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干线公路反恐怖袭击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进一步健全机制,明确职责,加强领导,建立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对公路各类恐怖袭击事件的应急机制,有效防范和快速处置各类恐怖袭击突发事件,最大限度
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工作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平战结合、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在旗党委、旗政府和旗交通运输局的领导下,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重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要求,适时做好预防和处置各类恐怖袭击的应对工作。
1.3编制依据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内蒙古自治区反恐怖战时处置指挥机制》、《内蒙古自治区交通厅反恐怖袭击应急预案》、《赤峰市交通反恐怖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文件为依据。
1.4适用范围
全旗普通干线公路、桥梁、隧道、涵洞、施工工地、办公场所、管养单位内保和其他交通基础设施等重点部位。
1.5应急重点
各类交通公共服务设施发生爆炸、投毒、纵火、打砸抢等恐怖袭击破坏的预防,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危险品的管理和监管,以及恐怖袭击后的公路抢通和人员、物资的救援、运输等应急处置。
2组织指挥体系
2.1领导小组组成
为实现高效运作,反应迅速,及时应对突发事件,巴林左旗公路管理工区成立反恐怖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指挥和协调巴林左旗公路管理工区所辖路段的反恐怖应急工作。
应急指挥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公路管理工区主任
副组长:公路管理工区主任分管副主任
成? 员:公路管理工区办公室、安全股、机械股、生产股及各养护道班。
2.1.1反恐怖指挥部组长、副组长职责
(一)组长职责:
1.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及终止应急响应,要求应急机构实施应急计划。
2.与相关部门配合复查和评估灾害可能发展的方向。
3.协助相关部门指导应急抢险、抢通、抢修工作,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4.负责与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工作,并进行工作部署。
5.及时向上级应急机构汇报恐怖袭击造成的损失及人员伤亡情况。
(二)副组长职责:
1.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对恐怖袭击的规模对损失情况进行评估,调度、指挥抢通、抢险及抢修工作。
2.协助组长与相关部门进行现场的协调、沟通工作。
3.负责指导应急抢险、抢通、抢修小组的工作,并对应急方案和措施存在的缺陷提出修改意见。
     (三)通讯联络小组成员及职责:
成? 员:公路管理工区办公室全体成员
1.确保组长和各小组联系畅通、内外信息反馈迅速。
2.负责与相关部门应急联络和实时路况信息的发布。
3.负责对恐怖袭击发生后应急抢险、抢通工作过程的记录和资料整理。
4.负责完成指挥部组长或副组长交办的其它应急工作任务。
(四)技术小组成员及职责
小组长:公路管理工区生产股股长
成? 员:公路管理工区生产股全体成员
1.组织专家或技术人员提出恐怖袭击事件对公路设施造成损坏的抢通、抢险、抢修恢复方案。
2.指导抢通、抢险、抢修组实施应急方案和措施。
3.修补实施中的应急方案和措施存在的缺陷。
4.负责完成指挥部组长或副组长交办的其它应急工作任务。
(五)安全保障小组成员及职责
小组长:公路管理工区安全股股长
成? 员:公路管理工区安全股全体成员
1.协助、配合相关部门指导灾害现场安全及作业区域
的布设,并维持现场内的正常运作。
2.协助、配合相关部门保持抢通、抢险、救援通道的
通畅,引导人员及车辆的出入。
3.负责协调相关单位或部门对灾害现场实施交通管
制,并协助其他应急机构或小组工作。
4.负责完成指挥部组长或副组长交办的其它应急工作
任务。
     (六)抢险、抢通小组成员及职责
小组长:各养护道班班长
成? 员:各养护道班全体成员
1.实施应急方案和措施,并不断加以改进,负责或协助、配合相关部门具体的灾害抢险、抢通工作。
2.协助、配合相关部门寻找被困人员并转移至安全地带。
3.在进行抢通、抢险、抢修或救援时,高度注意避免意外伤害。

4.抢险、抢通或救援结束后,向上级管理部门汇报,并对结果进行复查、损失进行评估。
5.负责完成指挥部组长或副组长交办的其它应急工作任务。
(七)机械设备保障小组成员及职责
小组长:公路管理工区机械股股长
成? 员:公路管理工区机械股全体人员
