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实施与管理


第一章?应急救援预案编制
一、化学事故应急救援及应急救援预案的概念与编制原则
1、化学事故应急救援
化学事故应急救援是指危险化学品由于各种原因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其它较大社会危害时,为及时控制危险源,抢救受害人员,指导群体防护和组织撤离,消除危害后果而组织的救援活动。
2、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指针对重大危险源或关键部位可能发生的事故(包括:化学的、物理的)而预先制订的对策方案。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又名“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预案”、“应急计划”、或“应急预案”。“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有3方面的含义:即事故预防、应急处理、抢险救援。
3、编制应急救援预案目的
⑴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⑵采取预防措施使事故控制在局部,消除蔓延条件,防止突发性重大或连锁事故发生;
⑶能在事故发生后迅速有效控制和处理事故,尽力减轻事故对人、财产和环境的影响。
4、制定预案的依据
⑴《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职责; 安全生产法第六十八条、六十九条规定,对县以上各级政府及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均应建立应急救援预案。
⑵《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五章第四十九条—--五十三条,对政府、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救援预案做了详细的规定和要求。
其中,对企业制定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报备工作和政府的指挥领导都有具体要求。
⑶《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⑷《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第17号)
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和《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安监管危化[2004]43
号。
由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于2009年5月1日起施行。该令第七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根据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因此今后的预案编制主要依据是(AQ/T9002-2006)。
5、应急工作原则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的总原则是:“预防为主,防救结合”。该原则从二个方面去体现。一是从事故预防的角度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突出“提高系统的安全保障能力”和“将事故控制在局部”这两个关键点;二是从事故发生后损失控制的角度制定应急预案,并突出“及时进行救援处理”和“减轻事故造成的损失”两个关键点。
企业应做到居安思危,预防为主。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对重大安全隐患进行评估、治理,努力减少未遂事件的发生,常抓不懈,防患未然。增强忧患意识,坚持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除此之外还应遵循以下原则:
1)依法规范,加强管理原则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企业(主管部门)管理制度,在应急工作中,本着对国家、社会、企业、员工和公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加强应急管理,使应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2)统一领导(指挥)、分级负责原则
预案编制完成后,应经过编制单位领导审查,有关部门的领导和专业人员参与审查会签,主管领导审定后,按分级原则由企业或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签发并以文件形式下发执行。
不同的企业、装置、区域由于生产、使用、储存的危化品物质的不同,它所发生的事故类别是不同的,但都可能具有多种危险源,且又有发生多类事故的可能,因此在建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体系时,应遵循综合启动、统一指挥的原则。综合启动主要是考虑到事故的发生往往伴随多种类别事故同时发生或伴生,以及有可能造成事故进一步扩大的情况,因此需要综合启动多种方案;统一指挥则要求每一个预案都要有实施预案的指挥人,都要有火灾扑救、泄漏处理、抢险救护、警严疏散,物质供应、通讯联络、生活后勤等方面的责任单位和负责人,做到统一指挥、分工协作。统一指挥是应急救援预案的核心,是保证预案顺利实施的组织保证。
实行应急分级负责管理制度,主要是落实各级安全职责,充分发挥各级应急机构的作用
3)科学性与实战有效性原则
制定预案必须以科学的态度,实行领导、专家、技术工人相结合组织原则。在全面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分析、研究、论证,编制出科学、完善的应急预案。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一定要有针对性、实战性、有效性。
①设想发生事故的主体应是本企业具体的工艺、设备、物料;
②其抑制措施应是本企业技术上、物质上可以承担的;
③其救援技术力量(主要指气防急救、医疗救护、火灾扑救等),应是本企业或社会上实实在在的救援实体。
这是确保预案演练真实有效,乃至真正发生重大事故时,可以有条不紊展开救援的基础保证。
4)以人为本,减少危害的原则
把保障员工和周边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作为首要任务,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最大限度的减少事故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5)整合资源,协同应对原则
整合企业(单位)现有的应急资源,充分利用社会应急资源,实现组织、资源、信息的有机整合,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二、应急预案的分类与分级编制
1、分类制订
分类制订是为了有利于针对不同类别、性质事故而采取相应的预防、风险控制措施。
分类编写指的是按综合应急预案(总体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个体预案)三个类别来编制。
