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则
1.1 制氢站如发生爆炸危害极大,直接威胁机组安全运行,会导致严重后果,制氢站多是因为氢气漏泄而引起爆炸。为了最大限度减轻制氢站氢气系统爆炸事故,避免因氢系统爆炸造成人身伤亡及设备损坏的发生,加强对氢系统爆炸事故处理的综合指挥能力,提高快速反应和协调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爆炸造成的损失,根据《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危机事件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制定《×××电厂制氢站爆炸应急预案》。
1.2 本预案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保人身、保电网、保设备”为原则,结合《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内容。
1.3 制氢站氢气系统爆炸是指发电厂制氢站内氢电解系统、氢储系统的爆炸。换言之,氢气系统爆炸是指制氢站氢气发生爆炸从而引起的事故。
1.4 制氢站氢气系统爆炸的应急处理,需要动员厂内的公安、消防、医院、物资部门及各单位的力量,厂长是本危机事件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危机事故管理工作。化学分场主任是本单位危机事件的第一责任人。化学分场各班组和个人都有参与危机事件处理的责任和义务。
2 概况
2.1化学分场制氢站负责对厂内6、7、8、9号机组的发电机供氢工作,氢是发电机的冷却介质。及时补充充足、合格的氢气是现场发电机稳定、可靠运行的重要组成部分。因为氢气渗透性强,与空气混合后易发生火灾、爆炸等严重后果。因此,做好氢气系统防火、防爆是保证发电机正常运行和保证周围生产、生活正常进行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
2.2 化学分场制氢站采用电解水制氢的工艺,制氢设备为哈尔滨机联机械厂生产的DQ-4型制氢设备,正常出力为每小时产氢4m3,最大工作压力为1.0MPa,共两套设备切换运行。制氢设备制备符合要求的氢气后,导入储氢罐内储存,根据现场需要,通过管路输送到现场。
3 应急预案内容
3.1 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3.1.1应急指挥机构的组成:
组 长:李 奕
副 组 长:韩玉珍、王绍军
常务副组长:王绍军
成 员:王贵军、李长海、李春玉、张 金、
李玉山、王德山、李耀辉、于凌涛、
丛开禹、高秀全、拱 峰
3.1.2应急指挥机构的职责:
(1)在氢站氢系统发生爆炸事故后,立即按本预案规定的程序,组织有关力量赶赴现场进行事故处理,使损失降到最低限,迅速进行恢复和满足现场送氢的需要。
(2)负责向中国大唐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报告本厂的事故情况和事故进展情况。
(3)负责氢气系统爆炸发生后,涉及到临时封闭道路及其它影响到附近居民的解释和宣传工作。爆炸扑救后,负责组织对现场的恢复工作。
(4)各应急小组在氢气系统爆炸发生后,应立即按职责分工,赶赴现场组织事故处理,首先,要按照保人身、保设备的原则,如现场发电机氢系统指标不符合要求,应考虑停止机组运行,避免重大设备损坏事故;尽快恢复氢系统运行。
(5)事故处理期间,要求各岗位尽职尽责,联络渠道要明确畅通,联络用语规范,认真做好有关情况的记录工作。
(6)制氢站要对事故发生的现象、设备损坏情况和事故处理经过一定要记录清楚,等待备查。
(7)事故应急处理的终止:所有停运机组均恢复正常运行,制氢站送出合格、充足的氢气为氢系统爆炸事故应急处理的终止点。
(8)组织和提供事故恢复所需要的备品备件。组织事故恢复所必需的生产车辆。组织实施事故恢复所必须采取的临时性措施。
(9)完成制氢站氢系统爆炸事故(发生原因、处理经过、设备损坏和经济损失情况)调查报告的编写和上报工作。
3.1.3 成立事故应急小组
(1)消防救援组
(2)运行应急组(现场及氢站各成立一个小组)
(3)公用系统应急组
(4)物资保障应急组
(5)后勤、医疗保障组
(6)安全保障组
(7)保安救援组
(8)通讯保障组
3.2危急事件的预防
3.2.1引起制氢站氢系统爆炸的原因有很多,主要列举如下:
(1)运行、检修人员不按要求穿着防静电服装及鞋等。
(2)运行、检修人员违规操作,引起火花,造成氢气系统爆炸。主要表现为:使用非铜制工具或不符合要求的铜制工具进行操作。
(3)外来人员携带火种和通信工具,穿不符合要求的服装及鞋等引起氢系统爆炸。
(4)制氢站周围燃放烟花爆竹等引起火种进入氢站。
3.2.2制氢设备中的氢气纯度和含氧量,在运行中必须按专用规程的要求进行分析化验。在制氢电解槽氢气出口管上应有带报警的氢中含氧量在线监测仪表。氢纯度和含氧量必须符合规定标准;制氢设备氢气系统中,气体含氢量不应低于99.5%,含氧量不应超过0.5%。如果达不到标准,应立即进行处理,直到合格为止。
