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编制依据及基本原则
1.1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我公司职业危害事故应急管理体系,及时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防止事故灾难扩大,最大程度地减少职业病危害、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职工人身安全和企业生产安全。
1.2 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编制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在生产过程中,发生水、火、煤尘爆炸、煤与瓦斯突出、重大冒顶和矿井停电事故等发生或将发生影响职工安全健康事故时的应急救援工作适用本《预案》。
1.4应急工作原则
应急救援工作应当遵循“安全第一,积极稳妥,科学高效,首先救人”的原则,实行特急报告、统一指挥、分级负责,防止事故扩大,控制和减少对职工的危害。
第二章 矿井危险性分析
2.1矿井概况
赛尔公司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和什托洛盖镇境内,西距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42km,南距克拉玛依市150km。隶属于徐州矿务集团,2006年7月组建,现有生产矿井三对(三矿、五矿、六矿)、改扩建矿井一对(四矿),生产能力150万吨/年。
2.2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结合煤矿生产实际,风险分析如下:
(一)粉尘导致矽肺病
1、可能发生的地点
井下采煤、掘进、运输等生产艺产生粉尘。
2、可能造成的后果。
职工长期工作在粉尘浓度超标的环境中,会导致矽肺病的以生,矽肺病将严重影响职工的生活和身体健康。
(二)瓦斯爆炸事故
1、可能发生的地点
通风状况不好,容易造成瓦斯积聚的地方。如掘进工作面巷道顶板冒落的空间、低风速的巷道顶板附近、停风的盲巷、采煤工作面、回采工作面上隅角、接近采空区边界,积聚的地点如果产生明火,容易发生瓦斯爆炸。
2、可能造成的后果
瓦斯达到一定浓度,在高温火源的作用下,能发生瓦斯燃烧或爆炸。瓦斯爆炸的危害主要表现在:
(1)产生瞬时高温,爆炸温度可达1850℃-2650℃,烧伤人员、烧坏设备,引起井下火灾、煤尘爆炸,破坏矿井设备、设施,扩大灾情。
(2)产生高压,造成人员伤亡、巷道设施破坏、引起连续爆炸。
(3)产生大量有毒有害气体,导致人员伤亡。
(三)煤尘爆炸事故
1、可能发生煤尘爆炸的地点
煤尘积聚的地点均有可能产生爆炸。
2、可能造成危害
煤尘爆炸可造成人员伤亡、设备毁坏,也可能引起瓦斯爆炸、火灾,使事故扩大。
(四)火灾事故
引起火灾的原因有:外因火灾,因明火点燃、机械磨擦生热引起、电火花引起、放炮引起、瓦斯煤尘爆炸引起;内因火灾,因煤自燃引起。
1、可能发生的地点
矿井各采掘工作面、可燃性支护巷道、硐室内、瓦斯煤尘积聚处、采空区、煤堆等地点。
2、可能造成的后果
火灾本身具有烧伤人员、产生CO、造成大量人员伤亡、烧毁矿井的危害性,还可能引起瓦斯、煤尘爆炸,造成井毁人亡。
(五)一氧化碳事故
1、可能发生的地点
发生火灾、煤尘、瓦斯爆炸的地点是CO事故的高发地。此外,邻近火区的地点、微风的工作面、巷道、硐室都可能是CO事故的发生地。
2、可能造成的后果
一氧化碳事故可能造成人员中毒伤亡。
(六)水灾事故
1、可能发生水灾的地点
井下掘进工作面遇到老空积水造成水灾。
2、可能造成的危害
水灾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毁坏设备。灌井事故可能造成矿井报废。
(七)顶板事故
1、可能发生的地点
过断层、破碎带支护困难的掘进工作面,伪顶厚、裂隙发育的采掘工作面,采煤工作面上、下出口,地压大、支护不合格或支护被破坏的巷道。
2、可能造成的危害
造成人员伤亡、设备毁坏。
(八)爆破事故
1、可能发生的地点
爆炸物品运输途中、采掘工作面、爆破地点。
2、可能造成的危害
爆破事故有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工作面毁坏,也可能引起瓦斯煤尘爆炸、火灾。
(九)机电、运输事故
1、可能发生的地点
机电设备、供电线路附近,硐室、车场,绞车运输的井筒、上下山等。
2、可能造成的危害
造成人员伤亡;可能引起火灾、一氧化碳事故、瓦斯、煤尘爆炸事故,进一步扩大灾害范围。
(十)其它风险。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3.1应急组织体系
矿井应急救援组织体系见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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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应急救援指挥部及职责
为了加强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领导,公司成立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组?长:董事长、总经理
副组长:生产副总经理、安全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总工程师、经营副总经理、工会主席、物业公司总经理
成?员:通防副总、机运副总、财务副总、基建项目副总、救护队、生产技术部、安监部、机运部、党政办公室、物业公司保卫科、劳资部、规划发展部、财务部、党群工作部、安全培训中心、物资供应部、慈善医院、生产矿井等单位和部门主要负责人。
指挥部职责:
