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婆婆年逾七旬,到了安享晚年的时候,没想到一场车祸却让她的晚年生活蒙上了阴影。昨天下午,记者从寮步法律援助办事处获悉,在该办事处的帮助下,吴婆婆得到了7万余元的赔偿。
2010年5月的一天,吴婆婆走亲戚回家时,途经寮步一幼儿园路段被一辆正在后退掉头的轿车撞倒,后被送往诊所治疗。经检查,吴婆婆的右股骨颈骨折,身体多处损伤,住院诊治一个月余,共花费医药费、交通费等直接支出近5万元,后吴婆婆经交通事故伤残评定小组评定为交通伤残七级,交警认定对方对此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吴婆婆不负责任。
对方司机在送吴婆婆入院时垫付10000元后,就没再出现。吴婆婆的儿子为了获得赔偿,曾多次与对方的车主、司机及保险公司联系、交涉,但均遭到拒绝。无奈之下,吴婆婆的儿子想起了法律武器。但为救治吴婆婆,孝顺的儿子已花光所有积畜,而且吴婆婆现在生活不能自理,还要请人料理,哪里还有钱请律师呢?在村干部的介绍下,吴婆婆的儿子来到了寮步法律援助办事处申请法律援助。
经办事处的工作人员审查,认为其符合法援条件,马上指派律师为其提供免费法律服务。在法援工作者的帮助下,吴婆婆一纸诉状将对方司机、车主及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在法院的主持下,最终根据律师的诉讼请求达成了调解协议,三被告共同赔偿吴婆婆诊治费、误工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费用7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