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是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人群聚集密集,安全疏散任务繁重。为有效处理突发火灾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32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39条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灭火、应急疏散预案。
一、 指导思想
处理灭火事故行动,要在上级的统一领导下,密切配合消防部门,本着对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提高认识、科学组织、谨慎细致。切实做好火灾的处理工作。
二、 处理原则
火灾事故发生后,处理行动必须坚持一下的原则:
1.统一指挥、统一调度;
2.讲究科学、谨慎细心;
3.密切配合、系统作战;
三、处理对策
(一)火灾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1.报告火灾
(1.)发生火灾时,有关科室要在第一时间拨打“119”火警电话向公安消防部门报警,同时向院总务科,院总值班室报告程序。
(2.)报警时,报警人须报告自己姓名和所在科室及起火的确切位置和火势情况。
(3.)科室其他人员,应及时关闭以下开关:电器火灾应先关闭电源,气体火灾要先关闭气阀。
(4.)通知病人及家属转移。在保证安全情况下,坚守现场,等待义务消防队和公安消防人员到达。
2.成立行动组
总务科立即调动各行动组,分解任务,统一指挥,赶赴现场,各司其职。
(1.)灭火行动组:负责灭火,破拆消防栓和火场供水等直接扑灭火灾任务。
(2.)通讯联络组:负责向公安消防部门报告火警,火场通讯联络,看守电话以及上报火情,传达命令等通讯联络任务。
(3.)疏散引导组:负责抢救疏散人员及物质等任务。
(4.)安全防护组:担负安全警卫,增援工作及维护火灾现场秩序等任务。
3.灭火自救
(1.)值班医务人员迅速提取灭火器赶赴事故点扑救初起火灾。
(2.)义务消防队应立即赶赴事故点灭火,尽量控制火情蔓延。
(二)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1)当火灾发生时,除着火楼的医院人员协助扑救火灾外,其他楼层的医护人员都必须坚守岗位,在院领导、总务科的统一指挥下,完成各项有关工作并做好疏散前的准备工作。
(2)各值班医生、护士接到火警后,除留下个别医护人员坚守重要岗位接听电话,应在最短的时间内利用内线电话或广播系统通知有关人员,并集结候命,由总务科安排,将疏散队员带到“临时指定地点”。
(3)值班医生要组织病情较好的病人协助转移病危人员。
(4)情况危急时,应利用床单、被子组成逃生工具。
(5)被浓烟围困时,值班医生、护士应带领病人转移到密封性较好、处于上风方向的房间等待救援。
(6)利用安全疏散楼梯进行疏散,或暂时引导被困人员疏散至避难层或楼顶平台。
(7)安全疏散的顺序:着火层间-着火层-着火上下层-其他楼层。
(8)总务科负责派员重点保护电脑机房,需撤离时,协助抢救搬移重要器材物资。
(9)疏散组携带手电筒或应急灯,立即引导必须撤离人员从最近的消防通道撤离危险区。
(10)疏散组应打开每个房间的门通道,认真检查,确认已完全撤离时,需在该房间的门上作好标记。
注意事项:
(1)医疗救护、登高和疏散,抢救人员应首先使用消防楼梯。
(2)在组织疏散时,抢救人员应注意开通广播系统,先通知着火层和受烟、火势威胁的上层人员,以免整个大楼人员慌乱,造成拥挤,影响疏散。
(3)疏散人员应在消防人员配合下进行疏散,要选择好疏散通道和出口,做好人流分配,避免涌向同一个出口,发生拥挤。
(4)劝说疏散人员不要将走道和楼梯堵塞,不要乘坐电梯。
(5)在走道充满烟雾时,注意紧急出口的指示灯,朝指示灯方向走。
(6)当直立时感觉呼吸有困难,应弯腰前进或跪在地上爬行撤走。
(三)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1、任何一个角落发生火灾时,出动人员程序:
(1)第一接触人员
(2)出动第一批扑救力量(现场工作人员)
(3)出动第二批增援力量(现场所有工作人员和义务消防员)
2、扑救初起火灾的措施
(1)任何接触着火点的人员都要用就近的灭火器先阻止蔓延控制火势。
(2)现场工作人员:接到报警后,迅速打开所有通道,就近提取灭火器,投入抢救人员、扑灭火灾战斗。其主要任务是侦察火情,抢救人员,疏散贵重物品和有爆炸威胁物品做好出动水枪射水准备。在场领导负责指挥现场所有义务消防队扑救火灾,视现场情况果断下令破门“救人,救物”及疏散人员,组织抢救伤员。
(3)保安迅速清理好大门口及车辆通道,迎接消防车辆。阻止病人及群众围观、注意车辆安全。消防车辆到达时,向其简要汇报情况与着火位置。
(4)出动第二批增援力量(义务消防员):当义务消防员接到报警后,迅速到消防设备安置处,携带必需品,以最快速度赶到火场,全体人员按分工职责,抢救人员,全力以赴灭火,疏散靠近火源边的贵重物等。
(5)分管领导:当接到火灾报告后,先问清具体地点,其任务是马上通知义务消防员赶往火场,进入火场后迅速组织力量扑救大火与疏散人员,抢救物资。在公安消防人员到来时,向其报告火灾情况,配合抢救被火所困人员。
(6)任何火灾的发生都应同消防控制中心联系,火灾发生后,全体人员不要惊慌失措,保安及各岗位人员各就各位,听从指挥,加倍提高警惕,严防不良分子成绩破坏。
四、各级负责人及专业人员在火灾中的任务
当火灾发生时,各科室应配合扑救工作,接指令挑选、组织有关人员对火灾现场进行扑救。在“人员、物质”上增援、确保后勤部门的操作、控制,使火灾的扑救工作顺利地完成。
1、 主要领导:
当接到发生火灾及着火位置的报告后,应立即亲临现场察看火情,根据情况进行现场指挥或进行全盘“灭火作战与人员疏散”指挥。
2、 分管领导:
如主要领导前往现场,应立即到现场指挥,与之保持联系,协调指挥各部门的操作、安排组织抢救、抢修、疏散、防扩的各项工作。
3、 保安人员:
(1)应备好手电筒、应急灯、消防装备品和灭火器材,随时准备增援火灾现场和送达各重点部位。
(2)所有巡罗人员要坚守岗位,协助各部门及警方维持公共秩序和人员、车辆的进出管理,防止各类事故和其他意外事件的发生。
(3)按指令疏通所有消防通道。
(4)当通讯联系中断或故障时,保安人员负责(专人)向指挥中心报告“火场”的情况(临时紧急联络)和传达指挥中心指令。
4、财务科
获悉火灾时,应指示工作人员收拾好各类账单、现金及重要文件,在安全情况下,应坚守岗位。如接到疏散命令,应亲自携带现金及重要文件资料,护送到安全地方。
5、办公室负责人:
获悉火灾,负责各部门的协调工作,组织后勤疏散工作,派员保护机房及指派人员看护重要文件资料,随时与总指挥室保持联络。
6、车队人员:
获悉火灾,应服从指挥,调度(将车撤离到安全地带,协助保安指挥车辆,疏通院内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