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编制目的
制订本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是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遵守法律"方针,规范本矿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应对和防范风险与事故的能力,保证员工安全健康和公众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的重要措施。为了及时、有效地组织对矿山突发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采取应急救援行动,确保具备快速反应和处理事故的能力,根据《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第三十三条、第六十九条等条款,以及《矿山安全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规章的规定,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一、主要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主席令70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1992年主席令65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1996年主席令74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主席令22号)
5、《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2年主席令60号);
6、《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自2009年主席令第6号);
7、《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
8、《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397号)
9、《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549号)
10、《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375号);
11、《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56号)
12、《浙江省实施<矿山安全法>办法》(2004年修订)
13、《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号)
14、《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令18号)
15、《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16号)
16、《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17号)
17、《关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浙安监管应急〔2009〕135号);
二、主要技术标准
1、《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
2、《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06
3、《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
4、《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86)
5、《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T13861-2009)
6、《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导则》(AQ2007.1-2006);
7、《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 露天矿山实施指南》(AQ2007.3-2006)
8、《矿山救护规程》(AQ1008-2007)
三、其它资料
1、《开采方案与安全技术措施》
2、安全标准化实施过程形成的各类文件资料
1.3 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矿山开采区域内发生的坍塌事故、爆破事故、坠落事故等各类重大事故。
1.4 应急预案体系
本矿山开采规范,危险因素相对较少,因此将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合并编写。本应急预案,针对矿山开采区域内发生的坍塌事故、爆破事故、坠落事故、自然灾害等各类重大事故制订了应急预案和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并明确了事前、事发、事中、事后的各个过程中相关部门和有关人员的职责。
1.5 应急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把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矿山突发事故造成的作业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充分发挥从业人员自我防护的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抢救受害人员是应急救援的首要任务,在发生事故时,立即组织营救受害人员;其次应迅速控制事态,并对事态造成的危害进行评估,确定事故的危害区域、性质级程度,根据具体情况组织撤离或者采取其它措施保护受危害区域内的人员。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在当地政府事故应急办统一领导下,矿山内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矿山突发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各部门和各岗位人员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应急工作机制。