1、制定完善重特大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检查有关单位学习应急救援预案的情况;
2、统一协调指导重特大职业危害事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快速有效处理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3、指导制定抢险救灾方案,紧急处理应急救援工作中的问题;
4、解决抢险救灾物资,调动救援队伍;
5、监督检查有关单位抢险救灾、物资储备、应急救援费用、信息传递、事故善后处理、伤员救治、矿区秩序维护等工作;
6、组织指导各有关单位进行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知识的普及教育;
7、督促各有关单位提高应对突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能力,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技术演习。
3.3各专业组成员及职责
为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科学高效、紧张有序、物资及时供应和不受干扰,设立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技术组、抢险组、后勤保障组、伤员救治组、治安保卫与稳定组、善后处理组、协调组。
(一)指挥部办公室
组?长:生产副总经理
副组长:通防副工程师
成?员:安监部、生产技术部调度室、救护队、物资供应部、事故单位通防科、机运工区、监控中心。
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接到公司总调度室事故灾情通知后,救护队立即佩戴齐相关的救护装备,以最快的速度按规定路线到达事故现场,按照总指挥部制定的抢救方案开始实施抢救。
2、对事故现场情况进行侦察、评估,协助演练总指挥制定抢救方案。
3、组织一切力量严格按总指挥部制定的抢救方案实施现场抢救。
4、控制事故现场的紧急情况,协调、指挥现场各应急救援队伍。
5、监督应急人员执行有效的应急操作,保证应急人员的安全。
6、与安全警戒疏散组迅速衔接,查清险情,佩带好防毒防护用品及专用救援工具,在进风侧实施火灾扑救。
7、利用担架和其他营救器材负责营救火区范围内的中毒职工离开危险区域并迅速与现场医护人员进行交接。
8、负责找出火源点实施灭火、保护设备器材,及时汇报事故现场准确的风向、风速、温度、有毒有害气体的浓度等数据,并随时向总指挥部汇报现场情况。
9、协助事故后的现场清除和恢复工作。
(二)综合协调组
组?长: 总工程师
副组长:机运副工程师
成?员:生产技术部、安监部、机运部、规划发展部、物资供应部、党政办公室、物业公司、事故单位通防科、机运工区。
主要任务:
1、协同总指挥制定抢救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
2、对抢救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及时给予技术指导,并协助总指挥及时补充抢救方案。
3、负责协调组织事故现场救援工作。
4、负责联系和督促各组工作。
5、向总指挥报告各组救援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和解决方案。
6、督促机运部保证事故应急救援的电力供应。
7、督办通信计算机中心保证事故应急救援现场通讯系统的畅通。
8、负责划分危险区、安全区、警戒区、材料临时放置区并设置标志牌。
9、协同总指挥部制定应急救援结束后的恢复计划。
(三)安全警戒疏散组
组?长:安全副总经理
副组长:安监部长
成?员:生产技术部、安监部、保卫科、事故单位通防科、机运工区。
主要任务:
1、接到命令后事故单位通防科相关人员迅速赶到现场指定位置,负责火区周边的警戒,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事故现场危险区域内。保卫科负责井口治安和人员疏散,禁止无关人员下井,抢险救灾期间,若确需下井的人员需持由矿调度室出具的临时入井证下井。
2、协助对现场及周围人员防护指导,协助组织人员根据确定的疏散路线,有序的疏散人员,确保已疏散人员安全到达安全区域。
3、保卫部门负责地面的交通疏导、
(四)医疗、后勤组
组?长:物业总经理
副组长:慈善医院负责人
成?员:慈善医院、物业公司、党政办公室、物资供应部、事故单位机运工区。
主要任务:
1、准备一辆医疗救护车,配备医生一名、护士两名、担架二副,携带必备的医疗器械及药品,在医院随时待命。
2、接到报警后立即启动救护车辆、救护人员以及医疗设备15分钟内赶到事故矿井井口。救护医生跟随生产技术部、安监部或矿井通防科人员下井接治伤员。救护医生按照救护程序对伤员实施急救措施后,配合救护队员把伤员扶上担架,由救护队员抬担架迅速离开事故现场到达井口(救护医生陪同伤员,随时观察伤员的情况),然后乘人行车升井,进入已等候的救护车前往医院。
?第四章?预防与预警
4.1危险源监控
(1)加强对瓦斯、煤尘、CO、自然发火、顶板等影响职健康安全的因素的检查、监测、监控和防治管理,一旦发生影响职健康安全的事故,立即起用急预案。
(2)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危险源的动态管理,形成党、政、工、团、纪、妇六条线齐抓共管、全员防治的安全监管网络。
(3)健全完善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制度。对所有隐患严格按照“五定”原则落实整改。
(4)和当地气象、地震、水利以及供电部门建立信息热线。一旦得到灾害性天气、地震、洪水、地质灾害及停电事故预报必须提前通知矿区职工家属,必要时停止生产,人员不得下井。
(5)救护队装备标准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救护规程》规定,保持战备状态,满足应急救援需要。救护车辆必须保持完好,专车专用,非紧急救援和调动演习用车严禁出动。
