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房产被女婿私下过户 房管处人员曾配合


 2010年10月份,家住姜堰市姜堰镇的伦纪成老人病重,妻子张春兰和儿女伺候左右。老人如果离世,其名下的一套151平方米的房产,到底该如何“分配”,老人该给个“说法”,但老人就是不开口。让张春兰和儿女想不到的是,通过调阅当地房产档案,该房产早在10年前就易主,由伦纪成换成了其小女儿学琴(其已于2003年因病去世)的名字。“我们并没有同意过户啊?”张春兰感到奇怪。家人发现,该房屋产权转移监证书买卖双方的签名均由丁某代签。而丁某是姜堰房管处的一名工作人员,与女婿周某熟悉。

 2010年11月,均年逾8旬的伦纪成、张春兰夫妇,一纸行政诉状将姜堰市房管处告上法院,要求其撤销当年房屋的过户变更;今年1月,伦纪成、张春兰又将周某告上民事法庭,要求其还房。

 两次当庭调查,女婿都未到场

 2月24日上午9点,是张春兰等被通知到姜堰法院参加庭审的时间,但时间过了9点,仍不见被告周某的身影。后法官对张春兰等家人进行了庭审调查。调查结束后,张春兰的长子伦学忠无奈地说,这是法院第二次对他们这起案件当庭调查了,两次被告都没有到场。“等不到”判决结果的父亲伦纪成,已于今年1月30日去世。

 伦学忠告诉记者,父亲伦纪成原是姜堰市交通局的副局长,单位分给他一套151平方米的住房,后在公住房改革中买了下来,并取得了以他名字为房主的产权证。去年,81岁的父亲病重,他们和母亲在照顾他的过程中,希望父亲能将房子的“归处”给个说法,但父亲始终没有开口。去年10月21日,母亲委托律师到当地房管处调阅了该房产的档案。让他们吃惊的是,早在2001年,该房产就已经被过户给了他的妹妹学琴,父亲的名字换成了妹妹学琴的名字,而妹妹学琴因病于2003年去世。伦学忠回忆说,2001年时,妹妹学琴妹婿周某一家三口,与父母都住在该套房子里,“当时应该是妹妹学琴妹婿周某瞒着父母,偷偷将房子过了户。”妹妹去世后,周某搬出了该套房子。

 买卖双方的签名均由一人代签

 伦学忠给记者提供了两份该房产“产权转移”时的文件档案,一份是“姜堰市房屋产权转移监证书”,另一份是“姜堰市已购公有住房上市审批表”。记者看到,“产权转移监证书”下方买卖双方的签名,均由丁某一人代签。指着“已购公有住房上市审批表”上方“售房人具结说明”落款处“伦纪成”和“张春兰”的签名,伦学忠说,这都是有人冒充爸爸妈妈的签名。不说别的,母亲大字不识一个,根本不能将自己的名字写得如此工整。表格下方“房改办审批意见”一栏,还将伦纪成和伦学琴“父女关系”,误写成了“父母关系”。

 伦学忠情绪激动地称,就是这样两份错误百出的文件,将父亲的房子变“没”了。据他们后来了解,“帮”父母代签名的丁某,是当时房管处的一名工作人员,是其妹婿周某的同学。2010年11月1日,父母以违背房屋所有人的意愿做出“错误行政”为由,将房产部门告上法院,要求被告撤销当年的房屋过户变更。 11月底,法院以原告人(一个重病一个不识字)不能清晰表达其本人意愿为由,驳回了他们的行政诉请。父母随即上诉至中级法院,目前泰州中院已经受理。今年1月上旬,父母又将前女婿周某告上民事法庭,要求其还房。

 伦学忠介绍,在上次民事法庭调查中,母亲清晰地表达了她的诉请,她和老伴从没有同意将房子过户给谁。

 “代办人”:法院已找其谈过话

 昨天下午,记者辗转联系上了目前仍就职于姜堰房管处的丁某。对于当年她代伦学忠以及伦学琴签字一事,丁某显然并不愿意多说,只是反复表示有人已将该事诉至法院,一切听法院判决,她现在不好说什么。17日,她已被中院约去谈过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