⑴综合应急预案是从总体上阐述处理事故的应急方针、政策、应急组织结构及相关应急职责,应急行动、措施和保障等基本要求和程序,是应对各类事故的综合性文件。
是企业应急救援预案的总纲,按国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并结合企业安全生产实际编制。生产规模较小、危险因素少的单位综合应急预案可以和专项应急预案合并编制。
⑵专项预案是针对具体的事故类别、危险源和应急保障而制定的计划和方案。
专项预案是综合预案的组成部分和附件;在编写过程与总体预案有二大不同。一是在章节上可适当简化;二是在处理措施的原则上更加具体,更具针对性。
专项预案主要有以下4类:
①工业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如:
危险化学品重大泄漏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水体污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放射性事故应急救援预。;
②公共卫生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略)
③自然灾害应急救援预案。如:
地震应急救援预案;
洪汛应急救援预案;
滑坡应急救援预案。
④社会安全应急救援预案。
公共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
恐怖袭击事件应急救援预案。
⑶现场处置方案是针对具体的装置、场所和设施、岗位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
如果某企业已有综合或专项预案,则现场处置方案公共部分篇章可以简化,重点突出控制、救援方面的措施,其措施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更加具体。如:使用何种器材、何种物品、何部位、何设施、何单位或何人承担等。二是所采取的措施具有可行性。如:物质上、技术上在本单位或本地区有保证。
如果企业规模较小,本单位综合预案和专项预案可并编写。
2、分级制定
⑴一般来说,综合预案和专项预案由公司或分公司组织工艺、设备、安全专业人员集体编写,规模大的单位应采取分级编写的原则;现场处置预案可由车间组织人员编写,复杂、危险工艺也可分级组织编写。总之应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决定采取何种组织方式。
⑵分级制定的原则:一要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二要要根据重大危险源的界定;三要根据事故发生后,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和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四要根据抢险救援的难度大小来界定。

⑶专项或现场处置预案一般可分为三个级别
①一级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即具有重特大火灾、爆炸、中毒事故发生的危险,并可能对周边社区造成重大环境影响,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一级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由公司组织,各部门、各单位参与制订。由公司(总厂)发布实施,并报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
②二级重大或一般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具有重大或一般火灾、爆炸、中毒事故发生的危险,并可能对企业内部环境造成影响,造成重大或一般人员伤亡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该应急预案由各二级单位(厂或分厂)组织编写并报公司(总厂)生产、机动、安全环保(含消防、职防)、保卫等部门审查并会签,由各单位发布实施,并报公司备案。
③三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生产、贮运过程中能造成异常的危化品各类事故处理预案称为三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该预案一般由车间或工段自行编制或纳入各装置和部位的操作规程中,作为岗位练兵的重要内容及操作过程事故处理的准则和依据。
三、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
1、综合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
1.1总则
1.1.1编制目的
1.1.2编制依据
1.1.3适用范围
1.1.4应急预案体系(本单位研究编排的综合、专项、现场处置预案体系结构)
1.1.5应急工作原则
1.2危险性分析
1.2.1生产经营单位概况(主要包括:名称、地理位置、人数、单位性质;主要原材料、产品、副产品、伴生物及数量;重要设施、目标、重大危险源、场所和周边布局情况)。
1.2.2危险源与风险分析(分析过程可另外进行,预案主要列出分析结果)。
1.3组织机构及职责
1.3.1应急组织体系(结构、单位、人员,用结构图形式表示)
1.3.2指挥机构及职责(总指挥、副总指挥、成员单位、应急小组)
1.4预防与预警
1.4.1危险源监控(本单位采取的方式、方法及预防措施)
1.4.2预警行动(包括:报警的条件(如火灾、物料泄漏)、向何处报警、报警的方式(如岗位、调度)和信息发布程序)。
1.4.3信息报告与处置
包括:24小时职守电话信息接受和通报程序;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报告的流程、内容和时限;通报事故信息的方法和程序。
1.5应急响应
1.5.1响应分级
针对事故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单位控制事态的能力,将事故分级,按分级负责的原则明确应急响应级别)
1.5.2响应程序
根据事故大型和发展态势,明确应急指挥、应急行动、资源调配、应急避险、扩大应急等响应程序。
1.5.3应急结束
明确应急终止条件。应急结束后应做好以下工作:事故情况上报;需向事故调查主移交的事项;应急救援总结。
1.6信息发布
明确发布部门,发布原则。
1.7后期处置
主要包括:清消污染物、恢复生产、善后赔偿、应急效果和能力评估和应急预案的修订等。
1.8保障措施
1.8.1通讯与信息保障
包括:单位人员的联系方式,并应有备用方案;信息通信系统及维护方案,确保应急信息畅通。
1.8.2应急队伍保障
包括:消防、气防、矿山救护、医疗救护、工程应急等单位和人员。
1.8.3应急物质装备保障
包括:类型、数量、性能、存放位置、管理责任人及联系方式。
1.8.4经费保障
明确经费来源、使用范围、数量和监督管理措施,保障应急时经费及时到位。
1.8.5其它保障
包括:交通运输、治安、技术、医疗、后勤等保障。
1.9培训与演练
1.9.1培训
包括:培训计划、方式与要求。涉及到社区和居民的要做好宣教与告知工作。
1.9.2演练
包括:演练的规模、方式、频次、范围、内容、组织、评估、总结等,编制演练计划。
1.10奖惩
明确奖励与处罚的条件和内容。
1.11附则
1.11.1术语与定义
1.11.2应急预案备案(按管理权限)
1.11.3危害和更新(对预案定期进行评审、持续改进)