4.2预警行动
根据各单位对职业危害事故的预报和预测结果,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对职业危害事故采取以下措施:
(1)下达预警指令。
(2)及时发布和传递预警信息,提出相关整改要求。
(3)根据事态发展的资料,采取防范控制措施,做好相应的应急准备。
4.3信息报告与处置
1、一旦发生重大事故,公司首先启动本应急救援预案,实施抢险救灾,需要援助时,及时请求上一级和地方政府支援。
?2、事故发生后,矿井立即组织抢险救灾工作,并上报公司调度室,并做好记录和录音。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应当在应急救援办公室指挥抢险救灾工作。并认真做好自救工作,同时要按规定立即上报集团公司调度室和相关主管部门。
报告主要内容包括:
(一)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
(二)事故类型;
(三)事故波及范围,人员撤离情况;
(四)事故原因初步判断;
(五)采取的应急救援措施;
(六)事故地点通风、供电、有害气体等情况。
事故情况一时难以弄清,应当首先报告事故简要情况。
3、公司调度室应立即通知矿井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得到总指挥批准后,迅速通知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相关单位负责人。
4、总指挥接到事故报告后,应于1小时内向集团公司及有关部门报告。
?第五章 应急响应
5.1响应级别
(1)Ⅳ级:一般矿难,指一次死亡1~2人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不足500万元的生产安全事故;
(2)Ⅲ级:重大矿难,指一次死亡3~9人或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不足1000万元的生产安全事故;
(3)Ⅱ级:特大矿难,指一次死亡10~29人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不足3000万元的生产安全事故;
(4)Ⅰ级:特别重大矿难,指一次死亡30人以上(含30人)或直接经济损失3000万元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
5.2响应程序
矿井重大事故发生后,矿井调度室为发出预警通报的责任单位。当调度室接到发生事故的汇报后,立即撤出灾区人员和停止灾区供电,按公司应急预案规定的顺序通知董事长、总经理、总工程师等有关人员,有关人员立即向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汇报,并调集矿山救护队,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派救护队员进入灾区侦察灾情、救人,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制定救灾方案,救护队进行救灾工作直至灾情消除、恢复正常生产。
5.3 先期处置
事故发生后,矿井主要负责人必须立即按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成立现场救灾指挥部,积极采取措施抢救遇险遇难人员,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5.4 指挥与协调
公司级应急预案启动后, 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挥开展应急救援工作。主要包括: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负责人及煤矿救护队参与抢险救灾;指导现场抢险救灾方案的制定和实施;防止引发次生、衍生事件(事故);协调有关部门提供应急保障、调度各方应急资源;部署做好维护现场通讯、交通畅通和治安秩序稳定工作;及时向集团公司报告应急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处理其他重大事项。
5.5 应急处置
应急预案启动后,应急指挥机构及现场抢险救灾指挥部应立即组织抢险组、应急救援队伍和社会力量,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取下列措施:
(1)按已批准的“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尽快安全撤出灾区人员,积极组织营救遇险遇难人员,及时救治受伤和中毒人员;有关单位应当保护好事故现场,因抢救事故需要移动现场部分物品时,必须做出标志或绘制事故现场图,并详细记录;
(2)迅速找到并控制或消除事故的危害和危险源,防止事故扩大;
(3)根据事故性质迅速恢复被损坏的供电、通风、提升运输、排水、通讯等系统,确保抢险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并采取措施为遇险人员逃生创造条件;
(4)根据救护队侦察情况迅速制定救灾方案和救灾作战计划;
(5)为保证抢险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条件具备时,应在靠近灾区的安全地点设立井下救灾基地。井下基地的指挥由指挥部选派具有救护知识,并熟悉井下情况的人员担任。井下基地必须装有直通地面救灾指挥部的电话。
5.6?应急结束
遇险遇难人员全部升井(特殊情况除外),事故隐患消除,并制定和采取了防范措施后经集团公司应急领导机构同意,现场应急指挥机构撤消,应急状态结束。
第六章?信息发布
