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风暴雨雷击应急处理作业规程


1 目的
规范台风或暴雨、雷电应急处理工作,保证顾客生命、财产安全,有效防止损失。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管理服务区域。
3 职责
3.1 公司成立三防指挥小组,统一指挥各部门的防范准备工作。
3.2 公司各部门(管理处)根据天气预报和公司通知,及时而有效地组织和实施应急工作。
3.3 各岗位员工根据工作安排,负责各自管理服务区域的应急处理。
4 工作规程
4.1 当市气象台发布黄色台风、暴雨或强雷电信号后,管理处应:
4.1.1 管理处主任应负责整个小区应急工作指挥调度。
4.1.2 客服主管以通知或广播的形式温馨提示业主(客户):
a) 通报天气最新情况、变化趋势以及紧急电话号码和急救常识;
b) 切勿逗留在房屋、工地、树下、电线杆、围墙等危险区域周围;
c) 搬走阳台、窗台上的可移动物品(如花盆),对于不能移走的(如空调等)应检查加固;
d) 关闭门窗并检查门窗是否牢固,发现问题紧急修理;检查玻璃是否破裂或松动,若是则贴上胶带;
e) 加固户外招牌、霓虹灯、临时搭建物,防止倒塌,并切断户外电源;
f) 把车辆停入室内停车场(库)或安全地带。
4.1.3 客服人员应检查楼宇的预防措施是否做好,若仍有安全隐患,应立即通过电话、对讲、上门等各种途径通知相关人员及部门尽快处理。
4.2 当市气象台发布红色台风、暴雨或强雷电信号后,管理处应:
4.2.1 所有员工取消休假、到岗待命。
4.2.2 管理处主任应负责整个小区应急工作的指挥调度.
4.2.3 主任助理应检查应急工具(包括雨衣等)、所有通讯设备(电话和对讲机等)、急救药箱(消毒止血药等),确保齐全可靠使用。
4.2.4 客户主管应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途径密切注意天气变化、市三防办通知和公司紧急安排,做好传达工作,准确完整地回答客户的查询。
4.2.5 管理处主任应将管理处所有员工以及清洁工、绿化工予以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可分为房屋、外围和设备等几个小组,对小区进行全面检查:
房屋组应:
a) 绑紧或临时拆除所有悬挂物或高处可移动物体;
b) 巡查并关紧各栋楼内所有公用楼道以及受托管理的房屋(如空置房、杂物房等)门窗,不能关紧或已损坏的要立即修理或绑紧;
c) 疏通所有地下室(包括停车库、仓库等)排水管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地面雨水涌入,并准备沙包、水桶,以防万一。
外围组(含清洁工、绿化工)应:
a) 检查围墙(挡土墙)的结构安全,必要时在2米外用绳子简单围起来,并做好警告标识;
b) 检查室外供电线路和室内可能淋雨的电线电器,切断不必要的室外供电;
c) 检查室外招牌、霓虹灯、临时搭建物、建筑工地和其它危险区域,通知所有(负责)人检查加固;
d) 加固或用绳索捆好所有树木、标识警示牌和宣传栏等;
e) 将室外可移动物体(如垃圾筒、果皮箱、指示牌等)移至室内;
f) 及时清理城区道路沙井盖杂物,保证排水畅顺;安全及时处理低洼地带水涝情况;
g) 处理可能阻碍交通的情况(如道口停放车辆等),做到及时有效疏导道路;
h) 注意加强治安防范,防止有人趁火打劫。
设备组:
a) 做好设备(配电房、电梯、水泵、发电机等)机房的防水措施,随时准备切断供电,以防漏电短路;
b) 准备排水工具,如潜水泵等;
c) 检查天线稳固,及防水安全;
d) 检查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确保有效运行;
e) 检查设备(排污泵),确保能正常运转。
4.2.6 管理处主任应及时汇总情况,将存在的问题立即口头报告公司安委办,重大安全隐患直接向公司领导报告。
4.3 当市气象台发布黑色台风、暴雨或强雷电信号后,公司三防指挥小组成员应到公司本部值班,注意天气变化趋势、巡视收集管理处预防和损失情况,统一指挥调度。
4.4 台风袭击过程中,管理处全体员工在保证人身安全的情况下坚守岗位(重要设备房和其它重要地方必须有人看守),及时向管理处主任汇报情况、保持联系;管理处主任要灵活调度、保证随时能组织人员抢险抢修。
4.5 台风或暴雨、雷电信号解除后,管理处应:
4.5.1 立即检查并统计受损情况、清理场地;对有严重安全隐患的问题立即处理,并报告公司领导。
4.5.2 总结情况,将损失情况填写在《紧急突发事件报告》上。
5 相关文件和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