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1、编制目的
为了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有效预防和控制东峡林场、西岭林场的森林火灾,确保在处理重特大火灾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反应迅速,指挥有力,把火灾损失降到最低程度,特制定本预案。
2、编制依据
本预案编制的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甘肃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及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家处置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甘肃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森林防火抢险应急预案》等。
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东峡林场及西岭林场发生的重、特大森林火灾和其它危害性较大的火灾,凡有下列情况之一,可启动本预案:(1)威胁居民点、国家、省重点设施、风景区、旅游区、危险性较大的火灾;(2)连续燃烧24小时以上,尚不能控制的森林火灾;(3)需要人员支援扑救的火灾;(5)造成人员伤亡事故,以及其他造成重大影响和财产损失的火灾。
二、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
1、防火指挥部及其办事机构的组成与职责
防火指挥部成立以公司经理为指挥长,党支部书记、分管副经理任副总指挥,产业开发与市场营销科、财务科、办公室及各场、队负责领导为成员的公司护林防火指挥部。防火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产业开发与市场营销科。
防火指挥部:贯彻和落实国家森林防火工作的法律、法规,国家、省、市、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指示,国家、省、市、县、应急委的工作部署,制定和修改新产业开发公司森林防火抢险应急预案,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工作,决定成立前线防火指挥部,协调、解决应急处置中遇到的资金、物质、交通等问题,审查批准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提交的工作报告和评估报告,承担上级防火指挥部安排的其他应急工作。
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及时掌握、分析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信息并提出处置建议报防火指挥部,贯彻落实防火指挥部指示和工作部署,组织实施森林火灾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并监督各场、队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协调解决应急处置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建立应急信息保障系统,完善林业监测预警系统和抢险应急指挥系统,指导应急扑火队建设培训,落实林场森林防火抢险应急预案的编制和修订工作,向上级林业主管部门、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报告、通报森林火灾发生情况及应急处置工作的有关情况。
2、前线防火指挥部及其工作组的职责
根据预案启动需要,防火指挥部临时成立森林火灾扑救前线防火指挥部,其组成和主要职责是:
前线防火指挥部:落实防火指挥部关于森林火灾扑救的各项指示,现场组织指挥火灾的处置和扑救,协调各工作组有效开展工作。
综合调度组:全面掌握并及时报告火情信息、火场天气状况和扑救情况,协调组织各部门落实扑火力量、物资调配、通信联络、火场监测等具体措施。
后勤保障组:做好火灾处置扑救中的食品、饮水、燃油、电力、被褥等物质供应和通信联络工作,协调交通等相关部门快速运输扑火人员、扑火设备及救援物资。
医疗救护组: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火灾处置扑救中的药品支援、医疗救护及灾后卫生防疫等工作。
宣传报道组:按照森林防火宣传报道的有关规定,根据火灾处置的有关需要,适时发布火灾信息,组织好新闻宣传。
现场督导组:深入火场一线,对各场、队和有关人员在火灾处置扑救中的职责履行情况实施跟踪监督和检查,及时将前线情况报告前线防火指挥部和防火指挥部。
3、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
指挥长:? 潘建新 张 萍
副指挥长:马兆业 梁拴军? 丁培军
成 员: 孙海军? 马立群? 李亚州? 杨文博?
谢亚飞? 田小平? 张保荣 郭岚
三、应急响应
1、火情报告。各防火检查站、护林人员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火情后,应立即向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防火办在接到火灾报警后要迅速核实,并及时上报。
2、火情报告内容:起火时间、地点、面积、火势、发展趋势分析,火场附近环境情况以及应采取的扑救措施。
3、分级响应:事发地的组织机构在立即上报火情的同时,及时组织力量扑救,火灾发生后,应立即上报公司防火指挥部,公司防火指挥部视情况宣布启动本预案,在火场设置前线防火指挥部,全力组织扑救工作。
四、扑火力量组织与调动
1、扑火力量的组成。扑救森林火灾应坚持以各林场的工作人员、护林员为扑火的主要力量,如扑火力量不足时,由公司防火指挥部统一调动公司内一切可动用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投入扑火,必要时,防火指挥部可根据实际情况请示县护林防火指挥部,调动武警、部队组成扑火队,前往支援。
2、赴火场人员及物资运输。参与救火的人员要携带扑火工具上山,公司配备的防火服、灭火工具不足人手一套一件的,可携带简易灭火工具,如锄头、铁锨、镰刀等。在人员运送过程中,一定要注意安全,严防摔伤、碰伤等事故。
五、现场处置
1、扑火方法选择。要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点扑救,彻底消除,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形式和手段,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做到“阻、打、清”相结合。
2、重点部位保护。对重点设施、旅游区、居民点等重点部位和自然保护区,生态效益林区,要集中优势兵力,实施重点保护。
3、扑火安全防范。在扑火过程中要树立“安全第一人为上”的思想,现场指挥人员必须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不能蛮干。在扑火队伍行进、休息时,要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的变化,确保扑火人员的安全。
六、后期处置
1、火场看守:一场林火扑灭后,要留下扑救总兵力10%的人员看守火场,看守时间不少于4小时,防止死灰复燃。
2、火灾评估:由公司防火指挥部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火灾现场进行调查评估,撰写调查评估报告,经防火指挥部核实后,报上级主管部门。
七、火灾调查
火灾过后,防火指挥部立即组织查处火灾案件,严厉打击肇事者,确保公司林场森林资源安全。
八、 监督管理
1、 培训和演练
公司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积极组织开展防火应急处置宣传教育,提高相关方面的应急意识,熟悉火灾应急处置程序,减少人员伤亡及相关损失。
各科室队至少组织1 次救灾演习。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应针对预案内容要求,制订应急处置演练计划,做好演练的策划,演练结束后做好总结。总结内容应包括:演练项目和内容、参加演练的各科室、队和演练的地点、起止时间、演练过程中的环境条件、演练动用设备、物资、演练效果、改进的建议、演练过程记录(文字、音像资料等)。
2、奖励与责任
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中有下列表现之一的部门和个人,公司应给予表彰奖励。
(1)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
(2)抢险事故或者抢救人员有功,使公司和职工生命财产免受损失或减少损失。
(3)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议,且实施效果显著。
(4)有其他特殊贡献。
在应急处置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分别在管辖范围内进行行政处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规定制定事故应急预案,拒绝履行应急准备义务。
(2)不及时报告事故真实情况,延误处置时机。
(3)不服从应急防火指挥部的命令和指挥,在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
(4)盗窃、挪用、贪污应急处置资金或者物资。
(5)阻碍应急处置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或进行破坏活动。
(6)散布谣言、扰乱生产生活秩序。
(7)有其他危害应急处置工作行为。
九、 附则
1、 应急预案修订
公司应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修订条件如下:
(1)新法律、法规、标准的颁布实施或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修订。
(2)预案演习或生产事故应急处置中发现不符合项。
(3)组织机构和人员发生变化。
(4)其它需要修订预案的原因。
2 、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公司防火指挥部组织制定,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3 、应急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防火指挥办公室成员通讯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