(3)充分准备,科学救援。
采用先进技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确保应急救援的科学、及时、有效。
(4)预防为主,平战结合。
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好预防、预测和预警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装备完善、预案演练等工作。
2危险性分析
2.1 公司概况
本矿位于xx县xx街道北偏东5°方向,直距6km,隶属xx街道xx村管辖,是从事露天开采高山石灰石矿的矿场,目前年生产能力150万吨。单位现有员工×××人(其中技术人员×名),山体状况×××,周围情况(道路、河流、堤坝…),
气候状况:本区域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区,温暖湿润,四季分明,雨量充沛,多集中于春夏二季。年平均气温16.5℃,气温变化-2.7℃~41.7℃;年平均降水量约1500mm,梅雨期和台风季节是主要降雨期,6~7月上旬易发生暴雨洪灾。日照充足,全年无霜期253天。全年风向随季节而变化,年最多风向为北东向。
。
本矿采用台阶式开采方式进行机械开采,在生产过程中存在重大作业事故风险。
2.2 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坍塌事故、爆破事故、坠落事故等为矿山常见重大事故。
1、主要危险源(点)种类及分布
按矿山常见重大事故类型对危险源(点)的分布进行分析。
1)坍塌事故
本矿在开采过程中,由于岩层松脱、掏采、放炮等原因均易造成山石脱落,甚至形成坍塌,导致人员伤亡。
主要危险源有:
①存在浮石的采剥工作面。
②形成了伞檐、根底和空洞的采剥工作面。
③有裂隙的采剥工作面。
④可能产生塌滑的边帮。
⑤超过规定高度和坡度的台阶等。
2)爆破事故
在本矿爆破开采过程中若爆破操作及瞎炮处理不当、爆破器材管理不当,可能引发爆破伤亡事件,直接导致人员伤亡,并可能引发山石迸溅打击等二次事故。
主要危险源有爆破的警戒区域;存有瞎炮的区域;爆破后规定的等待时间内的爆破地点;超过规定用药量的爆破地点;结构、位置和方向不能防止飞石危害的避炮洞(棚);爆破器材储存的专用仓库和储存室;未及时清点回库的爆破器材存放地。
3)坠落事故
凿岩穿孔等高处作业中,由于管理指挥不当、防护措施不力、挖掘机、推土机等机械设备在工作台面运行、岩层剥落会引发大面积人员坠落、伤亡。
主要危险源:距离地面高度2米以上的作业;坡度超过30度的坡面上的作业;安全绳没有拴在牢固地点的作业;多人同时使用一条安全绳的作业;矿场内有坠入危险的钻孔、溶洞、废弃的井巷、陷坑等区域内的作业;挖掘机等重型设备距平台边缘小于2米的地段内行驶、停留和工作等。
4)自然灾害事故
本地区存在的自然灾害主要是台风、暴雨导致的滑坡、泥石流以及水流冲刷地表引起的各类自然灾害。主要发生于采场宕面、堆土场以及矿山办公、生活区域。
2、重大事故危害特性
1)本矿发生坍塌事故,将导致大面积的山体石块剥落、石块坍落、石崖崩塌、滚落石块砸伤作业人员、作业人员被滚落石块掩埋、砸坏设备设施等,从而造成相关作业人员死亡和财产损失。
2)本矿发生爆破事故,将会造成作业人员当场被炸伤亡,引起坍塌及相关财产损坏,危及周边地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
3)本矿发生坠落事故,将会造成作业人员摔伤、死亡。
4)本矿发生自然灾害,将会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如形成泥石流等将有可能威胁堆土场下游的人员和实施的安全。
3 组织机构及职责
3.1 应急组织体系
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组长:A
副组长:B C
成员:D E F G H I J k
应急领导小组在组长和副组长的领导下,由抢险抢修组、物资供应组、交通运输组、安全警戒疏散组、医疗救护组、通讯联络协调组组成。
抢险抢修组物资供应组:
物资供应组:
交通运输组:
安全警戒疏散组:
医疗救护组:
通讯联络协调组:
3.2 指挥机构及职责
1、组长职责:负责宣布应急状态的启动和解除,指挥调动应急组织,调配应急资源,按应急程序组织实施应急抢险。
2、副组长职责:负责应急状态下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及信息传递;保障物资供应、交通运输、医疗救护、通讯等各项应急措施的落实;执行组长的命令。
3、抢险抢修组职责:应急状态下,组织设备维修、设备复位,制定安全措施,监督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4、物资供应组职责:负责应急状态下应急物资的供应保障,如设备零配件、工具、铁锹、水泥、防护用品等。
5、交通运输组职责:负责交通车辆的保障。
6、安全警戒疏散组职责:负责布置安全警戒,保证现场井然有序;实行交通管制,保证现场道路畅通;加强保卫工作,禁止无关人员、车辆通行;紧急情况下的人员疏散。
7、医疗救护组职责:负责联系医疗机构;组织救护车辆及医务人员、器材进入指定地点;组织现场抢救伤员。
8、通讯联络协调组职责:负责应急抢险过程中的通讯联络,保证通讯畅通,负责各小组之间的协调以及与外部机构的联系、协调。
4 预防与预警
4.1 危险源监控
4.1.1危险源监测监控
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技术控制
建立重大事故隐患及重大危险源管理系统,为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管理与决策提供准确、全面、形象的信息、依据的手段。
2.人员管理
人员的控制首先是加强教育培训,做到人员安全,其次是操作安全。
3.管理控制
可采取以下的管理措施,对危险源实行控制:
(1)建立健全危险源管理的规章制度;
(2)明确责任、定期检查;
(3)加强危险源的日常管理;
(4)抓好信息反馈,及时整改隐患。
4.2.2事故的预防措施
(一)预防坍塌的措施:
1、按《规程》和设计规定确定边坡角度、台阶高度;
2、破碎岩层进行加固措施,或者放缓边坡角、降低台阶高度;
3、严格实行自上而下开采,禁止掏底开采,采剥工作面禁止形成伞檐、阴山坎等;
4、人员、设备设置在安全距离内。
(二)爆破安全措施:
1、根据最小抵抗线确定炸药量,校核爆破安全距离;
2、加强爆破信号、警戒管理;
3、严格按措施处理盲炮,禁止打残眼;
4、火药库禁止烟火;
5、杜绝劣质爆破器材;
