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方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是《安全生产法》的一项重要要求。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方案能在安全事故发生时,有效防止事故的继续扩大,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对环境的危害,是控制事故和消灭事故的有效手段。下面就如何编制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方案谈一些体会。
1 确定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
有关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工作的性质,确定管辖范围内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包括各种常见原因引发的事故(如火灾、暴雨、人身伤害等)和不可抗拒的原因引发的事故(如:破坏性地震等)。
2 确立应急救援的原则
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原则是尽快、有效地防止事故继续扩大,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对环境的危害;在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要防止发生新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 编制各类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方案
3.1 建立应急救援组织
(1) 确立指挥长。应急救援组织的指挥长应由单位行政一把手担任,全面负责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行政副职担任副指挥长,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应急救援组织工作。
(2) 确立现场指挥。现场指挥一般应由现场值班最高领导担任。在指挥长、副指挥长到达事故现场前,现场指挥应统一指挥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并将事故情况报告给指挥长、副指挥长。
(3) 确立各部门职责。各类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方案编制部门即是本事故应急救援的主管部门,主管部门要做好有关部门的应急救援协调工作,同时要明确各职能部门在应急救援工作中的职责和作用。
(4) 建立救援队伍。现场值班人员是救援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充分发挥前沿战斗堡垒的作用,同时应明确兼职应急救援队伍的组成及人员,做到招之即来,来之能战。
(5) 确定通信联络方式。将应急救援组织内部上至指挥长,下至最基层人员的联系电话,应急救援物资保管地点及人员的联系电话,以及单位所在地政府应急救援组织的电话、安全管理监督机构的电话、火警电话等进行汇总,发至组织内所有成员备用。
3.2 确立应急救援的方法和措施
应根据事故性质的不同,确立事故处理前期、中期、后期的处理方法和措施。
(1) 事故处理前期。现场值班人员是这个时期事故处理的中坚力量。应根据现场情况,采取各种措施防止事故扩大或蔓延,并立即向单位领导汇报,及时通知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到现场增援。必要时要立即派人疏散周围群众(居民)。
(2) 事故处理中期。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如专职消除队、兼职防汛民兵等)是这个时期事故处理的中坚力量,要和现场值班人员密切配合,从事故现场的关键环节着手、迅速控制或消灭事故。
(3) 事故处理后期。要采取措施,彻底消除事故发生或扩大的原因,严密监视事故现场,克服侥幸、麻痹思想,严防事故死灰复燃。要采取措施,保护好事故现场,便于事故分析和调查。
3.3 应急救援物资的准备
应根据事故性质和发生事故的几率,购置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数量要适当,并妥善保管,以备急用,如防汛抗灾方案中要准备潜水泵、电缆盘、铁锨、编织袋、雨衣、胶鞋等。
4 应急救援方案的培训、演练和完善
(1) 各类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方案主管部门应将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应急救援方案的演练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定期对有关人员进行培训,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演练。
(2) 对应急救援方案的演练结果要进行评价。要针对演练中暴露出的问题和不足制定出整改措施,对原应急救援方案进行补充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