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化解纠纷六旬老人能回家了



    本该安度晚年的六旬老人却被上门女婿赶出家门,大姚县人民法院法官经过多方协调,终于使这件矛盾重重的纠纷成功调解,老人有了安居之所。

    1997年7月,大姚六苴铜矿(现楚雄矿冶矿山公司)工人吴某与农村姑娘李某结婚,婚后入赘李家,与李母何某共同生活。2000年12月,李某以自己、儿子和何某三人为申请人,向所在乡镇土地行政管理部门申请住房用地审批,后建了一幢砖房。数年后,吴某与李某感情破裂经协议离了婚,并约定了“夫妻共同财产房屋一幢归男方,李某不给付吴某子女抚养费”为条件。离婚后,吴某以离婚时房屋已协议归自己所有为由,要求何某搬出另住。

    60多岁还遭女婿这样对待,何某觉得很气愤。她认为是因女儿女婿离婚时财产分割不当,才导致了自己居无定所。2010年8月20日,何某将女儿女婿告上了法庭,请求法院予以解决。

    法院受理后,承办法官对该案做了大量的庭前调解工作,主动到当事人家里了解情况,积极疏导当事人。在大量事实和证据面前,吴某承认何某对房屋有部分的份额,但坚决要求房屋全部归自己,自己补价款给何某。何某则认为自己年老多病无能力建盖新房,因此要求居住房屋不要价款。

    法官着重从亲情方面做吴某的工作,指出何某是其儿子的亲奶奶,且一直照管着孙子。最后,吴某同意何某的请求,把其中的两间房屋及厨房让给何某,对房屋的公共部分双方共同使用。至此,一件因在离婚时处理财产不当而引发的纠纷在法官们的调解下画上了圆满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