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机房应急措施


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是特种设备-电梯在管理、运行过程中不可缺少的一项,具体制度与要求在国务院第549号令即《特种设备监察条例》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制定特种设备的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由此可见其重要性,故特编制此。
一、 紧急电话
1、急救电话 120
2、火警 119
3、报警服务 110
4、维保单位救援电话:
5、维保人员电话:
6、节假日值班电话:
二、时间:接到救援信息后30分钟之内;
三、因停电造成电梯停梯时的措施
运行中的电梯将会因供电线路的故障或限电等原因造成突然停梯,将乘客困在轿箱内,则应采取如下方法处理:
1、 如无司机操作,维修人员到达现场后应与轿箱内被困人员取得联系,说明原因,使乘客保持镇静等待。有备用电源的应及时启用备用电源;
2、 若恢复送电需要较长时间,则应进行盘车放人操作,解救被困乘客,盘车方法详见《故障状态救援操作规程》;
3、 恢复送电后,及时与轿箱内乘客联系,重新选层恢复电梯正常运行
四? 因电梯故障停梯时的措施
电梯运行过程中,因电梯故障等原因而突然停梯,将乘客困在轿厢内时,维修人员应安慰乘客安静等待,等待救援,不要擅自行动,以免发生不必要的危险。为解救被困乘客,应由维修人员或在专业人员指导下进行盘车放人操作,具体操作内容《故障状态救援操作规程》。在解困之前,主管、维修人员应该做好下列工作:
1、 告知乘客不要依靠轿门,不要在轿厢内吸烟、吵闹:
2、 必须听从应急救援人员指挥。
五、发生火灾时的措施
建筑物或电梯间发火灾后应以立即终止电梯运行为原则,并采取如下措施:
1、 及时与消防部门取得联系,告知火情实际情况,如:地区位置、楼层高低,灾情大小、有无困人等等情况;
2、 及时通报单位领导及救援小组组长等相关人员;
3、 发生火灾时,对有消防运行功能的电梯,应立即砸开消防功能玻璃,并按动“消防按钮”使电梯进入消防状态。此消防状态启用后一般人不允许再启动电梯,而只供消防人员及有资格人员使用;
4、 对于无消防功能电梯应立即将电梯直驶或选层到基站并切断电源或将电梯停于火情尚未蔓延的楼层;

5、 有关人员组织乘客尽快离开轿厢,在另行楼梯安全撤离。并将电梯至于“停止运行”状态,用手关闭轿门并切断总电源;
6、 井道内或轿厢发生火灾时,应立即停止运行并疏导乘客尽快撤离,切断电源,用干粉灭火器进行灭火扑救i;
7、 共用井道中发生火灾情况时,其余相邻电梯应立即停于远离火情区,供专业人员或消防人员灭火使用;
8、 相邻建筑物发生火灾时,也应立即停梯,以免火灾停电造成电梯停电而造成困人事故;
六、电梯漏水时的措施
电梯机房一般处于建筑物的最高层,低坑处于建筑物的最底层,井道通过层站与楼道相连,机房会因房屋顶或门窗漏雨而进水,地坑处因建筑物防水层处理不好而渗水外,还会因暖气、上下水管道、家庭用水及因施工不当的跑水等,使水从楼层经井道流入底坑。发生洪水时,井道轿厢及低坑各设施、电器开关等也会遭遇水淹。发生漏水事故除从建筑设施上采用堵漏措施外,还应采取应急措施:
1、 当低坑内出现少量水或渗水较多时,应将电梯停在二层以上,终止运行并切断总电源;
2、 当楼层发生跑水,水淹而使井道或底坑进水时,应将轿厢停与进水层的上一层,终止运行,切断总电源,以防止轿厢进水;
3、 当机房或底坑进水较多,应立即停梯,切断总电源,以防止发生短路触电事故;
4、 当发生漏水时,应尽快切断漏水源,以保证电器设备不沾水或少沾水;
5、 漏水电梯在正常使用前应进行除湿处理,如采取擦拭,热风吹干,自然通风,更新管线及有关部件等方法,确认湿水消除,绝缘电阻经重新测试符合要求并经试运行无异常后,方可投入运行;
6、 电梯恢复运行后,对漏水原因、处理方法、防范措施等应记录清楚并存档备案。
七、发生地震时的措施
1、 当接到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发布临震预报时,由主管领导通知乘客按照国务院发布的《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执行
2、 当地震已经发生,其震级为四级以下,烈度为六度以下时,应对电梯进行如下检测:
(1)检查 测试电梯供电系统有无异常;
(2)电梯主结构机房、井道、轿厢有无异常;
(3)电梯以检修速度上下全程运行若干次,发现异常立即停梯,并使电梯停靠在基站,由专业维修人员检查修理;
(4)电梯以检修速度上、下全过程运行若干次无异常现象时,方可进行试运行,经多次试运行一切正常后,方可投入使用;
(5)当地震震级为四级(含四级)以上,烈度为六度以上时,应由专业人员对电梯进行全面安全检查,无异常现象或对电梯进行检修后方可正常运行;
(6)试运行正常后,应由特种设备检验部门的专业检测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测,经检测合格领取《电梯安全检验合格》证后方可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