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无计划停电停风应急救援预案


一、 编制应急预案的目的
矿井因停电、设备故障等原因造成井下无计划停电停风时,会造成工作面及其它地点瓦斯超限、积聚,严重影响矿井的安全生产和职工的人身安全,在矿井遇到无计划停电停风事故时避免发生混乱,造成人员伤亡和事故扩大,以最短的时间,最大限度降低危害影响程度,同时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对矿井发生无计划停电停风事故时的应变和指挥能力,特制定矿井无计划停电停风处理应急预案:
二、 成立无计划停电停风应急救援小组
?长:王浣尘
副组长:王风鸣?
?员:李文新、王西印、张建立、周永贵、孙玉朋、梁会智、姚社会、娄强、邰彦申、于彬、刘齐、王金杰、王庆立、吴省委、万鑫、李绍辉、周遥、张俊旗、张关凯、张方怀、史开华
领导小组指挥部下设发祥煤矿调度室。
指挥部主任:调度室主任
指挥部副主任:调度室副主任
指挥部24小时值班,联系电话:8000、8001、8091
三、职责及分工
(一)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1、组?长:负责无计划停电停风期间的全面指挥工作。
2、副组长:协助组长搞好无计划停电停风期间的指挥工作。
3、机电矿长:负责无计划停电停风期间的停、送电工作及其它注意事项。
4、指挥部主任:在组长的领导下负责无计划停电停风期间的调度协调工作,并负责主井警戒人员的安排。
5、安监部部长:负责无计划停电停风工作程序的安全监督工作。
6、机电部部长:协助机电矿长搞好停送电指挥工作。
7、保卫部部长:负责事故处理过程中的治安保卫工作,维持矿区的正常秩序,不准闲杂人员入矿,并在井口附近设专人巡查,严禁闲杂人员逗留、围观。
8、救护队队长:救护队队长协助副组长搞好井下现场的瓦斯排放工作。
9、各施工区队队长:负责在矿井发生无计划停电停风期间,立即召集本单位电工,第一时间内换好工作衣在指挥部待命。
(二)指挥部的职责:
1、负责事故应急救援工程中的通讯联络工作,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情况,并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给救护队、矿长、矿总工程师、公司总调度室以及矿其他领导和有关单位,通知召集有关人员到指挥部待命:传达领导小组或抢险救灾指挥部对抢险救灾的决定、命令,并负责督促落实。
2、调查事故抢险救灾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相关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汇报。
3、参与制定应急救援方案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了解其执行情况和相关信息,及时为领导小组提供决策依据;
4、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和事故调查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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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预案的启动程序
1、应急预案的启动
矿调度室监控显示井下发生无计划停电停风或外因发生无计划停电停风后,立即通知矿长及矿值班领导,由矿长或矿值班领导发布启动应急预案的命令,应急预案启动后,所有成员必须在10分钟内赶到指挥部,并在无计划停电停风记录本上签字。
2、汇报程序
1)矿井一旦发生无计划停电停风事故,作业现场瓦检员和安检员必须首先将工作面及其回风巷内人员全部撤至地面,然后,汇报调度室。
2)调度室接到事故电话后,要立即通知其它停风地点的人员全部撤出,并立即向矿值班人员汇报事故的进展情况,及时按顺序通知所列各单位的人员到矿调度室报到待命。应急预案启动后,应立即向集团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司调度室)汇报。
汇报的主要内容包括:
①发生井下无计划停电停风事故的时间、地点;
②事故类型;
③影响范围:
④人员撤离情况;
⑤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