1.11.4制定与解释(明确预案制定与解释的部门)
1.11.5应急预案(明确实施的具体时间)
2、专项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
2.1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在危险源评估的基础上对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发生季节或时机及严重程度进行确定。(也可借用评价机构的评价结果)
2.2应急处置基本准则
明确处理事故应遵循的原则。如:先救人,再救火,或救火与救人同时原则;
气体火灾在未有效切断泄漏源的情况下,不得先灭火原则;
立足自救,依靠外援但不依赖外援的原则;
经济效益服从社会效益的原则;
情况紧急有发生火灾爆炸危险的情况下,现场负责人有紧急停运装置、紧急疏散人员,在汇编的权利等。
2.3组织机构及职责
2.3.1应急组织体系
用结构图形式表示构成单位、人员
2.3.2指挥机构及职责
指挥、副总指挥、各成员单位、各应急小组和主要负责人和人员的具体职责。
2.4预防与预警
2.4.1危险源监控(本单位采取的方式、方法及预防措施)
2.4.2预警行动(包括:报警的条件(如火灾、物料泄漏)、向何处报警、报警的方式(如岗位、调度)和信息发布程序)。

2.5信息报告程序
主要包括:确定报警系统及程序;确定现场报警方式,如对讲电话、拨号电话、手机、警报器等;确定24小时通讯联络方式,如调度室、值班室、办公室等方式;明确相互认可 的通过、报警形式和内容;明确应急反应人员向外求援的方式;其它约定的联络方式。
2.6应急处置
2.6.1响应分级
针对事故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单位控制事态的能力,将事故分级,按分级负责的原则明确应急响应级别)
2.6.2响应程序
根据事故大小和发展态势,明确应急指挥、应急行动、资源调配、应急避险、扩大应急等响应程序。
2.6.3处置措施
针对本单位事故类别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危险性,知道。制定应急处置措施。如:危化品、煤矿瓦斯火灾、爆炸,矿山透水、中毒等事故应急处置措施。(这一条与综合预案是不同的)
2.7应急物质与装备保障
明确应急处置需要的物质与装备数量、管理和维护、正确使用等。
3、现场处置方案主要内容
3.1事故特征(此条区别于综合、专项预案)
主要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事故类型;事故发生的区域、地点或装置名称;事故可能发生的季节和造成的危害程度;事故前可能出现的征兆。
3.2应急组织与职责
主要包括:
1)基层单位自救组织形式及人员构成情况;
2)应急自救组织机构及人员的具体职责,应与本单位或车间、帮助人员岗位职责紧密结合。
3.3应急处置
主要包括:
1)事故应急处置程序。根据可能发生事故类别及现场情况,明确事故报警、应急措施启动、应急救护人员的引导、事故扩大同企业应急预案的衔接程序。
2)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针对可能发生的火灾、爆炸、危险化学品泄漏、坍塌、水患、机动车辆伤害等,从操作措施、工艺流程、现场处置、事故控制,人员救护与疏散、消防、现场恢复等方面制定明确的应急处置措施。
3)报警电话及上级管理部门、相关单位联络方式和联系人,事故报告的基本要求和内容。
3.4注意事项
主要包括:
1)佩戴个人防护器具方面注意事项;
2)使用抢险器材方面注意事项;
3)采取救援对策或措施方面注意事项;
4)现场自救和互救方面注意事项;
5) 现场应急处置能力确认和人员安全防护方面注意事项;
6)应急救援结束后的注意事项;
7)其它需要注意的事项。
4、附件
1)有关部门、机构或人员的联系方式;(多种联系方式,主要及时更新)
2)重要物质装备的名录或清单;(名称、型号、数量、存放地点和联系电话、联系人等)
3)规范化格式文本
4)关键的路线、标识和图纸。主要包括;
⑴警报系统分布及覆盖范围;
⑵重要防护目标一览表、分布图;
⑶应急救援指挥位置及救援队伍行动路线;
⑷疏散路线、重要地点等标识;
⑸相关平面布置图纸、救援力量分布图等。
5)相关应急预案目录(上下衔接的和相关的)
6)有关协议或备忘录(医疗、工程、物资、车辆等应急支援协议与备忘录
四、编制应急预案应关注的一些问题
1、关于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建立
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与一般的事故救援,在组织上是有区别的。一般的事故预案只要通过消防、急救专业队伍成立前沿指挥部,在基层、岗位的配合下即可完成事故救援工作。而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是由应急救援总指挥部进行统一指挥。在总指挥部的建立过程应充分注重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指挥部的选址要在预案中予以明确,选择的条件与依据应遵循以下原则:一要根据当地的不同季节主导风向,至少选择两个点,分别坐落在预案主题对象的上风向;二是指挥部设置点应本着贴近前沿,有利指挥,交通便捷原则;三是指挥部选点应以环境气样监测为科学依据,设立在火灾、爆炸波及范围的外围和国家规定的作业区域有毒物质最高容许浓度以下的安全区域。
2)指挥部的总指挥、副指挥必须予以明确,做到统一指挥,分工合作。总指挥负责决定是否启动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下达启动预案的指令,批准现场救援方案,统一指挥前线施救工作,下达人员撤离命令,组织召开重大救援具体方案的讨论,并决策批准。总指挥因故不能行使总指挥职权时,由主管安全、生产/机动的副总指挥依次行使总指挥职责。
3)指挥部应有明显的标识,架设有线指挥联络电话或配备专用的对讲话机。
4)指挥部各级指挥人员应佩带明显的标识.
2、关于事故报警
1)事故报警应在当班班长的指挥下进行做到三准。即:事故发生地点要准。一般应准确到装置、罐区、码头、加油站,应具体到路名、路段等;事故性质要准。如:火灾、爆炸、泄漏、有无人员伤亡或中毒;事故介质要准。如:汽油、氨、甲醇、石油液化气等。
2)事故报警的顺序
发生重、特大事故,一般来说向消防、气防、医疗急救、调度室报告,几乎都是在事故发生后的第一时间进行的。但由于事故发生的性质不同,报警的顺序还应有所区别。如;发生急性中毒事故则应首选向气防、医疗急救报警;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则应首选向消防、气防报警。这里需要强调二点:一是任何事故的发生都必须立即向企业的调度部门报告;二是要杜绝事故发生后,先向本单位领导逐级报告,再向消防、医疗急救报警的谬误,以免导致错失战机。
3、环境监测对实施救援行动的作用
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后,应迅速开展对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在空气中的浓度监测。其检测的结果是现场实际确定分级警界区域的科学依据;是抢险、救援、现场操作人员佩戴何种防护器具的科学依据;是指挥部下达“人员应急疏散令”的科学依据。有条件的企业在预案编制中应对监测机构做出明确的责任界定,没有条件开展这项工作的企业应请求政府环境、卫生监测机构提供技术服务。划分依据主要考虑两个方面:一是发生爆炸的可能性。一般按物质爆炸下限的80%、40%、20%、低于5%考量。二是发生职业中毒的可能性。一般按人体吸如后发生急性重度中毒、轻度中毒、等于或超过国家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低于职业接触限值或未检出有害物质考量。
