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合同及饰后服务类
投诉热点之一:家装合同里面大做文章
为了规避风险,大多数消费者在装修前都会和家装公司签订家装装修合同,可一不小心,就被家装公司设了陷阱,一旦发生纠纷,家装装修合同反倒成了家装公司推卸责任的挡箭牌。
出现原因:家装公司利用装修合同蒙骗消费者的手段五花八门:一是只给装修合同,不给附件(附件主要是指预算方案和家装施工图纸等),如果附件不给消费者,就不便于消费者对家装公司进行监督和审查。二是有装修合同不履行。例如家装合同规定甲方购进装修材料需经乙方验货,乙方购进家装材料需经甲方验货,但在实际进货过程中都没有认真遵照执行。三是利用装修合同做手脚。例如在家装装修合同中多算损耗、多算面积;还有通过事先在家装预算中漏项,等到工程结束家装结算时再要求消费者加付费用。
消费者对策:由于大多数消费者并不具备装修及法律方面的专业知识,如果采用家装公司拟定的格式合同,其权益往往不能得到有效的保障。因此,建议消费者选用市工商局及市建委最新推出的《家庭装饰装修施工合同》。在签订家装装修合同时,千万不要盲目、轻率,要仔细查看《工程预决算单》、《工程保修单》等合同附件是否齐全。此外,消费者可以在合同的基础上与家装公司再约定一些补充条款,比如要求商家提供家装材料的环保证明,工程验收时要有一份室内环境检测报告,否则不能进行工程交工与验收等,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投诉热点之二:饰后服务难以兑现
家住四平路的李先生投诉某家装公司,反映装修问题的投诉已有半年之久,但家装公司以找不到原施工人员为由一直往后拖,致使问题得不到妥善解决。按规定,家庭装修完工后的保修期内,家装公司负有免费保修的义务,但实际执行过程中兑现率很差。
出现原因:一是家装公司无照经营。装修结束后人去楼空,消费者要求解决装修出现的问题时找不到人。二是家装公司改头换面。装修结束后,原班人马注册的家装公司注销了,这些人员又注册了新的公司去招揽新的家装业务,消费者发现装修问题再找家装公司理赔时,就出现装修公司没有了,原班人马也找不到了。三是有的装修公司效益不好,把收取的饰后服务费未列入专款专用,而列入当年的收益,所以当消费者要求对家装装修问题进行理赔时,企业无财力理赔,致使问题久拖不决。
消费者对策:要解决这一问题,最根本的办法还需提高家装业的整体素质与诚信。但在这之前,消费者还需谨慎选择信誉好的家装装修公司。 阅读更多内容:<<上一页 · 1 · 2 · 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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