蓄电池的正常运行规程有哪些


蓄电池的正常运行规程,主要包括如下内容:

1、正常情况下,凡有浮充电设备的蓄电池,均需采用浮充的方式运行。浮充电流要等于直流网路负载电流与蓄电池组补充电流的和。

2、直流系统母线电压要保持±5%额定电压范围以内。

3、每个蓄电池电压在浮充状态下,要保持在2.1~2.2V范围,放电终了的极限电压不低于1.8V。

4、蓄电池电解液温度要保持在15~40℃范围内,最低为10℃。

5、蓄电池电解液相对密度为1.215土0.005。蓄电池电解液在充电状态下的相对密度,15℃时应为1.215,温度每升高或降低1℃,电解液的相对密度减少或增加0.0007。

6、蓄电池的极板应浸于电解液中,当极板露出电解液面的距离为10cm及以上时,应按下列情况补充电解液:

1)若电解液在15℃时,相对密度大于1.215时,则应补加蒸馏水;

2)在15℃,电解液的相对密度小于1.215时,需要补加电解液,不能在放电或充电终期加注电解液,而要在充电前加注。

7、电解液应每年进行一次技术化验,不合格者要做技术处理。

8、经常保持蓄电池的清洁,经常检查蓄电池的进出气孔,保证畅通,室内通风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