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我有位大学男学弟,他跟我谈到在国内有个刚分手的同居女友,分开时向他要求一笔不小的赔偿费,吵来吵去一直都没个结果,弄得他只好出来喘口气,我这才知道他原来是在“避难”。瞧他谈得挺苦恼,我问他同居前两人有否写个合约?他怪叫起来,说当时同居是两相情愿,写啥合约?我就说没有合约,当然是难搞,人的问题最麻烦,我劝了他一下,他才说回去后会好好安慰对方,钱的问题,还是要争,但也不会太硬,免得女人看不开。
上面这个故事说明即使只同居也该先留有一点经过法律手续的东西,不一定是金钱问题,还包括万一分手时双方应该注意的事项。有些情侣同居不去寻法律找安全感,却签所谓的“爱情保证书”,结果容易发生问题,社会新闻常有因为签了“爱情保证书”却不兑现,造成凶杀的。虽然白纸黑字的东西都是理,但物质的可靠法律来保障,感情的很难,那是无形的,也最不能被保证的。情侣会相信“爱情保证书”,全是因为爱昏了头,所以任何人谈恋爱都不该做此无聊的保证,因为感情还需要保证就是假的。
“相爱容易,相处难”,两人谈谈恋爱,问题不大,要同居那可不同。同居的双方,最好在同住以前签下一个“”。男人可别以为没什么必要,倘若你变心要分手,女的不肯呢?女人更是要头脑清楚一点,倘若你变心,男的发火呢?再想下去就挺可怕的,不是吗?可能有人会说,嗳呀!现在这个时代,谁会那么死脑筋?要聚就聚,要散就散,天涯何处无芳草嘛!话是不错,可是社会新闻常有的情杀案,凶手当时都知道杀人是不对的,都知道芳草满天,为何还会那样冲动的不顾一切?很多时候是因为觉得不公平,不公平就是没理,也就是缺乏白纸黑字的公信力,所以如果有所准备,会好很多。可能有人说那么做好像就要准备分手似的,我想有诚意真正相爱的人应该不会那么想。东方人讲吉利,但那与写协议书的先小人后君子是两回事。智者明察,若说会影响感情,刚好相反,好比写好遗书的人都活的很长久,因为心放宽了!压力小了!快乐的生活没有后顾之忧,当然就长寿。因此同居若有个万一的准备,也会保险些。
同居者的另一心态是想挑个更好的对象,但长期挑选有时会越挑越糟。夏天常会看到有些人在西瓜摊前看了很久,选来挑去最后急的要走,反而会抱了一个最坏的,所以下一个男人或女人都不见得会更好。同居的人假如不想让别人知道同居的事,在外面就可能声称自己还是单身,尤其是男士。没结婚嘛,让已婚男人羡慕不已。想想看,他可以到外面很诚实地说自己是单身,虽然他其实是个“假单身”,他可以去参加单身舞会而不必觉得不妥,他可以与女人大方地约会,惟一要小心是只要不让他的同居女友知道。故碰上更好的,很可能会演出一场“移花接木”。
也许有人会说既然同居了,两人感情当然会很好,但双方不会吵架产生误会吗?牙齿都会咬到舌头哩!或许又会说,同居就是不要绑住对方,如果对方有二心,了不起大家拆伙重组同居伴侣!但是这样会更危险,最前面第一章我曾谈到,有过性关系的朋友婚后不适合再来往。,如果重组同居伴侣成为习惯,同居的人有了靠山就很可能不想再做更多的努力,“此处不留人,自有留人处,”东家住完住西家,都有人陪,无妨也!社会男女若都这么个同居法,跟杂交有何两样?而且,从医学角度看,经常更换性对象,会对人的心理产生压力,生活方式失去良好节奏,时间长了影响健康,故绝非常久之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