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养儿,谁养我?
文/王雪
新闻背景:根据联合国最新的人口数据统计,2010年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接近1.6亿,占人口总数比重达到12%。我国已步入老龄化社会,在农村,已经进入老年人之列的儿女仍需赡养父母的“老养老”问题日益突显。
2009年,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法院就受理了136件农村高龄老人告子女的赡养案件;截至2010年9月,该院又受理了同类案件83件。王桂香起诉6个儿女的案件仅是其中一例。
今年78岁的王桂香,家住北京市密云县太师屯镇红门村。她和丈夫李文山含辛茹苦地养育了6个儿女,到头来却落得年近八旬,还要因为自己的生计,与6个儿女对簿公堂。
医药费产生的隔阂
如果不是李文山的那场病,王桂香自认为自己的生活还是很幸福的,他们与6个儿女的关系也很融洽。
2002年1月,李文山被确诊胃癌,大夫说唯一救治的方法是切除已经病变的那三
分之一的胃,但根据同类病例的统计,大夫表示即便对李文山实施了胃部切除手术,也并不一定能控制癌细胞的扩散。
“希望再小也得治呀!”与李文山携手走过半个多世纪的王桂香表
示,无论几率多小,都要试一试。第二天,她将6个子女全部叫到家中,想让他们商量分摊医药费的事情。
王桂香的6个儿女中,除了和丈夫开了一家小规模养鸡场的老三李金凤经济条件稍好外,其他5个子女的日子过得都很拮据。但令王桂香欣慰的是,面对高额的医药费,6个儿女商量后,一致决定让父亲实施胃部切除手术,抓住这唯一能挽救父亲生命的机会。他们约定,父亲治病花费的钱,由6兄妹均摊。
3月16日,李文山的胃部切除手术成功实施。可是,还没等全家人松口气,就收到诊所催缴住院费的通知单。此前,一直陪同父亲治疗的李金凤已经垫付了2万元住院押金,见到通知单后,她再次从家里拿来2万元。对此,其他兄弟姐妹都说等父亲的病有些起色了,他们就按约定均摊医药费。
虽然李文山手术很成功,但是4个月后复诊时还是发现癌细胞已经扩散了,而且以当时的医学水平根本无能为力了。3个月后,李文山病逝。
李文山的后事料理完后,李金凤拿出了诊所的收据。父亲近13万元的医药费,她垫付了9万元,其余4万余元是老六李金平垫付的。“爸走了,咱们的日子还得过。爸治病一共花了近13万元,3万元的零头我出了,你们5个人每人出2万元,六弟之前花了近4万元,你们商量着来,看看谁还给他,剩下的还我,有钱的时候再还,也不着急。另外,咱妈手里还有几千块的积蓄,这个钱我建议留着给老太太养老,自己手里有点钱踏实,咱们谁也别惦记了,成不?”
兄妹6人商量了半天,最终大哥李金海拍了板:“老五你还钱给老六,剩下咱们三个每人2万元,还钱给老三。妈的钱,留给她老人家养老,买个菜、买个感冒药什么的,不能事事都让妈伸手管咱们哥几个要钱啊。妈手里留点钱,一个人过,咱们也不至于太担心。”
兄弟姐妹几人都口头表示尽快还钱,但由于生活贫困,老大东拼西凑只还上了1万元,其他几个虽然最终都将钱还上了,但都拖了好几年。其间,由于李金凤家的养殖场效益不好,她向兄弟姐妹们催要过几次,为此,兄弟姐妹几人之间有了些隔阂。
管理费引发的官司
李文山病故后,王桂香一个人住在山区的老宅子里。由于老六李金平的家离老宅子很近,所以对母亲日常生活的照顾就落到了他的身上。其他几个兄弟姐妹也都习惯了由六弟照顾母亲,想着母亲手里有些积蓄,也就没有约定给母亲生活费的事情。
可是时间长了,李金平的妻子张雪莲对此有些不满,常和李金平争吵。王桂香不想小儿子难做人,便将自己5000元的积蓄全都交给李金平保管,并表示今后她的生活用品和日常药费都从这5000元里扣。
2005年,李金平在县城购置了一套楼房,全家搬到了县城。王桂香说自己住不惯楼房,拒绝了小儿子邀她同住的请求,一人留在老宅子里。李金平则每半个月为母亲送去些米面肉菜,其他几个兄弟姐妹也偶尔去探望母亲。
随着年龄的增长,王桂香的身体每况愈下。2010年2月,78岁的王桂香被诊断出患有冠心病,加上长年的高血压,老人感觉一个人住不安全,可又不想给儿女们添麻烦,这时,她想到了养老院。
经过打听,王桂香得知,当地最便宜的养老院管理费加伙食费等每月要交800元。一番犹豫后,王桂香从李金平那里要回了剩余的1300元的积蓄,到养老院办理了居住手续。
养老院的环境整洁干净,还有很多同龄人一起休闲娱乐,王桂香每天都觉得心情舒畅、精神饱满。可是,因为无力支付下个月的费用,这样的生活只维持了一个月。她决定搬进养老院是自作主张,并未经过儿女们的同意,如今只能硬着头皮向儿女们要钱了。
