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装置配置的4项基本原则


计量装置配置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计量装置配置的基本原则
1、贸易结算用的电能计量装置原则上应配置在受电设施产权分界处。
发电企业上网线路、电网经营企业间的联络线路两侧都应配置电能计量装置。
2、安装在用电用户处的贸易结算用电能计量装置,10kv及以下电压供电的,应配置符合GB/T16934规定的电能计量柜或计量箱;
35 kv电压供电的,宜配置符合GB/T16934规定的电能计量柜或电能计量箱。
3、电流互感器在正常运行中的实际一次负荷电流应为额定一次电流值的60%左右,至少应不小于30%。
4、经电流互感器接入的电能表,其标定电流不超过TA额定二次电流的30%,其额定最大电流应为TA额定二次电流的120%左右,直接接入式电能表的标定电流应按正常运行负荷电流的30%进行选择。