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救援工作要求及救援系统


 一、应急救援工作要求

  安全生产,重在防患于未然。同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对于最大限度地减小和降低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也是至关重要的。对此,安全生产法作了明确的规定。

  1.对各级政府的应急要求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必须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本地区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

  2.对企业的应急要求

  企业必须建立应急救援组织、落实应急救援人员、配备相应的器材和设备。《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生产经营规模较小,可以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的,应当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应当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

  3.事故报告制度

  事故发生后,现场有关人员必须立即报告;企业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必须迅速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对事故的情况,任何有关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瞒报、谎报、不报。

  《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上报事故情况。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对事故情况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4.事故抢救规定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接到重大事故报告后,必须立即赶到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抢救;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支持、配合事故抢救,并提供一切便利条件。《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负责人接到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赶到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抢救

  二、事故应急救援系统

  由于自然灾害或人为原因,当事故或灾害不可避免的时候,有效的应急救援行动是惟一可以抵御事故或灾害蔓延并减缓危害后果的有力措施。因此,如果在事故或灾害发生前建立完善的应急救援系统,制定周密的救援计划,在事故发生时采取及时有效行动,事故后做好系统恢复和善后处理,可以拯救生命、保护财产、保护环境。

  应急救援系统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主要内容:

  (1)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2)应急救援预案(或称计划);

  (3)应急培训和演习;

  (4)应急救援行动;

  (5)现场清除与净化;

  (6)事故后的恢复和善后处理。

  1.应急救援系统的组织机构

  应急救援系统的组织结构包括:

  (1)应急指挥机构———协调应急组织各个机构运作和关系;

  (2)事故现场指挥机构———负责事故现场应急的指挥工作、人员调度、资源的有效利用;

  (3)支持保障机构———提供应急物质资源和人员支持的后方保障;

  (4)媒体机构———安排媒体报道、采访、新闻发布会;

  (5)信息管理机构———信息管理、信息服务。

  各机构要不断调整运行状态,协调关系,形成整体,使系统快速、有序、高效地开展现场应急救援行动。

  2.应急救援预案

  要保证应急救援系统的正常运行必须事先制定一个应急救援预案(又称应急计划),用计划指导应急准备、训练和演习,乃至迅速高效的应急行动。

  (1)对可能发生的事故进行预测和评价;

  (2)人力、物资等资源的确定与准备;

  (3)明确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

  (4)设计行动战术和程序;

  (5)制定训练和演习计划;

  (6)制定专项应急计划;

  (7)制定事故后清除和恢复程序。

  3.应急训练和演习

  训练和演习可以看作应急预案的一部分或继续。它是通过培训和演练,把应急预案加以验证和完善,确保事故发生时应急预案得以实施和贯彻。主要目的是:

  (1)测试预案和程序的充分程度;

  (2)测试紧急装置、设备及物质资源供应;

  (3)提高现场内、外的应急部门的协调能力;

  (4)判别和改正预案的缺陷;

  (5)提高公众应急意识。

  4.应急救援行动

  发生火灾、爆炸和有毒物质泄漏等紧急情况时,所采取的营救与疏散、减缓与控制、清除与净化等一系列的行动都是应急救援行动。应急行动需要以下资源的支持和保障:

  (1)人力资源;

  (2)物资与设备;

  (3)个人防护装备。

  首要的应急行动是确定现场对策,即应急行动方案:

  (1)现场初始评估;

  (2)危险物质的探测;

  (3)建立现场工作区域;

  (4)确定重点保护区域;

  (5)行动的优先原则;

  (6)增援梯队。

  5.事故现场的清洁与净化

  对现场中接触污染的员工和应急队员必须进行清洁净化,例如对化学品及放射性物质污染的清洁净化。净化的方法主要是稀释、处理、物理去除、中和、吸附和隔离等。

  此外,还要考虑伤害和医疗前的净化、分类及处理。设备的清洁也是应急行动的一个环节,在事故发生后要对被污染的仪器和设备进行清洁、清理。

  6.事故后的恢复

  在应急救援行动结束后必须对系统进行恢复,而且尽快恢复最重要。恢复活动主要包括:

  (1)现场警戒和安全;

  (2)清洁;

  (3)对从业人员提供帮助;

  (4)对破坏损失的评估;

  (5)保险的索赔;

  (6)事故调查;

  (7)重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