3.2.3制氢电解槽和有关装置(如压力调整器等)必须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保持正常运行,以保证氢气的纯度符合规定。值班室内应设有带报警的压力调整器液位监测仪表。压力调整器发生故障时应停止电解槽运行。制氢室内和其它装有氢气的设备附近,均必须严禁烟火,严禁放置易爆易燃物品,并应设“严禁烟火”的标示牌。储氢罐周围(一般在10m以内)应设有围栏,在制氢室附近,应备有必要的消防设备。禁止与工作无关的人员进入制氢室。
3.2.4禁止在制氢室中或储氢罐近旁进行明火作业或做能产生火花的工作。工作人员不准穿有钉子的鞋。如必须在氢气管道附近进行焊接或点火的工作,应事先经过氢量测定,证实工作区域内空气中含氢量小于3%并经厂主管生产的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工作。制氢室内的管道、阀门或其它设备发生冻结时,应用蒸汽或热水解冻,禁止用火烤。为了检查各连接处有无漏氢的情况,可用仪器或肥皂水进行检查,禁止用火检查。
3.2.5储氢设备(包括管道系统)进行检修前,必须将检修部分与相连的部分隔断,加装严密的堵板,并将氢气置换为空气,方可进行工作。排出带有压力的氢气或向储氢罐输送氢气时,应均匀缓慢地打开设备上的阀门和节气门,使气体缓慢地放出或输送。禁止剧烈地排送,以防因摩擦引起自燃。
3.2.6气瓶应直立地固定在支架上,不要受热,并尽量避免直接受日光照射。储氢罐上应涂以白色。储氢罐上的安全门应定期校验,保证动作良好。进行制氢设备的维护工作时,手和衣服不应沾有油脂。制氢室着火时,应立即停止电气设备运行,切断电源,排除系统压力,并用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由于漏氢而着火时,应用二氧化碳灭火并用石棉布密封漏氢处不使氢气逸出,或采用其它方法断绝气源。在电解装置上进行检修工作,应使用铜制的工具,以防发生火花;必须使用钢制工具时,应涂上黄油。
3.2.7制氢室和机组的供氢站应采用防爆型电气装置。门窗应向外开,室外还应装防雷装置。所有电气设备的运行维护以及检修工作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应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的有关规定。
3.2.8 制定演练计划,加强日常演练。
3.3应急预案的启动
3.3.1事故发生后由当班值长立即向生产厂长汇报,由生产厂长根据情况,发布命令启动执行本应急预案。生产厂长向主管的二级单位运行应急组首先下达应急预案启动令,运行应急组应立即在运行范围内,紧急启动本预案,各就各位,组织事故的应急处理。
3.3.2生产厂长汇报厂长、书记,通知各位副厂长和副书记组织所辖部门紧急启动本预案,各单位人员接到命令后,迅速安排本部门人员各就各位。
3.3.3应急通信
通信联系电话按本厂下发的电话号码簿执行。在事故发生后,通信应急小组,全力确保与各单位及各小组人员联系的畅通。
3.4危急事件的应对
3.4.1爆炸发生后,值班员立即断绝氢源或用石棉布密封漏氢处,不使氢气逸出,并用二氧化碳或1211灭火器灭火。
3.4.2值班员无法采取有效措施扑救时,立即切断有关设备电源,报火警119,同时汇报班长、分场领导、值长,分场将爆炸情况报告厂领导。报告的主要内容:爆炸发生时间,爆炸情况,有无人员伤亡,设备有无损坏,需要救灾物资人员等。
3.4.3分场领导、班长等有关人员接到爆炸通知后迅速赶赴现场组织扑救,防止灾情扩大,停止向发电机补氢,关闭所有的补氢门。
3.4.4所有人员必须服从厂部统一指挥,统一高度,一切从保人身安全,保设备大局出发。
3.4.5在扑救爆炸过程中,如有人员烧伤,必须首先抢救受伤人员,以保人身安全为原则开展各项工作。
3.4.6爆炸处理期间,各岗位尽职尽责,通讯设备畅通,联络用语简单规范,认真做好有关情况的记录工作。
3.4.7爆炸扑灭后,分场领导应组织恢复抢修,恢复制氢设备系统运行,保证发电机用氢工作。
3.4.8分场领导应组织人员分析发生爆炸原因,抢救过程、损失、采取措施等汇报厂部有关单位。
3.5生产、生活维持或恢复方案
3.5.1各单位生产人员在氢站爆炸事故发生后,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情况下,要坚守本职岗位,使生产工作正常进行。
3.5.2根据实际情况恢复对现场的正常氢气供应,防止损坏设备,并注意操作中的安全。
3.5.3对氢站应急工作中对周围设施及设备的影响应及时恢复,并做好宣传工作。
3.5.4保安应急小组要布置安排好人力,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其它小组要随时准备进行救险工作。
3.5.5根据现场恢复情况,由生产厂长宣布事故应急处理情况的终止,生产秩序和生活秩序恢复为正常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