6、爆破后待5分钟进入采面。
(三)防高空坠落的措施:
1、危岩边缘设立警示牌,禁止人员、设备进入;溜槽口设置安全车挡;
2、加强人员教育和现场检查,高空人员扎牢安全带;
3、加强设备管理,防护设施牢固可靠;
4、大风等恶劣天气不应进行露天登高作业。
(四)防自然灾害的措施:
1、关注气象信息,及时了解台风暴雨来临的信息,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台风、大雨来临时禁止露天作业;
2、在台风暴雨来临前,要加固各类生活用房(包括厂房、工棚、临时建筑等),挖掘机、车辆、潜孔钻等机械设备应转移到安全地方,并切断所有电力线路,场区内可移动安全标志全部转移到室内;
3、做好矿区上部截水沟和排水沟的修建和维护,保持排水畅通;
4、做好临时堆土场的防水、排水工作,在堆土顶部设置截水沟,堆土场底部做好块石基础;
5、在雨季加强监测和管理,发现危险征兆应及早撤离人员和设施,并采取其它安全措施。
4.2 预警行动
4.2.1预警级别
依据矿山安全隐患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发展情况和紧迫性等因素,由低到高划分为黄色、红色两个预警级别。
1、黄色预警: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发布黄色预警。
(1)有关部门发布大风、大雪、大雨、高温等恶劣天气黄色预警时;
(2)本县发生一起较大矿山突发事故时。
2、红色预警: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发布红色预警。
(1)有关部门发布大风、大雪、大雨、高温等恶劣天气红色预警时;
(2)本县发生一起特别重大矿山突发事故时。
4.2.2预警信息
预警信息包括突发事故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主要发布途径有电视台、广播、各类公共显示屏、短信息、互联网、内部有线和无线通信手段等。
4.2.3预警的发布和解除
1、黄色预警:由应急救援小组发布和解除。
2、红色预警:由事故应急小组和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联合决定发布和解除。
4.2.4预警响应
有关部门发布大风、大雨、高温等恶劣天气相应级别预警时,应急指挥小组按照本预案相应级别规定进行响应。
1、黄色预警响应:加强领导带班,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及时报告。企业事故应急指挥小组与各作业单位的通信设备处于开通状态。各作业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安全员上岗到位,严格制止并纠正违章作业现象,尽快消除安全隐患,同时密切关注自然灾害,做好抢险的各项准备工作。
2、红色预警响应:在黄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各有关人员高度关注重大危险源及自然灾害动态,带班负责同志要主动了解掌握情况,加强值班和监测密度。必要时,停止爆破、高处作业。
4.3 信息报告与处置
1、发生坍塌事故、爆破事故、坠落事故等重大事故时,第一发现人立即通过各种方式报警,向值班人员或者总经理说明事故地点、事故类型等事故概况;值班人员与公司应急小组成员间必须及时互相通报事故。值班人员立即通过电话向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汇报事故情况。
2、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根据事故灾情严重程度,决策是否需要外部援助。如需要外援,迅速向签有协议的应急机构求援或应拨打110或120。
3、迅速向上级部门及当地安监部门报告事故情况,最迟不应超过1h。报告内容包括:(1)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2)事故发生时人员的伤亡程度及财产损失情况。(3)事故的发展变化趋势。(4)需指挥部立即采取的措施等。
5应急响应
5.1 响应分级
按照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矿山生产事故原则上分为一般矿山突发事故(Ⅳ级)和较大矿山突发事故(Ⅲ级),因而有两种响应级别。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一般突发事故:
(1)造成3人以下死亡;
(2)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
(3)造成100万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较大矿山突发事故:
(1)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
(2)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
(3)造成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5.2基本响应
矿上一般矿山突发事故(Ⅳ级)一旦发生,事故责任部门和现场人员必须立即向公司负责人或者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启动作业现场应急预案,抢救伤员,保护现场,设置警戒标志。同时向桐庐县安监局报告;并按照以下程序处理;如果发生较大矿山突发事故(Ⅲ级),在上级应急预案未启动前,按本公司程序处理;如果上级应急预案启动,则全体人员按照上级预案的统一要求,全力配合,服从上级统一指挥:
1、事故发生后,警戒疏散组根据事故扩散范围建立警戒区,在通往事故现场的主要干道上实行交通管制。在警戒区的边界设置警示标识。
2、除消防、应急处理人员、岗位人员、应急救援车辆外,其他人员及车辆禁止进入警戒区。
3、警戒疏散组迅速将警戒区内与事故应急处理无关的人员撤离,以减少不必要的伤亡。
4、事故无法控制时,所有人员应撤离事故现场。
5、通讯联络协调组向桐庐县安监局报告事故险情状况,必要时,向公安、消防、医疗等部门报告,请求资源。
6、保护好事故现场,必要时在事故现场周围建立警戒区域,维护现场秩序,防止与救援无关人员进入事故现场,保障救援队伍、人员疏散、物资运输等的交通畅通,避免发生意外事故。同时,协助发出警报、现场紧急疏散、人员清点、传达紧急信息、事故调查等。
7、对伤员进行现场救护,掌握正确的应急处理办法。
1)外伤应急处理
止血急救:止血的方法通常采用压迫止血法、止血带止血法、加压包扎止血法和加垫屈肢止血法等。
包扎处理:有外伤的伤员经过止血后,就要立即用急救包、纱布、绷带或毛巾等包扎起来。
