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预防措施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制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结合季节性、突发性传染病特点,通过晨会、黑板报、宣传橱窗以及学校网站等宣传途径,大力宣传、普及防治突发性传染病的相关知识,提高师生公共卫生意识和防治突发性传染病的能力。
3、广泛深入地开展突发性传染病事故的宣传教育活动,利用春季传染病防治知识讲座、健康课,普及突发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师生的科学防病能力。
4、落实晨检制度和汇报制度,及时掌握师生身体状况。一旦发现突发性传染病事故的早期表现,应及时督促其到医院就诊,做到早隔离、早治疗、早汇报。
5、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和爱国主义卫生运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卫生条件,保证学校教室、食堂、宿舍、厕所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
6、学校食堂必须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申领卫生许可证。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上岗证,并注意个人卫生,确保学生饮食安全。
7、责任落实到人,建立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制度。
8、督促和组织师生加强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增强体质。
9、及时向县疾控中心、教育局等有关部门汇报学校突发性传染病事故的发生情况,并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对病人和密切接触者的隔离、检查、治疗等工作。
㈡现场处置及救援措施
各班主任在晨检中发现同一时间段有多人出现相同的不适症状,如发热、呕吐、出疹等,应及时向学校易发安全事故领导小组报告。
学校易发安全领导小组立即启动学校应急预案,组织救援工作。初步摸清症状,排查发病人员,并建立动态性名册,防止遗漏。对患病学生进行隔离治疗处理,及时与发病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如实说明发病情况,做好学生家长思想安抚工作,力所能及地为家长服务。
㈢事故报告及现场保护
1、明确并落实突发性传染病事故的信息报告人;
2、具体实施对突发性传染病事故的紧急应对与处置工作,配合卫生部门对事件原因进行调查;
3、及时向县疾控中心、教育局等有关部门报告学校突发性传染病事故的进展与处置情况。
㈣事故调查及处理
1、稳定师生情绪,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2、家长来校,安排专人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3、事故发生后,要注意维护正常的学习秩序和工作秩序。
4、妥善处理事故,协助教育局、县疾控中心等部门保护现场。
5、协助有关部门迅速调查事故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