1.组织相关人员对抢通、抢险、抢修或救援的设备、机械进行维修保养,确保其长期处于良好状态。
2.负责工区应急机械设备的统一调度和部署。
3.负责完成指挥部组长或副组长交办的其它应急工作任务。
(八)后勤保障小组成员及职责
成? 员:公路管理工区办公室全体成员、各养护道班负责人及办公室全体成员。
1.保障系统内各组人员必须的防护、救护用品及生活物资的供给。
2.负责管理车辆的统一调度。
3.负责应急物资的储备和调度使用。
4.负责完成指挥部组长或副组长交办的其它应急工作
任务。
3应急预防和预警
3.1应急预防
3.1.1建立健全各项反恐安保责任制,认真落实各级领导的工作安排。
3.1.2加强与公安、消防、卫生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开展反恐怖救援演练。
3.1.3加强预警监测和信息报告制度,开展反恐怖安保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重点部位的监控,定期进行检查和巡查,做到各类隐患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理。
3.1.4做好抢险救援设备、物资的储备,加强对抢险救援队伍和重要岗位人员业务技能和反恐怖知识的培训,建立反应灵敏、纪律严明、保障有力的高素质的抢险队伍。
3.1.5按照“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本单位干部职工以及社会雇佣、聘用人员的管理教育。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对重点人员的监管,对不可靠的人,坚决调离重要岗位或给予清退。
4.3预警处置
公路管理工区反恐指挥部得到恐怖袭击的预警信息和异常情况报告后,要第一时间向市公路处反恐领导小组报告,同时立即进入实战状态,并做好预案启动工作。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及东部高管处反恐办提出的预防和处置所示、建议及响应级别,积极采取措施,及时、高效、稳妥地处置在我处所辖路段交通基础设施发生或可能发生的恐怖袭击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跟踪动向。
4应急响应
4.1响应级别
交通反恐怖应急响应,根据其应急程度,设若干响应级别。特别重大应急为I级,重大应急为Ⅱ级,较大应急为Ⅲ级,一般应急为Ⅳ级。启动特别重大和重大应急响应时,要向上级领导机关报告。(具体响应级别的设定和报告,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4.2响应条件
下列情况之一,立即向上级管理机构、当地党委、政府报告并根据指示启动相关反恐怖应急预案,开展应急行动:
1.接到自治区交通运输部反恐办、赤峰市公路管理处反恐怖领导小组、属地党委、政府下达的处置反恐怖突发事件及其他应急任务的命令。
2.接到恐怖袭击的预警信息或异常情况报告,赤峰市公路管理处反恐小组决定,或上级领导机关批准需要立即采取措施的。
3.应急范围内的任何部位遭到爆炸、投毒、纵火等各种恐怖袭击破坏之一的。
4.3应急处置
4.3.1恐怖袭击发生后,要在旗党委、政府及赤峰市公路管理处反恐怖处置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组织或配合公安、消防、卫生等部门,迅速开展抢险救援。
4.3.2公路管理工区反恐指挥部,制定抢险方案,采取防控措施,组织抢险队伍、技术人员和机械设备、物质、抢救运输伤员,抢修损毁设施,特别是损毁的公路。
4.3.3在上级部门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有关要求和规定,及时做好新闻宣传和信息发布,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维护社会稳定,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作好善后处理工作。
5后期处理
5.1灾后恢复
5.1.1应急处置结束后,要迅速组织重建工作,尽快恢复交通、恢复生产、恢复秩序,并防止次生灾害和传染病的影响和扩散,预防发生新的事故灾难。
5.1.2做好安抚、安置工作和稳定工作,对恐怖袭击造成的人员伤亡、设施损坏程度,以及造成影响和经济损坏进行全面的调查和评估,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完善机制。
6保障措施
6.1应急保障系统
6.1.1做好反恐怖应急工作后勤保障,以交通部门为重点,以行业为依托,为反恐怖应急工作提供资金、人员和物质保障。
6.1.2建立工区应急岗位自动代位制度,当处反恐领导小组和专项工作组负责人出现缺位时,由副组长、各股室股长接替,接替人自动代位履行职责。
7附则
7.1奖励与责任追究
7.1.1对在反恐怖应急工作和抢险救援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道班和个人,工区将适时进行表彰和奖励。
7.1.2对擅离岗位、玩忽职守、失职渎职和迟报、漏报、瞒报、谎报恐怖袭击信息,造成工作失误和重大损失、影响的责任人,按有关法律、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7.2本预案于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