骨折固定处理:如果受伤人员发生骨折,需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条件,迅速、及时而准确地给伤员进行临时固定。
2)烧伤急救
a 迅速脱去着火的衣服(或被热液浸湿的及沾染化学品衣服),用水浇灌或卧倒打滚等方法,熄灭火焰。
b.用冷水冲洗、浸泡或湿敷受伤部位。
c.现场烧伤创面无需特殊处理,只要外裹一层敷料或用清洁的被单、衣服等进行简单的包扎。
d.尽量减少镇静止痛药物应用。
e.对于休克患者,轻者可口服含盐饮料防治;重者需静脉补液。口服忌大量饮水,尤其白开水,一般一次口服不宜超过50毫升,谨防呕吐。
f.将患者送医院进行救治。
3)伤员转运
对受伤人员进行现场紧急处理后,应及时安排伤员转运到医院。伤员转运由救护组负责,安全保卫组协助。
5.3 响应程序
5.3.1一般矿山突发事故的响应(Ⅳ级)
1、企业事故应急指挥部响应
(1) 企业事故应急指挥部值班同志在事故应急指挥办公室进行指挥。
(2)启动应急预案,向相关成员单位下发通知。
(3)根据需要,与相关成员单位、人员,通过无线通讯实施异地指挥。
(4)密切关注事故动态,随时掌握事故处置进展情况。
(5)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县应急办。
2、上级主管部门响应
如果上级应急预案启动,则全体人员按照上级预案的统一要求,全力配合,服从上级统一指挥;公司全体人员不得擅离职守。
5.3.2较大矿山突发事故的响应(Ⅲ级)
1、企业事故应急指挥部响应
(1) 企业事故应急指挥部值班同志在事故应急指挥办公室进行指挥。
(2)启动应急预案,向相关成员单位下发通知。
(3)根据需要,与相关成员单位、人员,通过无线通讯实施异地指挥。
(4)密切关注事故动态,随时掌握事故处置进展情况。
(5)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县应急办。
2、县应急办响应后,则全体人员按照上级预案的统一要求,全力配合,服从上级统一指挥;公司全体人员不得擅离职守。
5.4 应急结束
5.4.1应急终止的条件
当事故处置工作已基本完成,次生、衍生和事故危害被基本消除,应急响应工作即告结束。一般和较大矿山突发事故,当上级的应急预案启动时,由主管部门确定应急响应结束;上级应急预案未启动时,由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决定应急响应结束。应急响应结束后,应及时通过新闻单位向社会发布有关消息。
5.4.2恢复现场
1.由公司组织相关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恢,恢复包括现场清理和恢复现场所有功能。
2.恢复现场前应进行必要的调查取证工作,必要时进行录相、拍照、绘图等,并将这些资料连同事故的信息资料移交给事故调查处理小组。
3.清理现场需由清理组制定相应的计划,并制定相应的防护措施,防止发生二次事故,现场公共设施功能的恢复,也应制定相应的计划和防护措施。
5.4.3. 事故总结和调查评估。
1、企业应急救援小组负责收集有关资料,并在事故处置结束后4天内,将事故应对工作情况的总结报告报主管部门。总结报告的内容应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事故发生经过、现场处置情况、事故后果的初步汇总。
2、在处置矿山突发事故的同时,由相关部门适时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顾问成立事故调查组,调查和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和发展趋势,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估,并在20天内将评估报告报送主管部门。评估报告的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经过、现场调查结果;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分析、责任认定等结论性意见;事故处理结果或初步处理意见;事故的经验教训;存在的问题与困难;改进工作的建议和应对措施等。
3、由上级组织进行事故调查的,按照上级部门的规定执行,公司所有人员必须做好配合工作。
6 信息发布
1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的原则,对于矿山突发事故的信息,事故单位应在1小时内将详细情况上报县安监部门。
2、矿山突发事故信息报告应主题鲜明,言简意赅,用词规范,逻辑严密,条理清楚。一般包括以下要素: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项目概况、事故单位名称;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的影响范围、发展趋势及采取的处置措施;事故报告单位等。一般情况下,采用计算机网络传输和传真形式报告。紧急情况下,可先用电话、电台口头报告,之后采用文字报告。应急工作信息报告采用计算机网络传输形式,涉密信息应遵守相关规定。
3、矿山突发事故信息,上级部门为介入的,由公司同意安排闻发布工作,上级部门介入后,由主管部门负责新闻发布工作,统一组织新闻发布工作;公司任何人员未经授权均无权发布任何事故信息。
7 后期处置
事故发生部门会同公司相关部门负责开展事故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等事项。应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及受影响人员,维护社会稳定,尽快恢复正常施工。抢险处置中发生的费用由公司负责解决。
公司应根据抢险救灾过程遇到的意外情况和应急救援能力评估对预案进行修订,使之完善。
8 保障措施
8.1 通信与信息保障
1)应急领导小组通信联系方式:
表8-1矿山应急领导小组名单及联络方式
职 务 姓 名 固定电话 手机 住址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2)报告与求助电话
xx县应急指挥中心 电话:
xx县医疗急救中心 电话:120
xx县中心医院 电话:
xx县安监局 电话:
xx县国土局 电话:
xx县公安局 电话:
xx街道办事处 电话:
xx市安监局 电话:
xx市应急救援中心 电话:
8.2 应急队伍保障
(1)矿山根据人员的实际变动情况,每年适时调整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确保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的落实;