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公司及集团公司宣传部,按照《赛尔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和新闻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好矿难信息发布工作。公司对外新闻发言人由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指定。现场对外发言人由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指定。
第七章?后期处置
应急救援结束后,应做好如下工作:
(1)认真核对参加抢险救灾人数,清点各种救援机械和设备、监测仪器、个体防护设备、医疗设备和药品、生活保障设施等,对于在救援中损耗的应急物资必须重新更换配备,始终保持完好状态。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整理好抢险救灾记录、图纸等,及时总结分析,写出救灾报告。
(2)尽快恢复生产秩序,消除事故后果和影响,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矿井事故中可能会存在潜在的危险因素,如顶板垮落、火区复燃等,因此在恢复通风、清理现场时必须检查有毒有害气体浓度和加强支护等。
(3)按照国家有关事故调查的规定,救灾完成后,组织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情况,进行认真细致的调查,以充分吸取事故教训,从管理、技术等方面进一步明确安全措施。并补充完善《应急救援预案》
(4)妥善安置遇难人员的家属,相关单位和工会组织负责做好遇难人员的详细统计资料,并及时报告煤矿安全主管部门和劳动保障部门,同时积极采取措施全力做好遇难人员亲属的接待、安抚和补偿工作。
?第八章 保障措施
8.1 通信与信息保障
由党政办公室和物业公司负责,建立健全覆盖全矿井的通讯网络和应急通信保障工作体系,建立有线和无线相结合的应急通信系统,并及时维护,确保应急指挥等处置工作通信畅通。
8.2 应急队伍保障
救护队必须做好队伍的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不断提高应急队伍的素质。同时公司建立应急救援人才库,对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处理冒顶、设备安装、电钳工等主要生产技术工种的高级技术工人及其技术专长进行登记建档。
8.3 应急物质装备保障
储备排水设备、管路及其附件、电缆、机电设备等物资; 并储备足够数量的支护及其它备品、备件和小型移动压风机。
矿救护队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第505条配备救援装备,不足或损坏、报废的,必须及时补充,并保证状态良好。
慈善医院应建立医疗器械和药品的储备制度,并按照制度要求储备医疗器械和药品。
8.4 技术保障
有及时填绘的能反映实际情况的井上、下对照图,采掘工程平面图,通风系统图和避灾路线图等必备的图纸资料和《煤矿安全规程》第12条规定的11种图纸。上述图纸资料要有专柜专人管理,建立台帐,并可随时提供。
第九章?培训与演练
9.1 培训
公司有关单位应当组织全体人员学习本《预案》,掌握应急救援知识,以后每半年组织学习一次。安监部、生产技术部、宣传科应会同有关单位,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宣传教育,提高相关方的应急意识,熟悉各类灾害下的应急救援程序及自救互救知识、相关避灾路线等,减少人员伤亡。
新矿山救护队员必须经过3个月的基础培训,再经过3个月的编队实习,并综合考评合格后,才能成为正式矿山救护队员。矿山救护队员每年必须接受2周的再培训和知识更新教育。
9.2 演练
公司每年组织一次应急救援演练,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应针对预案内容要求,制订应急演练计划,做好演练的策划,演练结束后做好总结。(总结内容主要包括:演练项目和内容、参加演练的单位、部门、人员和演练的地点、起止时间、演练过程中的环境条件、演练动用设备、物资、演练效果、改进的建议、演练过程记录)
矿山救护队每月至少进行1次佩戴氧气呼吸器的训练,每次佩戴氧气呼吸器的时间不少于3小时;每季至少进行1次高温浓烟演习训练。
第十章 奖惩
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公司给予表彰奖励。
(1)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
(2)抢排险事故或者抢救人员有功,使矿井和职工生命财产免受损失或减少损失
(3)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议,且实施效果显著;
(4)有其他特殊贡献。
在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司规司纪及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处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规定制定事故应急预案,拒绝履行应急准备义务;
(2)不及时报告事故真实情况,延误处置时机;
(3)不服从应急指挥部的命令和指挥,在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
(4)盗窃、挪用、贪污应急救援资金或者物资;
(5)阻碍应急救援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或进行破坏活动;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7)有其他危害应急救援工作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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