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类型
1、油罐车由于电源、线路、用电设备及石油气静电故障引发的火情。
2、维修车辆由于操作不当和违章作业引发的火情。
3、油罐车在装油、卸油过程中由于静电作用引发的火情。
4、油罐车由于交通事故碰撞或油品外泄引发的火情。
二、事故应急处理程序
(一)油罐车由于电源、线路、用电设备及石油气静电故障引发的火情
1、油罐车由于电源、线路、用电设备及石油气静电故障引发火情,应立即切断电源,停稳车辆。
2、查看火情部位,初起火源用车载灭火器或石棉被扑救,也可用就近的泥土、沙石、来往车辆的灭火器扑救,同时报警。
3、载油车辆发生火情时,在控制火源的同时,疏散围观人群,条件允许应将车辆移离于人口密集区、危险设施(如煤气、电力等)和重要建筑物等地。
4、火情无法控制,应首先保障人员安全。
(二)维修车辆由于操作不当和违章作业引发的火情
1、维修车辆引发火情,应立即切断维修设备电源。
2、查看火情部位,车场内维修引发的初起火源用车载灭火器、周围的灭火设施、石棉被、泥土、沙石等扑救,路上维修车辆引发火情,也可同时借用来往车辆的灭火器扑救,并报警。
3、维修载油车辆发生火情时,在控制火源的同时,疏散周围人群,条件允许应将车辆移离人口密集区、危险设施(如煤气、电力等)和重要建筑物等地。
4、火情无法控制,应首先保障人员安全。
(三)油罐车在装、卸油过程中由于静电作用引发的火情
1、油罐车在装油、卸油过程中由于静电作用引发火情,应切断电源,关闭装油、卸油阀门。
2、查看火情部位,初起火源用车载灭火器、石棉被、周围的灭火设备、泥土、沙石等扑救。
3、油罐车独立火情威胁储油设备时,应迅速将车辆移到安全距离以外。油罐车以外发生火情时,应迅速将车辆驶离现场。
(四)油罐车由于交通事故引发的火情
1、油罐车由于交通事故引发火情,应停稳车辆,切断电源。
2、查看火情部位,初起火源用车载灭火器或石棉被扑救,也可用就近的泥土、沙石、来往车辆的灭火器扑救,同时报警。
3、如果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事故引发对方车辆出现火情,应迅速驶离现场或隔离火源。油品外泄引发的火情,在扑救的同时,设法制止泄漏,隔离火源,疏散围观人群。
4、火情威胁到人员、危险设施(如煤气、电力等)、重要建筑物等的安全时,可先行移离事故现场。
三、禁止用水扑救油罐车火情事故。
四、“火情事故应急预案”优于其他应急预案实施。
GPS设备使用管理制度
GPS车辆监控系统是现代物流企业管理车辆、提高车辆利用效率的有效手段;通过对车辆运行的过程监控,做到对车辆的强化管理;为保证车辆监控设备的正常运转,特制定GPS设备使用管理制度,内容如下:
一、驾驶员应熟知GPS设备的安装位置。特别要注意勿将水、油等液体洒到设备上,以免造成设备腐蚀、烧坏。
二、驾驶员是GPS设备保管及保障设备正常连接使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其使用和保管。
三、驾驶员出车前必须检查设备GPS系统状况,查看指示灯是否正常闪烁;若发现设备故障,应立即上报GPS系统监控人员。
四、车辆在运行过程中(装卸油期间、抛锚等情况除外),不得将设备电源关闭,保证GPS定位和GSM通讯信息传递畅通。
五、严禁将对卫星信号接收产生干扰的任何物品放至GPS天线处,扰乱信号接收。
六、严禁驾驶员私自移动或拆装设备。
七、驾驶员违反上述第三、四、五项规定,致使信号接收中断的,违反一次,处罚金100预案;累计三次(含三次),将做出待岗处理。(以GPS监控人员记录为准)
八、驾驶员违反上述第六项规定,除做出待岗处理、按照公司有关管理制度进行处罚外,还须令其恢复原状,其费用全部由责任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