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宵步行25公里 七旬老人到法院告儿子


  晋宁县74岁的赵大爷走了一夜,步行25公里到晋宁县人民法院告大儿子讨要赡养费,赵大爷说:“他(大儿子)收入丰厚,家有轿车却不愿意养我们老两口。”5月13日,晋宁法院法官把法庭搬到赵大爷家里开庭。

  赵大爷说:“我和老伴都晕车,只能步行到晋宁县人民法院,我家离晋宁县法院25公里,步行到法院,需要十多个小时,如果我大清早从家里走,走到法院,法官已经下班了,我只有头晚9点从家走,连夜徒步到法院,第二天7点走到。”

  赵大爷为了在工作人员上班期间赶到法院,5月4日晚上9点,他从家中出发,走了一夜,第二天早晨7点到了晋宁县人民法院。他随身背了一个小板凳,累了就在路边休息一下,就这样身体不太硬朗、背驼的厉害的赵大爷走了一整夜。

  晋宁县法院的工作人员在上班时发现了蹲在墙角的赵大爷,在得知赵大爷赶路一夜未睡时,怕赵大爷体力不支的工作人员赶紧买了一些水果和糕点,但赵大爷坚持不吃,想要带给家中70岁的老伴。法官了解赵大爷基本情况后,决定特事特办,帮赵大爷写了诉状并受理了此案。随后赵大爷就急匆匆地离开了,直到晚上8点才走回家中。

  5月13日,晋宁县法院晋城人民法庭的法官决定把法庭搬进赵大爷家里开庭。最后,在法庭的调解下,双方达成一致:赵大爷的大儿子每月给两位老人100元的生活费。(完)(柏立诚 马占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