促高危企业建立应急演练制度,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危险性较大的企业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应急演练。要通过演练锻炼队伍、磨合机制、检验预案、教育职工群众。演练结束后要及时总结评估,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修订预案,完善应急措施。同时,各级政府也要按照相关规定牵头组织开展相应响应级别的应急演练活动,切实加强各职能部门处理危机和事故救援时的快速反应能力和协同作战能力,检验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反映的灵敏度,进一步检验预案的适用性和针对性,为预案的修订完善提供实战资料和参考数据。
5、认真开展应急预案专项执法检查。各级安监部门要加强应急预案的执法力度,督促检查企业依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进行编制、修订、评审、备案和演练。对未按规定备案的,依法给予警告,并处三万元以下罚款;对未制定应急预案或未按照应急预案采取预防措施,导致事故救援不力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