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一)制定目的和依据为有效监测和应对各类突发储粮安全事件,保证储备粮储存安全,质量良好,保护保护国家财产安全和员工的人身安全,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油储藏技术规范》、,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南宁市储备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沙井粮库急状态下,对所保管的粮食在储藏期间出现发热霉变、浸水、起火,粮食的出入库,运输,盗窃和粮食熏蒸期间发生起火、爆炸,工人作业或其他突发事件等方面的应对工作。
(三)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在库主任统一领导下,储粮安全事故处置应急工作由各职能部门按照储粮应急职责负责。
2、科学监测、预防为主。建立科学的储粮安全监测和预警预报机制,加强对储粮跟踪监测,出现应急前兆及时预报,提前作好应对准备,防患于未然。
3、反映及时、处置果断。出现储粮应急状态立即做出应对反应,及时报告有关情况,并迅速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确保应急处置快速果断、有效控制。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组织机构成立由粮库主任为组长,分管仓储的副主任为副组长,办公室、储运科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储粮安全处置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储粮安全应急领导小组),负责本库储粮应急处理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
(二)储粮应急领导小组职责负责领导、组织和指挥库区内的储粮应急工作,建立和完善储粮监测预警系统,科学监测和分析储粮情况,及时如实上报信息,出现储粮应急状态时,由粮库主任同意,启动本库储粮应急预案,同时将其应急状况上报公司。粮库各部门要按照储粮安全处置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完成各项应急工作。
(三)成员单位职责
1、办公室:组织开展储粮应急的宣传、教育、培训和演练。
2、储运科:负责所需的生产资料和保护装置,负责加强生产环节的安全监督和检查,及时掌握生产安全进程和动态。
3、保卫组:负责消防设备的供应与维护,定期检查灭火器、消防栓是否正常,消防沙池含沙是否充足,禁止闲杂人员、车辆进入库区,每天24小时加强巡逻,维护库区生产安全秩序。
(四)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本库储粮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是在本预案启动条件下,指挥部下设的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地点设在储运科,办公室主任由黄海军付主任兼任,工作人员由储运科和办公室抽调人员。一旦发生储粮应急响应则立即进入应急工作状态。其职责是:
1、贯彻落实库储粮应急指挥部的各项部署,提出相应的应急处置方案,组织实施储粮应急处置工作;
2、根据库储粮应急指挥部指示,联系指挥部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3、综合有关应急状态信息,起草有关文件和简报,承办相关会议。
三、应急报告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立即进行调查核实,要马上向公司及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1、发生洪水、地震以及其他较大自然灾害。
2、粮食发热霉变、浸水、起火,粮食的出入库,运输,盗窃和其他突发事件等方面。
3、粮食熏蒸期间发生起火、爆炸,工人作业发生安全事故或其他突发事故事件。
四、储粮安全应急保障
(一)粮油应急保障进入储粮安全应急状态后,有关部门照统筹安排、合理布局的原则,储粮发热霉变备有单管风机、离心风机,翻粮堆工人,晒场,浸水备有编织袋、沙子、薄膜,起火备有灭火器、沙子、消防栓,粮食环流熏蒸期间具有备用电源,粮食出入库、运输由保管员全程监督,发生盗窃由保卫人员制止,严重的上报派出所,有涉及人员伤害的第一时间进行抢救。
(二)应急通信保障参与储粮应急工作的有关部门,互相持有准确有效的通信联络方式,并及时更新,保证通信畅通。
(三)应急培训和演练参与储粮应急工作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预案的学习和培训,并结合日常工作进行演练,尽快形成一支熟悉日常业务管理,能够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训练有素的专业化队伍,保障各项应急措施的贯彻落实。
五、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工作程序出现储粮安全事故时,储粮应急指挥部立即进行研究分析,迅速采取措。确认出现县粮油应急状态时,报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启动本储粮应急预案,立即做出应急反应,安排部署应急工作。
(二)应急终止储粮安全应急状态消除后,应急指挥部要库领导提出终止实施预案的建议,经批准后,及时公布并终止实施应急措施,恢复正常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