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事故应急救援体系的建设


  随着近年来我国化学工业的迅速发展,生产装置的日益大型化、复杂化,如何预防和阻止重特大化学事故的发生,积极实施有效的化学事故应急救援,尽可能地避免和减少损失已成为当务之急。我国政府和相关部门、企业在这方面做了大量的卓有成效的工作。
  1994年,原化工部制定并颁布了《化学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办法》(化督发[1994]597号),1996年,原化工部和国家经贸委联合印发了《关于组建“化学事故应急救援系统”的通知》(化督发[1996]242号),成立了全国化学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和按区域组建的8个化学事故应急救援抢救中心。1998年,“化学事故应急救援系统”更名为“国家经贸委化学事故应急救援抢救系统”,由国家经贸委领导,该系统由“国家经贸委化学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国家经贸委化学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b办公室”和8个“国家经贸委化学事故应急抢救中心”组成(见本刊加02年第4期)。
  1997年,公安部消防部队在全国30个重点城市成立了消防特勤队伍,配备了比较先进的装备和器材,建立了一支化学事故应急救援现场抢救的重要力量。人民解放军中的防化兵也配有比较完善的装备和器材,是实施化学事故应急救援的专业部队。
  1991年,上海市颁布了《上海市化学事故应急救援办法》,建立了我国第一个地方性化学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并在实际应用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去年颁布实施的《安全生产法》和《职业病防治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以及《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等,对化学事故应急救援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和要求。
  另外,我国大型的石油化工企业如中国石油、中国石化等都组建了自己的一套具有针对性的化学事故应急救援体系,拥有装备精良、训练有素的专业队伍。
  但是,由于化学事故应急救援系统是一项涉及面广、专业性强的工作,靠某一个部门或单位是很难独立完成的,必须把各方面的救援力量整合起来,密切配合、协同作战才能迅速、有效地组织和实施应急救援。从总体上讲,我国目前尚缺乏完善的体系和管理制度对上述各种应急救援力量进行有效整合,因此建立和健全我国的化学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势在必行。
  根据笔者理解,一个完整应急救援体系应包括下述几个部分:

  一、应急救援原则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立足防范,认真落实应急措施;实行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区域为主,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现场急救与信息服务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利用现有的应急救援基础,完善工作体系,建设责任明确,反应灵敏,指挥有力,快速有效的化学事故应急救援系统。

  二、组织体系

  按照国务院关于各类突发事件原则上由当地政府负责处理的精神,国家化学事故应急救援体系设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企业5级应急救援组织体系,根据事故影响范围和事故后果的严重程度,分别由不同层次的应急救援指挥部门负责救援工作的组织实施。该体系依托政府各部门在各级行政区域设立的组织系统,体系完整,能够逐级实施领导管理,覆盖全境,责任明确,适应化学事故点多、面广,救援工作应急性强,以当地救援为主的特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设立本辖区化学事故应急救援委员会。委员会由辖区政府主要领导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安、国防科工委、环保、卫生、交通、财政、邮政、劳动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人员组成。化学事故应急救援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1.统一领导和协调本辖区内的化学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组织制定本辖区内化学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实施办法等规章;
  3.组织制定和实施本辖区化学事故应急救援计划;
  4.指导和协调本辖区重大化学事故应急救援,及时向上级相关部门汇报事故救援情况。

  三、技术支持体系

  1.信息技术支持体系。由国家化学品登记注册中心和各省(市)地方登记办公室组成的危险化学品登记网络,结合国家实行危险化学品登记制度,建立包括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企业动态信息的数据库,为国家和地方的化学事故应急救援准备和救援行动提供信息支持,提供24小时国家化学事故应急咨询热线服务,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提供技术、信息支持。
  2.现场救援技术支持体系。加强应急救援队伍与应急装备建设,促进各种救援力量的有效整合。完善国内消防特勤队伍的建设,购置先进的灭火车辆、侦检设备、防护器材与通讯设备等;完善目前的化学事故应急救援队伍,购置先进的化学事故应急救援车辆、急救设备、防护器材与通讯设备;充分发挥总参防化部队的作用,完善防化设备,增强应急力量。
  3.专家库系统。根据地域分布,聘请包括安全、消防、卫生、环保等在内的各类专家,定期进行考核和资格认证,保证其化学事故应急咨询时的权威性和时效性,必要时就近专家可赴现场指导应急救援工作。

  四、应急预案体系

  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制定、修订、实施各辖区内的化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建立各级化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系统。根据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

  五、培训机制的建设

  定期对各级应急指挥人员、管理人员、现场救援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对普通民众、在校学生等进行应急知识培训,根据不同培训对象,采用不同的培训教材。

  六、法律法规体系

  法律法规体系的完善是国家化学事故应急救援体系正常运转的基本保证,因此有必要制定一部化学事故应急救援管理条例。通过该条例的制定,建立一套明确的机构和经费管理机制,规定各方责任,可有效快速地处理事故,确保体系的正常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