1、如:发生氨泄漏时其警戒区域为
①一级警戒区为当氨在空气中浓度达到3500mg/m3时,除执行
特殊紧急任务并配备有完善的个体防护人员外所有人员撤离现场;
②二级警戒区为当氨在空气中浓度达到1000mg/m3—1750 mg/m3时,除配备有完善的个体防护抢险人员外,其它人员一律撤离;
③三级警戒区为当氨在空气中浓度达到30mg/m3以上时,除佩戴呼吸器或滤毒罐的前沿指挥部抢险人员,岗位操作人员外,其它人员不准进入。
2、如发生液化气泄漏时其警戒区域为
①一级警戒区为可燃气在空气中浓度达到1.2%(V),此时应全部人员撤离现场;
②二级警戒区为可燃气在空气中浓度达到0.8%(V),此时除前线抢险人员外,其它人员一律撤离;
③三级警戒区为可燃气在空气中浓度达到0.4%(V),此时除前线指挥部人员和作业部操作人员,其它人员一律不准进入。依此作为防火、防爆分级警戒区域。
4、岗位自救和社会救援二者之间的关系。
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初期自救,现场岗位第一时间实施自救是极其重要的工作,是无可替代的应急措施。社会救援体现的是政府统一指挥,协同作战的社会救援行动。企业应尽一切努力积极开展自救,树立以自救为主、依靠外援但不依赖外援的主体姿态。

5、控制、抢险物资的储备与供应控制与抢险物资的储备与供应,是危险化学品重大事故发生以后能否迅速控制危害的物资基础,这些物资主要有各类个体防护器具、堵绝设施和工具、中和剂、药剂等。预案编制中把这些问题考虑进去,责任到单位,可以起到平时有备,战时保供的作用。
第二章 应急预案的管理
一、应急预案编制和修订
1、编制依据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结合本单位的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情况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2、编制要求
1)生产经营单位风险种类多、可能发生多种事故类型的,应当组织编制综合应急预案。其内容应包括: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事故预防及应急保障、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
2)对于某一种类的风险,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制定专项应急预案。其内容应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保障等内容。
3)对于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岗位,生产经营单位应制定重点工作岗位的现场处置方案。其内容应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处置程序、应急处置要点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4)生产经营单位的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之间应相互衔接,并与所涉及的其他单位的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3、修订与更新
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每三年修订更新一次。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及时修订更新:
1)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发生变化的; 
2)相关部门或单位隶属关系、经营方式、人员发生较大变化的;
3)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或职责调整的;
4)应急预案涉及的重大危险源、预防措施、生产工艺、设施设备等变化的;
5)应急预案管理部门或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要求修订的。
二、应急预案评审和发布
1、预案评审
1)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本单位应急预案进行评审。
2)应急预案评审人员应当包括应急预案涉及的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和有关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方面的专家。评审专家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负责抽选。
3)评审或论证应当形成书面纪要并附有相关人员名单。
2、评审依据
参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印发的《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指南(试行)》执行。
3、预案发布
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评审或者论证后,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公布。
三、应急预案备案和管理
1、应急预案备案
1)各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均应在批准实施后30日内办理备案手续。
2)中央驻皖企业中,无行业主管部门的,其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抄送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其所属单位的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抄送所在地设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有行业主管部门的,其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抄送省直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其所属单位的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抄送所在地设区市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3)生产经营单位中涉及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应急预案备案按以下原则办理:
