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危险化学药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有效处理危险化学药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实验室发生火灾、被盗等意外事故发生时,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程度,确保在事故发生后能迅速有效地控制事态,及时处理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我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1、成立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梅本松担任,副组长由祝松青、张克担任,成员由汤江胜、方新民担任。
2、加强危险化学药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安全意识,广泛开展安全教育,提高领导及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做到全员懂得危险化学药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的危害性。
3、定期组织监督检查危险化学药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的储存、使用,及时消除隐患,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及时协调处理。
4、危险化学药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实验室火灾事故处置措施
(1)先控制,后灭火,针对易制毒化学品火灾的火势大小和燃烧面积小,及时采取堵截火势、防止蔓延;重点突破、排除险情的灭火战术;及时拨打火警电话119。
(2)扑救人员应在上风扑灭火苗,扑救人员应采取自我防护措施,迅速查明燃烧范围、燃烧品的名称和主要危害特性、火势蔓延的途径,燃烧的产物是否有毒。
(3)正确选择合适的灭火剂和灭火方法,一般采用干粉灭火器灭火。
(4)消除余火。
5、采取预防措施由专人管理,对危险化学药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加强管理,如有丢失或被盗现象应立即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电话:110。如发生火灾时有人员烧伤,则立即送附近医院救治。
6、领导小组电话:梅本松:
祝松青:
宿松县隘口初级中学
二○一四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