母亲的“要钱”电话,在6个儿女中掀起了轩然大波。他们纷纷道出自己的困难,推脱承担母亲住养老院的管理费责任。
由于没有凑齐800元,王桂香不得不搬出养老院。老二李金旗见母亲身体不好,便将她接到自己家居住。但李金旗家并不富裕,两间半的房子里已经挤了5口人,王桂香的入住让屋里的空气又稀薄了很多。
王桂香不想因为照顾自己而让女儿为难,因此一直努力想说服儿女们出钱让自己去住养老院,可是始终没有得到答复。
李金旗将母亲接到自己家里居住也只是权宜之计,想等兄弟姐妹们商量好了再妥善安置母亲。但是出乎她的意料,其他几个兄弟姐妹对李金旗接走母亲不闻不问,也没人再提赡养老人的事情。
一个月后,李金旗的丈夫张伟实在忍不住了,就分别给两个小舅子李金新和李金平打了电话,让他们商量老太太的安置问题。没想到,这两通电话又掀起了新一轮的口水战。
眼见几个儿女为了赡养事宜相互推脱,想起往日为拉扯他们长大的辛苦,王桂香有苦说不出,只能偷偷地抹泪。为了能如愿地住进养老院,王桂香在迫不得已之下将6个儿女告到法院,要求他们承担赡养义务。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
王桂香的6个儿女中,大儿子李金海已年近花甲,最小的儿子李金平也已经39岁了,每个人的生活都不轻松,而李金海年事已高,作为子女的他也到了需要别人赡养的地步。
此案的主审法官找到李金海的时候,他正躺在诊所急诊楼的输液室里。急诊室的医护人员告诉法官,李金海躺在这里已经三天了,由于没钱续费,这两天大夫并没有为他开输液单。因为怕走出诊所自己就会有危险,李金海一直躺在急诊室的病床上。
面色苍白的李金海对法官的询问回答得有气无力,针对母亲要求赡养的诉讼请求,他表示自己也无能为力:“我的情况您也看见了,我就是一个农民,现在连自己都养不活,拿什么养我妈?我也被诊断为胃癌晚期,手里的几千块钱存款为了治病早就折腾光了,我儿子在外地打工,一个月也挣不了多少钱,前两天儿媳妇跟我一起来输液,可谁都知道这病是个无底洞,输了两天液儿媳妇就不再露面了。我也不想给儿女找麻烦,就在诊所这么耗着,拖一天是一天了。我母亲那里,我真的拿不出钱了。”
从诊所回来后,法官建议王桂香撤销对李金海的起诉,毕竟在没有履行能力的情况下,这样的诉讼毫无意义。王桂香听从了法官的建议,将被告人改成了其他5个子女。
老二李金旗对于母亲的赡养是“有心无力”,“我不是不想给老人家出钱,我是出不起。我儿子今年正在读大学,每年5000元的学费就已经压得我们两口子喘不过气了,更何况我们还要养公婆!我也愿意养我妈,让我出力我啥怨言都没有,但让我出钱,我真是拿不出来”。
相对于哥哥、姐姐的拮据,老三李金凤的经济条件还是比较宽裕的,但李金凤与丈夫对母亲和其他几个兄弟姐妹心存诸多不满:李金凤当年结婚的时候,由于家里条件艰苦,为了补贴家用,李金凤将自己打工积攒下的1000多元都留给了父母,在没有一分钱嫁妆的情况下嫁给了丈夫,为此没少受公婆的白眼。后来,她和丈夫一起开了养殖场,条件好转,此后娘家的一切大事小情她都会帮忙,但并未因此得到来自父母和兄弟姐妹的感激,所有出钱出力的行为反倒被娘家人视为理所当然。6个兄弟姐妹各自成家后,父母把大家叫到一起讨论分家时,将所有的家产平均分给了3个儿子,对3个女儿分文没给。
说到母亲的赡养,李金凤不住地擦眼泪:“当初父母偏着儿子,现在要钱了就一起告。在农村就是这个习俗,分家的时候钱都是儿子的,养老人那也是儿子的本分,女儿帮着养那是情分,但不应该是义务。”
李金凤的这句话引来六弟李金平的反驳:“分家产和赡养是两回事,女儿对母亲也有法定的赡养义务!”
对母亲和六弟,老四李金新都心存不满。他说母亲最偏向六弟,最后连手里所有的积蓄也都交给六弟保管,“老太太的钱都在老六那放着呢,是不是悄悄都给了老六咱们也不知道啊。不过既然我是儿子,养妈责无旁贷。我同意六兄弟姐妹均摊母亲住养老院的费用”。
当其他兄弟姐妹争执和诉苦之时,老五李金香一句话也没说,她既没责怪母亲不体谅自己,也没多说自己的经济压力,只是轻声地说“听多数人的意思”。
最终,经过法官5个小时的调解,王桂香的五个儿女达成了调解协议:王桂香在养老院每月的管理费用800元,由李金新和李金平两个儿子每月负担250元,李金旗、李金凤、李金香三个女儿每人负担100元;王桂香在养老院每年的供暖费400元,由李金凤、李金香、李金新和李金平每人负担100元;王桂香此后实际发生的诊治费,凭诊所出具的票据、底方,五个子女各承担总数的六分之一。
当天下午,王桂香在李金平的陪同下住进了养老院。
(摘自《法律与生活》半月刊10月下半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