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妈妈在养老院中,夜间突发心脏病,养老院在通知家属无果的情况下,采取紧急措施将老人送入诊所急救,但是回天无力,经抢救无效死亡。家属赶到现场后,认为是养老院没有及时发现老人发病,致使老人送救时间迟延,要求养老院承担赔偿责任。养老机构也无法提供可以证明自己免责的举证依据。
◆个案焦点:
老人在养老院突发疾病,院方是否及时发现并恰当地采取了救治措施?
◆专家点评:
范妈妈入件机构前体格检查如已提示有冠心病,医护人员应时时予以关注,保证老人在发病短时间内得到缓解病情的药物(如保心丸、硝酸甘油等),能吸到氧气。遇老人发病在立即采取上述抢救措施的同时,报120紧急救护中心和通知监护人,整个过程(包括联系120的记录及电话呼叫老人家属的时间等)应记录在老人健康档案或住院病史中予以准确描述。本案例中养老机构已恰当地采取了抢救措施,并可请有关部门协助提供120电话记录和电信呼叫记录,则可因无过错而不必承担赔偿责任。
吸取教训:
机构应重视护理人员的业务能力培养,一位优秀的护理人员,应能掌握老人常见病的观察要点,善于发现老人常见病的发病先兆,知道老人发病后在第一时间内如何处置,如何为接下来的抢救创造有利的条件。
该案老人家属赶到现场,认为:“是养老院没有尽力而为,致使老人送救时间迟延”,机构又无法提供可以证明自己免责的举证,说明机构对整个抢救过程无完整的记录和资料,无法证明在第一时间内已采取的积极措施,因而使自己处于被动状态。养老机构内因老人自身的特殊原因,突发疾病的情况屡有发生,为应对千变万化的突发情况,机构应不断提高自身的管理服务水平,规范工作流程和工作制度,对老人突发急病要有抢救预案,以尽可能的规避机构的服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