⑥应急预案的启动情况;
⑦已采取的应急抢救方案、措施和进展情况;
⑧需请示、报告的其他事宜等;
值班领导根据具体情况,通知应急小组成员及其他人员立即到调度室(应急指挥部)井下其他有关人员集合待命。

3、通知程序和预案处理流程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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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安全撤离技术措施:
1)事故发生后,处于灾区的人员一定要头脑清醒,然后要立即采取自救和互救措施,进行撤离。
2)撤离时,遇险人员必须在本班跟班队长(跟班队长不在,由班长或由由经验的老工人代理)的组织与带领下,按通风人员、救护或救灾人员指引的避灾路线迅速地进入新鲜风流中,撤离危险区。撤离时,应两人以上同行,要互相帮助,互相照顾,不准单独乱跑。当通过风门时,应随手将风门关好,以防风流短路、混乱,造成事故范围扩大,所有人员撤出来以后,悬挂“严禁入内”的警标,禁止一切人员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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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恢复正常状态的原则和程序
1、矿井恢复正常供电,主扇恢复运转,恢复正常通风后,由指挥部安排下井送电的电工、局扇和水泵司机以及各区队机电队长、跟班队长、班组长及瓦斯检查员分批下井,进行送电、排水工作。
第一批下井人员:瓦斯检查员、采掘单位的机电工、安检员和通风部门人员。
2、主扇恢复正常通风后,首先由瓦检员检查局部通风机附近10米范围内的瓦斯浓度,只有在保证局扇风机附近10米范围内的瓦斯浓度不超过0.50%,巷道回风内的瓦斯浓度不超过2%的前提下,方可开启局扇风机,井下恢复通风时遵循由近到远、先查瓦斯后送电的原则,严禁瓦斯超限作业。各供电点经瓦斯检查员检查瓦斯符合送电条件时,汇报指挥部由总指挥下达送电命令。如果瓦斯检查员发现有瓦斯积聚或超限情况,应立即把积聚或超限情况如实汇报给指挥部,然后由矿总工程师做出最后决定,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瓦斯排放严格按矿制定的专项措施执行。
3、施工单位电工、通风队瓦斯检查员要坚守岗位,听从调度室的指挥,分别进行停送电操作和瓦斯检查工作。
六、局部通风瓦斯排放规定:
1、在矿井恢复通风系统后,局部通风排放瓦斯工作要由外向里依次进行,严禁两个及两个以上地点同时排放瓦斯,由通风队长负责做好协调指挥。
2、掘进工作面临时停风时间超过30分钟或瓦斯浓度超过2%时,必须制定措施,由救护队长带队进行现场排放。
3、局部通风排放瓦斯时的专项规定:
①、排放工作面瓦斯时,必须检查局扇及开关附近10m范围内的瓦斯浓度,只有当瓦斯浓度小于0.5%时,方可启动局扇风机。
②、排放瓦斯时,严禁“一风吹”,必须采用“风流控制法”,利用排放控制风筒出风口断面或改变风筒对接面积的方法严格控制排放出口的瓦斯浓度。
③、排放回风路线的巷道必须停电撤人,并在通往回风巷的巷口设置警戒,防止一切无关人员入内。
④、有几个工作面需要排放时,要由外向里进行,一个采区内严禁2个及2个以上的工作面同时排放。排放串联通风的地点时,必须先从进风方向第一台风机开始排放,只有当第一台风机地点瓦斯排放完毕后,方可排放被串工作面的瓦斯。
⑤、排放瓦斯时严格控制排放回风流中瓦斯及二氧化碳的浓度,保证瓦斯和二氧化碳的浓度不超过1%。
⑥、排放后所有巷道中的瓦斯浓度均小于0.5%,且稳定30min无变化后,排放瓦斯才算结束。
⑦、排放结束后,由机电人员检查停风区的所有电气设备,只有当机电设备全部完好时,方可恢复巷道内的送电工作。
⑧、所有参加排放人员要听从指挥,服从安排,各尽其责,严格把关,直到结束,并向调度室汇报。
六、应急预案的学习与演练
1、各单位要组织全体员工学习相关的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知识、本岗位职责,不断提高应急救援的能力。
2、为保证预案的科学性、符合性及可操作性,矿级应急救援预案每半年修订和补充完善一次。遇到条件变化或重要人员变更,要随时修订补充应急救援预案内容。
3、为验证《预案》的有效性,矿要定期对于《预案》进行模拟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