①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单位的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报所在地设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②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的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按照隶属关系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③其他涉及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生产经营单位,其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按照隶属关系报所在地县级以上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④煤矿企业的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除按照隶属关系报所在地县级以上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外,还应当抄报所在地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⑤生产经营单位首次申请应急预案备案,应当提交《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应急预案评审或者论证意见、应急预案文本及电子文档。
⑥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审查备案有效期为3年,自备案登记之日起计算。生产经营单位应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安全监管部门提出续期审查备案申请,并提交《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最新的应急预案评审或者论证意见、应急预案管理和演练的总结报告、最新的应急预案文本及电子文档。
⑦受理备案登记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45个工作日内对应急预案进行形式审查。
形式审查参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办公厅印发的《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指南(试行)》执行。经审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备案并出具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备案并说明理由。
2、应急预案管理
1)应急预案的管理遵循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
2)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并建立应急预案数据库,分类存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负责辖区内本行业、本领域内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3)生产经营单位负责本单位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并落实应急预案确定的各项措施。
4)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及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申请办理、变更、换发和年审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必须提供相应的应急预案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否则颁证管理机关不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
5)对于其他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管理的生产经营单位,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必须提供相应的应急预案,否则颁证管理机关不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需同时提供《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由相关主管部门确定。
6)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指导、督促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应急预案的备案登记工作,建立应急预案备案登记建档制度。
四、应急预案的实施管理
1、培训管理
1)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将应急预案的培训纳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辖区内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工作。
2)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岗位应急处置方案。
2、演练管理
1)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职责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提高本地区、本部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2)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预防重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3、更新备案
1)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组织单位应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生产经营单位修订应急预案后,应及时向有关部重新备案。
2)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事故后,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并将事故信息及应急预案启动情况及时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4、奖励与处罚
1)在应急预案编制和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人员,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2)生产经营单位在应急预案管理工作中有违反规定的行为,由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给予处罚。
五、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