(2)矿山城里兼职的矿山救护队,救援队人员不少于6人;
(3)外部资源包括本地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桐庐县各医院、乡镇卫生院等。
8.3 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1)较完善的通讯设施;
(2)较好的矿山交通路况和较频繁的矿山运矿(泥、石)车辆;
(3)切割、焊接设备;
(4)担架;
(5)防护服、安全帽、破断工具、灭火器材;
(6)急救车辆,急救设备、包扎用品和急救药品等以及预案实施现场摄像、录相、器材等等。
8.4 经费保障
(1)公司做好必要的事故应急救援资金准备,公司的安全生产经费可以及时用于事故应急救援。
(2)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相关规定,公司为矿山工人购买工伤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为矿山突发事故的善后工作提供基本保障。
(3)在条件允许时,公司为应急处置人员额外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具体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决定。
9 培训与演练
9.1培训
公司组织进行矿山突发事故应急业务培训。培训内容包括:
(1)矿山突发事故预防、控制、抢险知识和技能。
(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3)个人防护常识。
(4)工作协调、配合有关要求。
9.2演习
1、应急演习包括准备、实施和总结三个阶段。通过应急演习,培训应急队伍,落实岗位责任,熟悉应急工作的指挥机制、决策、协调和处置的程序,识别资源需求,评价应急准备状态,检验预案的可行性和改进应急预案。
2、矿山每年组织1—2次应急救援演习活动,不断提高应急救援的指挥水平和应急救援能力,从业人员必须参加演习活动。也可以根据当地政府部门统一安排,参加联合演练。
3、矿山每月组织一次对本场重大危险因素、重大事故风险的监控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4、演习可分为桌面演练、专项演练和综合演练;具体的演练方式由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决定。
10 奖惩
10.1奖励
在事故应对过程中有以下突出表现的个人,应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1)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
(2)防止或开展事故救援工作有功,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免受损失或者减少损失的。
(3)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4)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10.2责任追究
在事故应对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由公司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规定制订应急预案,拒绝履行应急准备义务的。
(2)不按信息报告有关规定而导致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事件信息的。
(3)拒不执行安全生产事故应急,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应急时临阵脱逃的。
(4)盗窃、挪用、贪污应急工作资金或者物资的。
(5)阻碍应急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7)有其他危害应急工作行为的。
10.3保险
事故发生后,保险机构应及时开展应急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人员保险理赔工作。
11 附则
11.1 术语和定义
1 应急预案 plan
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制定的行动方案。
2 应急准备 emergency preparedness
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进行的组织准备和应急保障。
3 应急响应
事故发生后,有关组织或人员采取的应急行动。
4 应急救援 emergency rescue
在应急响应过程中,为消除、减少事故危害,防止事故扩大或恶化,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或危害而采取的救援措施或行动。
5 恢复 recovery
事故的影响得到初步控制后,为使生产、工作、生活和生态环境尽快恢复到正常状态而采取的措施或行动。
6.矿山突发事故:是指在矿山生产过程中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7.直接经济损失:指矿山突发事故及次生灾害造成的物质破坏,包括建筑物工程结构、设施、设备、物品、财物等破坏而引起的经济损失,以重新修复所需费用计算。不包括非实物财产,如货币、有价证券等损失。
8次生灾害:指由矿山突发事故造成的周围环境、周围设施破坏而引发的灾害,如房屋破损,水管、燃气管道的破裂以及人员伤亡等。
11.2 应急预案备案
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报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
11.3 维护和更新
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机构调整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应急处置过程中和各类应急演习中发现的问题和出现的新情况,适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原则上每三年至少修订一次。
11.4 制定与解释
本事故应急预案由×××制定,解释权归×××。
11.5 应急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